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灾后复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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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灾后复产工作方案
第一篇:台风灾后复产工作方案
台风灾后复产工作方案
广东省国营幸福农场
受今年17号强台风“纳沙”的袭击和影响,我场主要作物橡胶、甘蔗、香蕉、林木及蔬菜等损失较为严重;房屋、交通、水电等设施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导致较大的经济损失。
强台风“纳沙”造成经济损失总计6千万元以上。
按湛江局《湛江农垦灾后复产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要求,为了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现制定幸福农场灾后复产工作方案如下:
一、风后救灾复产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筹安排,确保救灾复产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全面加快灾后复产工作,把台风造成的损失减到最低。
台风过后,于9月30日上午,场党委组织召开机关科室领导会议和生产队会统员、割胶辅导员会议,布置调查台风损失情况及风后工作,以及台风损失和调查橡胶倒伏、断干、断枝情况,甘蔗倒伏、折断情况和人畜房屋财产安全情况。
风后工作主要是检修电路、安全通电,水井清污和消毒防疫处理,风害胶树如何砍锯、主干产品处理和风后树位清洁备割等工作,同时,苏场长还要求各单位从10月1日开始,要对全场橡胶中小苗进行培土和扶定,确保正常生长,以及做好甘蔗扶正工作等。
农场规定:风害树主干的归属农场产品,由队干部组织人员砍锯运回生产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砍收。
派出所和治安队加强巡逻,同时,场组织机关干部成立7个小组和治安队护作物小组共同驻守主要路口,防止农村老百姓前来捡木和砍锯正常胶树。
为了使橡胶树位能够及时清理,确保橡胶开割树在10月3日清理完毕。
10月1日至3日,农场还要求全场全体干部国庆节不放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全员全身投入到抗灾复产工作之中,到受灾严重生产队帮助清理树位和组织帮助基层单位抗灾复产,掀起一股抗灾复产高潮。
(二)针对各产业采取的救灾措施
1、橡胶救灾复产工作
(1)、橡胶木材回收工作,下发《关于回收橡胶风倒木材的通知》,对8公分以上的橡胶风倒木材要一律回收,机关干部及治安队组成联防队,组成7个检查关卡,严防橡胶风倒木材流失,橡胶风断木木材已全部回收集中到各生产队。
(2)、做好橡胶开割树树位清理工作,在正常天气下确保3天内完成树位清理工作,机关安排人员到生产队检查,为恢复割胶生产工作做好准备,并于10月9日正式开割。
(3)、处理断倒橡胶开割树,按生产科技处技术要求对断倒的橡胶开割树进行处理,对1m以上的断干树,其树干基本上可满足轮换割面的需要,无需重新培养主干,因此,断裂到哪里就锯到哪里,即在断裂口下方2一5cm处锯掉。
1m以下的断干树,如有原生皮能发芽重新培养主干的,而且断干比较连片、光照条件较好的地方,可在芽接口以上30-50cm处锯干;如零星断干,易被邻近胶树荫蔽受压,难于形成主干的,则断裂到哪里仍锯到哪里,锯干以后,为了防腐防虫,伤口必须涂封。
涂封剂可用凡士林、沥青、油漆、拌多菌灵的水泥沙浆或拌多菌灵的牛粪黄泥等。
(4)、橡胶中小苗灾后处理,橡胶中小苗由于受风吹倒斜,松动,按生产科技处技术要求做好倒断橡胶中小苗进行锯干、涂封锯面、扶正、固定及回土压实等工作,对断干在1.5m以下的中小苗,一般在离芽接点最近的一篷密接芽上方5cm处截除(约在离地20cm左右),以后注意分批修芽,最后保留一个壮芽,重新培养主干。
(5)对橡胶开割树及中小苗锯干后要加强管理。
特别是中小苗要注意淋水保湿一段时间,以促发新根;防止人畜为害,和被大风吹倒,及做好病虫蚁害的防治工作。
(6)、生产、企管、工会部门对受害的橡胶开割树的割胶生产工作进行调查分析,调整割胶劳务费,每公斤提高1.8元,平均干胶单价7元/公斤。
2、甘蔗救灾复产工作
为把甘蔗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已对吹倒在路边的甘蔗一律用木桩、竹及绳扶起绑好,每十株左右一把进行捆绑。
3、剑麻救灾复产工作
因台风前后及近期多雨天气,及时做好台风雨排涝工作,防止雨水浸泡引发剑麻病害爆发流行。
4、林木及自营经济救灾复产工作
(1)、对风断及倒伏无法扶起固定的林木进行砍伐回收,对能扶起固定的风倒木进行修株,扶起固定及培土。
(2)、由于台风后香蕉几乎全部被吹断,及时对蕉园进行排水,砍除断株,留芽后选株。
(3)、对风前已种下的辣椒要及时补植,对育苗受灾影响大的,死苗后缺苗的及时补育,确保不误农时。
5、其它相关救灾复产工作
(1)、由于风吹水冲,水利设备设施损坏,要做好水利设施设备的检查及维护、维修工作,为今冬明春甘蔗种植提供充足水源做好准备。
