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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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账户
第一节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定义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为了系统、完整地核算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发生情况及结果,为经济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对错综复杂的会计对象进行科学归类,从而形成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因素,同时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统称为企业的六大会计要素。
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相对静止状态,即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即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
二、资产负债表要素
(一)资产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企业的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或一个会计年度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和存货等。
其中:库存现金
和银行存款处于货币形态,统称为货币资产或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或基金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半产品、产成品、商品以及委托加工物资等。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料,使用期限长,能够连续参与若干生产经营过程,并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其价值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逐渐地、部分地以折旧的形式转移到费用、成本中去,并从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的。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
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由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得确认为负债。
企业的负债按其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债务,以及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
2.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也称为净资产,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利。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其中: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
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或股本)溢价;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
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留存收益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包括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内容通常划分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三、利润表要素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活动、商品流通企业的商品购销活动、金融企业的存、贷款业务等。
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作为利得。
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根据企业所从事的日常活动的内容,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根据重要性要求,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
(二)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按照其功能可以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两大部分。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是企业本期已实现销售的商品产品成本和已对外提供
劳务的成本。
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销售商品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期间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直接计入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分项目列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
(三)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损失)和投资收益(减损失)后的金额。
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
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的金额。
四、会计要素的计量
新的会计基本准则规范了会计要素的计量原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规定会计要素在计量时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一)历史成本。
历史成本是指资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
(二)重置成本。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的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
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
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所谓“公平交易”,就是买卖双方按照市场通行的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平等参与交易,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所谓“熟悉情况”,就是交易双方均掌握充分可靠的市场信息,双方处于信息对称状态;所谓“自愿”,就是交易双方进行交易均出于自愿,既非胁迫交易,也非紧急情况下的交易(如破产清算、抵押物拍卖等)。
第二节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的定义和分类
(一)会计科目的定义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
单位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必然引起各会计要素具体内容发生数量、金额的增减变化。
即使只涉及同一会计要素,其具体内容也往往不同。
单位交易或事项的繁纷复杂性,决定了各个会计要素内部构成以及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增减变化的错综复杂性和形式多样性。
为了全面、系统、详细地对各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及其增减变动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督,为经济管理提供更加具体的分类的数量指标,需要对会计要素按其经济内容进一步分类,这就有必要设置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
(二)会计科目的分类
1.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的不同分类
在设置会计科目时。
要兼顾对外报告信息和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并根据所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的不同分设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总分类科目,也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如“原材料”、“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实收资本”等科目。
总分类科目反映各种交易或事项的总括性核算指标,这些指标基本上可以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
明细分类科目,简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会计信息的科目。
如“原材料”科目可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等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反映各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的具体内容;“应收账款”科目可按债务人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反映应收账款的具体对象及其分布情况;“应付账款”科目可按债权人设置明细科目,分别反映应付账款的具体对象及其分布情况;“实收资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设置明细科目,以分别反映企业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等等。
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分类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例如,在企业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种类较多的情况下,“生产成本”总分类科目下可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个二级科目.在这两个二级科目下。
再分别按照基本生产和辅助生产的产品或劳务品种设置明细科目。
2.按其所属的会计要素的不同分类
企业的经济活动是通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诸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体现出来的,各个会计要素既有其特定的经济内容,又是相互联系的。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五类:
(1)资产类会计科目.是对资产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2)负债类会计科目。
是对负债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3)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是对所有者权益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4)成本类会计科目,是对产品、劳务成本的构成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5)损益类会计科目.是对收入、费用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
前者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后者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详细更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对于明细科目较多的总账科目,可在总分类科目与明细科目之间设置二级或多级科目。
会计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五大类。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为了统一财务会计报告,增强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总分类科目是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统一规定。
明细分类科目除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会计科目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单位自身特点,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另外,会计科目要简明、适用,并要分类、编号。
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对每一个会计科目特定的核算内容必须严格、明确地界定,不能混淆。
会计科目的名称应与其核算的内容相一致,并要含义明确、通俗易懂。
会计科目核算内容
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依据会计准则中关于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规定了企业的会计科目,其中常用的会计科目及解释如下:
(1)资产类
•“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
项。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等发生减值时计提的减值准备。
•“材料采购”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而购入材料的采购成本。
•“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原材料”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
•“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耗费。
•“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负债类
•“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
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其中,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股利” 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付利息” 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预计负债”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预计负债。
•“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应付款” 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3)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
•“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盈余公积”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
(4)成本类
•“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5)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
•“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第四节会计账户及其基本结构
一、账户的概念
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分类反映会计要素增减变动情况及其结果的载体。
设置账户是会计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
二、账户的分类
同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对应,账户也分为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
(一)总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指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
根据账户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可将其分为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五类。
(二)明细分类账户
明细分类账户是根据明细分类科目设置的、用来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明细账。
总账账户称为一级账户,总账以下的账户称为明细账户。
三、账户的基本结构
账户分为左方、右方两个方向,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登记减少。
至于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取决于所记录经济业务和账户的性质。
登记本期增加的金额称为本期增加发生额;登记本期减少的金额,称为本期减少发生额;增减相抵后的差额,称为余额。
余额按照表示的时间不同,分为期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其基本关系如下: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增加发生额-本期减少发生额
上式中的四个部分称为账户的四个金额要素。
账户的基本结构具体包括账户名称(会计科目)、记录经济业务的日期、所依据记账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增减金额、余额等。
四、账户与会计科目的联系和区别
会计科目与账户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两者口径一致,性质相同。
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
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就无法发挥会计科目的作用。
两者的区别是: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
在实际工作中,对会计科目和账户不加严格区分,而是相互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