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P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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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执行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生产与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6.记录
6.1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申请表
6.2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6.3员工培训活动记录
4.5.3外部培训
a、外部培训包括选送优秀员工到大专院校的专业学习培训和参加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如兽医、技术员与内部检查员等)
b、需参加外培人员由所在部门向基地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GAP小组副组长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参加外培。
4.5.4参加外培人员应遵守外培机构的规章制度;参加内部培训人员应遵守内部工作纪律,每天学习应签到考勤,对无故缺勤人员,按旷工处理。
4.6.2经培训效果验证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基地提供再次培训的机会或待岗培训。
4.7员工考核与解聘
4.7.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依据公司《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4.7.2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基地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报基地经理批准给予解聘处理,触犯刑事法律的交由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3.2各部门与基地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的确定,并上报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申请。
4.程序要求
4.1岗位人员能力要求的确定
4.1.1各部门与基地应根据本部门岗位人员职责及要求,提出对养殖有直接影响的人员的能力要求,并交GAP小组副组长。
4.1.2GAP小组副组长应根据各部门与基地提出的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汇总编制公司“岗位人员能力要求”。
b、确保员工为完成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员工必须树立确保完成本部门、本岗位的具体的质量目标的意识,并为此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6培训效果的验证
4.6培训效果的验证
4.6.1所有培训效果均要进行评价验证,评价验证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观察结果或其他形式的反馈,培训结果记入“员工培训有效性与考核结果记录”如考试成绩单。
4.5.5员工良好作业意识教育
a、增强员工对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意识
应让员工了解;其工作与实现公司基地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养殖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的关系;自己工作的好坏会给与其工作相关的部门带来什么影响,造成什么后果,必须把自己与养殖与加工的联系看作内部的顾客关系,即加工是养殖的顾客,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搞好产品质量;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常识、责任感,职业道德和场纪场规等。
4.4.2部门培训—指从事重要,关键岗位的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如电工、财务、内部检查员。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要求、专业技术、业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计技术应用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4.4.3发展性培训—指在提高员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如为基地发展规划而选送优秀员工到大专院校的专业培训学习等。
办公室。
4.3.2GAP小组副组长负责根据各部门与基地人员培训需求汇总编制《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报GAP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4.3.3因故未按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GAP小组副组长应加以说明,并作出是否取消或延至下年度执行的决定。
4.4培训类别与内容
4.4.1必修性培训—指全体员工都必须参加的培训。
4.5.2内部培训
a、内部培训是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为教员,按4.4条规定的培训内容,在内部举行的培训活动。
b、如内部师资力量有限,也可委托或聘请有资质的部门(人员)为教员来基地实施培训活动,如委托或聘请外部教员,由GAP小组副组长负责对外联系并与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培训内容、教材、教员资格及人数、培训课时,培训费用等,委托培训协议应报告GAP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4.7.3对三次考试或考核仍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员工,基地给予解聘处理。
4.8员工培训记录的管理
4.8.1员工培训全过程应作记录,由GAP小组副组长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所参加的培训活动及成绩,并纳入员工人事档案一并管理。
4.8.2应保存员工培训记录等资料,记录及档案资料的管理按《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系统和专业培训、教育、科学管理人力资源、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确保各级人员能胜任和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
2、适用范围
基地人力资源的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录用,人员经历,教育程度,技能和能力的核查及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3、职责
3.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员招聘录用,人事调动,员工档案及员工培训教育。
4.2员工的招聘录用
4.2.1基地经理内各岗位的员工安排,严格按照《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执行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2.2新增员工需由用人部门在产生员工增补需要时提出,并向GAP小组副组长提交员工招聘申请报告,由基地经理提出内部员工调整方案,并报GAP小组组长批准。在内部员工无法调整情况下,报请GAP小组组长批准后进行对外招聘。
4.4.4转岗人员的培训—指内部员工变动岗位后须进行新岗位要求的培训。转岗人员应“先培训,后转岗”,培训内容包括:新岗位职责,技能和要求。
4.4.5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指需经国家劳动部门专业培训的工种人员。如电工,应经国家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4.5培训的实施
4.5.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按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培训的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4.2.3员工的招聘由GAP小组副组长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依照“岗位人员能力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聘结果需报GAP小组组长审批。
4.2.4招聘员工一旦录用,由基地综合办公室下发通知,并建立员工个人人事档案,新员工应先培训、后上岗。
4.3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
