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7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之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苏州市及本市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平安创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十分重大。
根据市政法委的工作部署和2007年全市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就做好本年度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深化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为总抓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把我市打造成为全国社会治安最安全地区之一,率先创建成为全国平安(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保持全国先进,做强做实“平安张家港”的品牌,努力为我市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求:
1、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是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推进和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依法加强执法依据的废、改、立工作,严格执行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并将依法行政自觉纳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人大、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之中,对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和落实整改意见。
二是要坚持从执法一线和热点岗位入手,认真查找和规范执法人员在执法程序、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冷、横、推、拖”问题和执法滥作为、不作为、不文明现象,坚决杜绝和抵制人情案、关系案,严肃查办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搞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使每一个执法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三是要大力推行执法公开,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完善与现行法律相适应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维护群众的利益。
四是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
要把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商业贿赂摆在突出位置上,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备廉洁思想,树立廉洁意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筑牢思想、纪律和法律防线。
2、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经验,推进法制宣传进单位活动。
深入开展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法治张家港建设纲要》的普及宣传。
重点抓好领导干部、
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张家港人的守法用法教育,通过开办“法律早市”、法律咨询、法制广场、法治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使“五五”普法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着力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把法治张家港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并列入本单位、本部门今年工作的重点。
认真制订全年工作规划和活动安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加强考核,并建立好台帐,尽快启动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
要坚持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办公场所,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划拨专项经费,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要加大法治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确保实现率先建成法治城市的工作目标。
4、着力加强综治队伍建设。
全系统执法、综治人员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不断地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使执法、综治人员充分认识到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给群众造成的危害,给执法队伍形象造成的危害。
要深入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坚定对党、对人民、对事业绝对忠诚的理想信念,确保我们这支队伍政治可靠、人民信赖、永不变质。
认真按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进一步从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违法违规
办案的岗位和环节上进行整改和规范,树立清廉、公正、为民、亲民、爱民、务实、尽职的良好形象。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以此来凝聚人心,更好地激发他们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奉献综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
大力支持和鼓励执法和综治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文化素质和学历层次,形成与平安创建和法治建设相适应的人才知识结构。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选拔和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同志担当重任。
要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形成同心同德干事业的良好局面。
要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引导每位执法、综治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人人争当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带头人。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一要严格执行《城市居民住宅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将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纳入住宅设计标准并严格监督。
二要继续抓好技防监控网络建设。
在已安装监控系统单位的基础上,对未安装或正准备安装的单位实行监管,拓展技防监控覆盖面,力争达到95%,充分发挥科学技术防范作用。
三要继续加快“家庭小技防”进入万家工程建设。
力争
今年全系统事业单位95%以上家庭安装小技防。
四要进一步充实加强保安队伍建设。
各单位从上至下要增强安全保卫意识,为规范单位管理,最好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作为门卫值班人员,对门卫、仓库、财务室等重地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门卫、保安人员要有制度约束,对不负责任的,要及时更换,确保单位内外的安全,以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单位的失窃案率要控制在2%以下,进一步增强单位职工的安全感。
2、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人员的变动而及时调整综治领导小组,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
根据单位情况,可与青年突击队、义务消防队等组织开展一些切实可行的活动,共同做好综治工作,全面推行综治工作的良好进程。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工地”,加强对建筑职工的法制宣传和安全文明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和职工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降低发案率。
3、进一步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要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地发现和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纠纷,按照“三不四前”(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处工作走在激化前)的要求,抓早、抓小、
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始发阶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要围绕“五不放过”(即疑点没核实的问题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问题不放过、案情没查清的问题不放过、解决不彻底的问题不放过)和“四先四早”(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信访老户终结处理的长效机制。
三要继续做好各级来信来访工作,答复率100%、调解率100%、成功率95%以上。
着重运用调解、听证等方式协调好各方利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种矛盾。
深入开展“五无”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即无矛盾纠纷上交、无矛盾纠纷激化、无群体性上访、无赴省进京越级上访、无民转刑案件),实现小事不出单位、疑难问题不出党委、大事不出本市的工作目标。
四要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继续做好建筑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助劳动保障部门对建筑业企业拖欠工资事件的调查,有效地维护建筑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
4、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管理。
对流动人口,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大家管的工作格局。
对外来建筑务工人员,一是要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这是把好务工人员管理的“第一道关”。
二是要抓好务工人员集居点的管理。
对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单位,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提倡建职工宿舍,实行专人管理;对用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要统一建立集居点,廉价租给外来人员,并将各项管理措施及时跟上。
三是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
四是要强化出租房屋规范化管理。
各单位对出租房和租住房要进行一至二次的调查摸底和清查。
通过与出租房主签订责任书,把人员落脚点及其活动或工作场所纳入管理目标,并因地制宜地鼓励探索、创造各具特色的管理模式。
五是要对务工人员实行亲情化服务。
要注重完善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生活、子女入学、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帮助他们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四、提高认识、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综治工作是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总支、支部要进一步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改进和加强综治工作。
一要把综治工作列入本单位全年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各党总支、支部的一项日常性工作来抓,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工作机制。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工作协调、齐抓共管、经费保障等机制,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二要强化有效保障。
各党总支、支部要从干
部任用、人员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以及奖励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向综治工作倾斜的机制,配齐配强综治领导班子,加大对综治、平安和法治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建立适应综治工作要求的经费保障机制,使综治工作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和凝聚力。
三要支持和保护执法、综治人员开展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妨碍、报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生,要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四要加强检查考核。
各党总支、支部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要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档案,要把综治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中,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升职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工作的检查督查,严格奖惩,对因工作失职引发影响稳定、惊扰大局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