(2)、做好好人好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及做好灾后救灾复产工作经验总结,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信心,积极应对灾害,要深刻认识到只要我们的信心在,我们垦区、农场的事业就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橡胶生产
(1)、做好橡胶开割树及中小苗追施肥料工作,追施肥料主要以速效肥为主,每株施钾肥、尿素各0.05公斤和生物有机肥1公斤,促进再长一蓬新叶,以保证橡胶开割树后期稳产及提高橡胶中小苗的抗逆性。
(2)、按湛江局生产科技处有关复割技术规程标准要求,防止乱割现象发生。
一是三级风害树要等新叶稳定后才复割;二是四级风害树新枝条抽3~4蓬叶,形成一定树冠后才复割;三是五级风害树新枝条抽5蓬叶才复割;四是叶片打碎少的正常割,叶片打碎较多的要降低强度割,并补施一次化肥;叶片打碎严重,正常叶不到一半的要休割,及时施一次化肥,待新叶老化后再复割。
该场也根据自己实际情
况,准备选两个割胶单位做点,观察灾后橡胶开割树受灾影响情况,了解不同风害级别的橡胶开割树的产胶能力及干含情况,确定风害哪个级别的树能割,哪个应该停割。
(3)、对胶园断株、缺株行间,及时安排职工间种作物(以种植菠萝为主)。
(4)、对风后失去经济价值准备安排淘汰的胶园要及时上报,对局同意要求淘汰的胶园,进行强割。
(5)、做好下一年的橡胶中小苗种植计划。
(6)、继续抓好割胶技术措施落实,近期不得安排涂药,尽最大可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甘蔗生产
(1)、因灾后甘蔗倒伏比较严重,甘蔗生长后期鼠害猖獗,及时做好第二次防鼠工作。
(2)、由于本次台风对甘蔗折断影响比较严重,今冬明春的种源蔗种将短缺,所以要加强对夏秋繁蔗的施肥管理工作,确保提供今冬明春的蔗种供应。
(3)、做好冬种甘蔗套种,根据水源及水利设施设备情况,选择近水源及水到地头的地块。
(4)、加大肥料的投入特别是生物有机肥的投入。
3、剑麻生产
(1)、针对容易引发剑麻病害爆发流行的重点地块,特别是雨水频繁天气极易引起剑麻斑马纹病和紫色卷叶病的爆发流行,积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
(2)、加大割麻及回收力度,确保剑麻产量。
4、加强资金管理
节省开支,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确保灾后复产开支投入。
总之,在上级局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场干部职工同心合力,发扬农垦人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不断挑战、不断前进的精神,我们有信心战胜一切灾害,有能力把农垦事业发扬光大。
2011年10月12日
第二篇:台风灾后补救措施
台风灾后补救措施
受今年第23号强台风“菲特”影响,我区近日将出现持续的暴雨大风天气,为了尽量降低台风造成的损失,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做好灾后补救工作。
一、水稻、旱粮等农作物方面
1、晚稻。
对早熟单季晚稻,要尽快排干积水,抢晴收割;中迟熟单季晚稻和连作晚稻保留田面寸水,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磷酸二氢钾或尿素液等叶面肥,促进作物恢复生长;对倒伏的田块要及时做好扶株。
2、甘蔗。
对倒伏的甘蔗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完整的植株扶直,以防植株变型,并适当保持沟水,增加培土,促进新根系生长,在扶理后7天左右,施用适量肥料,促进甘蔗恢复生长。
3、旱粮作物。
一是台风过后,对受淹旱粮作物,及时排水和中耕,增施肥料,特别是速效氮肥和钾肥,改善土壤养分状况,使植株迅速生长。
二是对倒伏的玉米、大豆等旱粮作物,及早采收。
4、瓜果。
对受淹没或棚膜被揭,受灾较重甚至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补种或改种其它蔬菜等其他作物。
二、蔬菜方面
本着尽量减少农民损失,保障市场蔬菜稳定供应为原则,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自救。
1、及早采收尚有价值的蔬菜出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对尚可抢救的蔬菜,及时清沟排水,扶正、修复各类棚架,清洗植株,护苗保苗。
3、及时抢播速生型叶菜类蔬菜,争取早上市,恢复市场蔬菜供应,增加收益。
4、及时补播茄果类、豆类等受损蔬菜,尽量减少因季节延误造成的损失。
5、全面采用广谱性杀菌剂防病一次,减轻灾后病害发生。
6、及时追施速效肥一次,加快蔬菜恢复生长。
7、调整作物品种,种植季节适宜,效益较好的经济作物。
三、果树方面
1、做好果园开沟排水、清理污泥杂物。
对受淹果园,尽早疏通沟渠,迅速排除园内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加速表土干燥,减少根系受损。
2、及时扶正台风刮倒或洪水冲倒的果树,并设支架支撑固定。
扶正时应注意保护残留的根系,以免造成二次损伤。
外露根系的搞好培土覆盖。
伤根严重的及时疏枝剪叶,减少蒸发。
树枝断裂及时剪除。
3、适时松土。
