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
设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1.23
•【字号】苏政地[2014]831号
•【施行日期】2015.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用地
的批复
苏政地[2014]831号徐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丰)地呈字[2014]第1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丰县征收土地方案,将大沙河镇岳庄村0.1144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
国有。

二、同意丰县供地方案,以划拨的方式将批准的建设用地用于丰县大沙河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具体供地情况请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三、你市要督促丰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2015年1月23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