4.3.1各部门与基地负责人应依据“岗位人员能力要求”对现有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找出差距、确定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根据本部门所设置的工作类别,岗位重要性,分别列出从事管理、检查、养殖岗位有关人员,明确其应具备的管理知识和技能、技术资格要求,以确定本部门年度人员培训需求。每年年底前由各部门将下一年度本部门人员培训名单及培训要求交公司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生产与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6.记录
6.1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申请表
6.2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6.3员工培训活动记录
4.5.3外部培训
a、外部培训包括选送优秀员工到大专院校的专业学习培训和参加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如兽医、技术员与内部检查员等)
b、需参加外培人员由所在部门向基地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经GAP小组副组长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参加外培。
4.5.4参加外培人员应遵守外培机构的规章制度;参加内部培训人员应遵守内部工作纪律,每天学习应签到考勤,对无故缺勤人员,按旷工处理。
4.6.2经培训效果验证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基地提供再次培训的机会或待岗培训。
4.7员工考核与解聘
4.7.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依据公司《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员工人事档案。
4.7.2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基地规章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提出处理意见,报基地经理批准给予解聘处理,触犯刑事法律的交由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3.2各部门与基地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的确定,并上报本部门员工培训教育申请。
4.程序要求
4.1岗位人员能力要求的确定
4.1.1各部门与基地应根据本部门岗位人员职责及要求,提出对养殖有直接影响的人员的能力要求,并交GAP小组副组长。
4.1.2GAP小组副组长应根据各部门与基地提出的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汇总编制公司“岗位人员能力要求”。
b、确保员工为完成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员工必须树立确保完成本部门、本岗位的具体的质量目标的意识,并为此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6培训效果的验证
4.6培训效果的验证
4.6.1所有培训效果均要进行评价验证,评价验证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观察结果或其他形式的反馈,培训结果记入“员工培训有效性与考核结果记录”如考试成绩单。
4.5.5员工良好作业意识教育
a、增强员工对其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性意识
应让员工了解;其工作与实现公司基地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保证养殖产品质量及市场竞争的关系;自己工作的好坏会给与其工作相关的部门带来什么影响,造成什么后果,必须把自己与养殖与加工的联系看作内部的顾客关系,即加工是养殖的顾客,只有团结协作才能搞好产品质量;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常识、责任感,职业道德和场纪场规等。
4.4.2部门培训—指从事重要,关键岗位的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如电工、财务、内部检查员。
培训内容包括:岗位技能要求、专业技术、业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计技术应用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4.4.3发展性培训—指在提高员工质量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如为基地发展规划而选送优秀员工到大专院校的专业培训学习等。
办公室。
4.3.2GAP小组副组长负责根据各部门与基地人员培训需求汇总编制《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报GAP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4.3.3因故未按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实施的培训项目,GAP小组副组长应加以说明,并作出是否取消或延至下年度执行的决定。
4.4培训类别与内容
4.4.1必修性培训—指全体员工都必须参加的培训。
4.5.2内部培训
a、内部培训是由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为教员,按4.4条规定的培训内容,在内部举行的培训活动。
b、如内部师资力量有限,也可委托或聘请有资质的部门(人员)为教员来基地实施培训活动,如委托或聘请外部教员,由GAP小组副组长负责对外联系并与其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定培训内容、教材、教员资格及人数、培训课时,培训费用等,委托培训协议应报告GAP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
4.7.3对三次考试或考核仍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的员工,基地给予解聘处理。
4.8员工培训记录的管理
4.8.1员工培训全过程应作记录,由GAP小组副组长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所参加的培训活动及成绩,并纳入员工人事档案一并管理。
4.8.2应保存员工培训记录等资料,记录及档案资料的管理按《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系统和专业培训、教育、科学管理人力资源、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确保各级人员能胜任和完成本岗位工作要求。
2、适用范围
基地人力资源的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录用,人员经历,教育程度,技能和能力的核查及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3、职责
3.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人员招聘录用,人事调动,员工档案及员工培训教育。
4.2员工的招聘录用
4.2.1基地经理内各岗位的员工安排,严格按照《岗位人员能力要求》执行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2.2新增员工需由用人部门在产生员工增补需要时提出,并向GAP小组副组长提交员工招聘申请报告,由基地经理提出内部员工调整方案,并报GAP小组组长批准。在内部员工无法调整情况下,报请GAP小组组长批准后进行对外招聘。
4.4.4转岗人员的培训—指内部员工变动岗位后须进行新岗位要求的培训。转岗人员应“先培训,后转岗”,培训内容包括:新岗位职责,技能和要求。
4.4.5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指需经国家劳动部门专业培训的工种人员。如电工,应经国家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才能上岗。
4.5培训的实施
4.5.1GAP小组副组长负责按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培训的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
4.2.3员工的招聘由GAP小组副组长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依照“岗位人员能力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招聘结果需报GAP小组组长审批。
4.2.4招聘员工一旦录用,由基地综合办公室下发通知,并建立员工个人人事档案,新员工应先培训、后上岗。
4.3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
4.3.1各部门与基地负责人应依据“岗位人员能力要求”对现有人员的能力进行评价、找出差距、确定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根据本部门所设置的工作类别,岗位重要性,分别列出从事管理、检查、养殖岗位有关人员,明确其应具备的管理知识和技能、技术资格要求,以确定本部门年度人员培训需求。每年年底前由各部门将下一年度本部门人员培训名单及培训要求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