水淹后园地土壤板结,易引起根系缺氧,待园地表土基本干燥时,及时松土。
4、根外追肥。
果树树体风灾涝后根系受损,吸收肥水能力较弱,不宜立即根施肥料,可选用0.1-0.2%磷酸二氢钾加0.3%尿素或叶面肥等进行根外追肥,每隔5-7天喷一次,连喷2-3次,待树势恢复后,再土施腐熟人畜粪尿、饼肥或尿素,促发新根。
5、适度修剪、蔬果(早熟品种及时采收)。
修剪量根据受害程度确定,受害重的果树除进行重剪外,还应摘去部分或全部果实,减少受涝树枝叶水分蒸发和树体养分消耗。
对一些接近成熟的早熟特早熟品种可适分批当提前采收,以减少受灾树的负荷,有利树体恢复。
6、做好果园病虫防治。
大风刮伤叶片和果实、断枝等,造成伤口多,加上雨后湿度大,极显感染病菌,要针对各类果树易感染病菌及时选用对口农药做好病虫害防治。
柑橘重点防治炭疽病、溃疡病、风癣,兼治锈壁虱、红蜘蛛等。
药剂可选用80%代森锰锌600倍液、75%百菌清800倍液、70%甲基硫菌灵800倍液、73%炔螨特3000倍液等防治。
杨梅重点防治褐斑病、赤衣病等,药剂可选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600倍液、80%代森猛锌可湿性粉剂600倍液、1-2度波美石硫合剂等防治。
枇杷重点防治斑点病、灰斑病、角斑病、污叶病。
药剂可选用0.5%等量式波尔多液、80%代森锰锌600倍液等防治
四、畜禽方面
1、彻底清除病死畜禽:对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要求选择高燥地带,坑深2米以上,尸体入坑后,撒上石灰或消毒药水,覆盖厚土。
以防畜禽尸体腐败污染水体和周围环境。
2、加强栏舍和场地消毒:水灾之后极易导致疫病的流行,各地要防患于未然,对过水的畜禽圈舍和屠宰、交易场所必须先清扫后消毒,对清除的污物可采取集中生物发酵或药物反复消毒的办法,猪场消毒可用烧碱、石灰和氯制剂。
同时,加强畜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饮用水可用漂白粉、氯制剂等消毒,并在畜禽饮用水或饲料中适当添加抗菌素,以防止畜禽疾病的发生。
3、加强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特别要注意牛羊炭疽病、猪丹毒、猪肺疫、链球菌病、鸡法氏囊、球虫病及中毒病、胃肠道传染病等近期易发的病。
对重大动物疫病坚决执行强制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保护水平,对已免疫接种的畜禽,可根据疫情情况,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预防灾后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水灾之后无大疫。
4、加强疫情监测工作: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疫情,要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对过去曾发生过疫情的地方,要加强预防接种,严禁在过水地带放牧;一旦发生疫情必须按照“早、快、严、小”控制原则,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
5、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消费者的肉食安全。
6、加强饲养管理,增加营养:可适量添加多维与抗生素及其它营养性添加剂,增强机体抵抗力。
注意畜禽群监测与巡视,仔细观察畜禽群活动情况,发现异常尽快与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联系;注意做好淋湿后饲料晒干与脱毒,霉变饲料不能饲喂,防止畜禽中毒;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要尽快出栏,减轻饲养压力。
7、组织力量,搭建或修复栏舍,加固危房危舍:并做好受淹畜禽的转舍转圈,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风吹雨打或曝晒,减少淋湿后畜禽能量损失。
五、水产方面
1、加强鱼塘灾后管理
要抓紧修复被冲毁的池塘和各种设施,重筑修补加固堤坝,清除池塘里的淤泥;对过水的养鱼设施如增氧机、水泵等,应抓紧拆卸、烘干、冲洗并进行检修和维护。
2、加强池塘清池消毒,防止灾后鱼病暴发,疫情传播A、对有鱼池塘,可用以下几种方法消毒:
1、漂白粉1克/立方米;
2、生石灰20-30克/立方米;
3、二氧化 0.2-0.3克/立方米;
4、强氯精0.3-0.4克/立方米,以上任选一种全池泼洒消毒。
B、对无鱼池塘,将水尽快抽干,曝晒、清池,用生石灰150千克/亩对池塘和周边进行消毒。
3、搞好水质管理
过水池塘池水普遍混浊,水质较差,有条件的可将浑水及时抽出,换注新水;不能注入新水的池塘,可用净水剂(聚合氯化铝)7~8千克/亩或生石灰等用水溶解后全池泼洒,在消毒处理后5天,使用光合细菌、硝化细菌等微生态剂,可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此外,还可以略施肥料,以培肥水质。
4、补放鱼种
对池塘逃鱼情况进行观察、判断,以摸清鱼存塘量,确定补放品种及放养量。
首先要尽量补收外逃鱼,选择健康鱼类重新放养,其次就近采购、调运大规格鱼种进行放养。
入池前应用2%~3%的食盐水或1~2克/立方米的晶体敌百虫浸泡3~5分钟,以防病菌的传播。
