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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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督导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全
县
各基层
单位
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我
县
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结合我
县
实际,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底。
二、督导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范围为:
10
个
乡镇、
1
个开发区、所有
县直
单位
,具体到所辖
农村
(
社区
)
、
下属基层单位
,分组情况详见《
关于成立全县
基层干部不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的通知
》。
三、督导组工作职责
传达中央、省委
、
市委
和县委
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
单位
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所督导
单位
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
县
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四、督导方式及内容
(一)督导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督导工作,坚持监督与指导、综合与专项、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走访、开展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二)督导内容
1、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
(1)了解学习情况。
了解所督导单位学习中央、省委
、
市委
和县委
文件精神的情况,督促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进度,保证时间服从质量。
(2)查看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督导所督导单位
认真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查看是否对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和时间安排进行细化,是否明确整治工作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是否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
2、排查问题、建立清单阶段
(1)检查信访受理方式公开情况。
重点看所督导单位是否将执法执纪、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工作信访受理电话、邮箱、网址等在报纸、电视台、网站
、公示栏
等进行公布,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2)督促基层单位开展自查。
所督导单位
,检查是否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问题自查,并
帮助基层单位找准找实存在的问题。
(3)查看基层单位自查问题清单。
抽查所督导
乡镇
50%的
农村
(
社区
)
、
30%的县直部门(其中,
必须包括执法执纪、社会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单位
)所列的自查问题清单,
看其开展自查是否围绕中央“四个排查”确定的17种查找重点,对查到的问题是否原汁原味进行梳理汇总。
(4)督促
乡镇
党委开展排查。
督促
乡镇
党委统一抽调专门力量,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摸底排查,重点看是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一一调查核实,是否与“以群众举报乡村干部腐败为切入点,集中解决群众信访诉求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将县
直执纪执法部门反馈的信访案件列入问题清单。
(5)
审查问题清单。
对
所督导单位
所列问题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重点看是否按照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四个方面进行分类,每个问题是否到事到单
位到人头,问题内容及表现是否具体清楚,问题清单是否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如发现
“
问题清单
”
制定不认真、不具体、不符合实际
,要督促所督导单位
重新梳理排查问题
,进行修改完善。
3、强化措施、集中整治阶段
(1)督导制定整改措施。
督导所督导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集体“会诊”,逐项梳理分析问题,认真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督导组要派人参加。
(2)审查整改清单。
重点看整改清单是否
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所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做到
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
,整改清单是否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
并督促所督导单位认真按照清单所列项目进行落实,实行销号管理,做到真整真改。
发现
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积极,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严肃指出、责令改进。
(3)指导建立联动整改机制。
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指导所督导单位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
(总支)
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整改机制。
(4)
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公开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重点检查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整治项目、整治进度和整治结果等是否在当地新闻媒体、基层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
(5)督导“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督导各单位从严落实“两个责任”,把
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正风肃纪,看是否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依纪追究。
4、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
(1)督促检查制度建设情况。
看是否
对当前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梳理总结,是否形成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
(2)
适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前,要对
所督导单位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人员中,基层
群众代表的比例不能低于
60%
,
并及时反馈民主评议情况。
同时,要派人参加部分
农村
(
社区
)的民主测评。
(3)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对所督导单位的专项整治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履责,准确定位。
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
、
市委
和县委
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要明确任务,立足实际,切实履行督导职责。
找准工作定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指导,严格把关。
要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督导单位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安排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加强制度建设,保证中央、省委
、
市委
和县委
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讲究方法,加强沟通。
要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
加强组内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
加强与
县
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协调小组的沟通,及时报告所督导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4、严格自律,维护形象。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
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