5、加强池鱼中后期管理
投足饲料、施足肥料,注意调节水质,或在饲料中添加复合维生素、复合态物质、免疫调节剂等,可有效促进生产和加强鱼体的抵抗力,防止疾病的发生。
鱼种场要根据受灾情况,修复鱼苗设施,及时引进亲鱼,尽快恢复鱼苗能力,保证明年鱼苗生产需要。
2013年10月6日
第三篇: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度新煤矿度新井
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根据川安委[2013]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复产复工隐患整改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矿复产复工安全有序开展,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组长:虞斌(矿长)
副组长:余江水(总工程师)、杨君明(安全副矿长)、毛立林、伍学良(生产副矿长)、谢方明(机电副矿长)、毛开金(通风副总工)
成员:刘贵华、晏丕和、杨孟初、晏国清、汤国成、陈贵平、伍国权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邹镜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毛开金负责,成员刘贵华、晏丕和。
机电运输组:由谢方明负责,成员吴应友、张东生。
采掘组:由伍学良负责,成员汤国成、晏国清。
地测防治水组:由余成杰负责,成员杨崇孝、谢方贵。
地面综合组:由邹镜明负责,成员田禄溪。
后勤保障组:由钟荣光负责,成员刘光华、左建伟。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14年2月12日返矿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
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杨君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
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
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
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
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
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进行隐患整改。
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6、复产复工验收申请。
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7、恢复正常生产。
验收合格后,按县安监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长”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
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
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班入井人数是否符合县安监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排查规章制度情况。
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3、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4、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
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5、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
严禁单独行动。
5.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
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6.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7.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
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8.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
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
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