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发展与完善制度建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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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进展与完善制度建设
论文论文一、循环经济与制度建设
循环经济(RecyclingEconomy)一词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
所谓循环经济,是指在深刻认识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以提高资源利用与环境效率为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物质循环利用为手段,以市场机制为动力,在满足社会进展需要和经济上可行的前提下,实现资源效率最大化和环境污染最小化的一种经济进展模式。
与传统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经济增长模式不同,循环经济放弃短期的表面物质追求,通过把废弃物开发为新的资源,最大限度地重复利用物质和能量,旨在系统地使经济中的总体资源增值,实现经济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和谐循环。
很显然,循环经济是一种高层次、高端化的经济进展模式,它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其整个过程都贯穿了对制度建设的依赖性。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目前在国内的进展也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和试点的建设方面,没有在全社会推广开来。
从国外进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制度建设是其推行的重要保障。
而我国在制度的建设方面还很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对制度的探讨为循环经济的进展提供借鉴的建议。
二、制度的内涵与功能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传统的单纯以技术分析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理论已经无法为现实社会中的许多人类经济行为提供合
理的解释,于是,制度的决定性作用开始为人们所认知。
随着制度分析理论和新增长理论蔚然兴起,人们逐渐认识到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思想、人力资本和收益递增的思想是实现可持续进展的基本保证。
许多经济学家汲取并利用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认识到若要有效地解决可持续进展问题,必须关注进展中的有关制度性因素,认为制度应是经济运行和进展的内生变量,有效的经济组织与制度安排对可持续进展起着无可替代的促进作用。
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给出了不同的定义:制度学派的创始人凡勃伦把制度看作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
康芒思认为制度是“集体行动操纵个体行动的方式”,是“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活动的集合”。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定义首先由舒尔茨提出,他为制度做了经典性的分类,将制度分为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用于影响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配置风险的制度、用于提供职能组织与个人收入流之间的联系的制度、用于确立公共品和服务的生产与分配框架的制度等,并把制度定义为一种涉及社会、政治与经济的行为规则。
诺思则以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行为为背景,认为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从上述定义中可以看出,对制度的定义都围绕着“规则”一词进行,新制度经济学则更强调制度与人的动机、行为之间的内在联系。
人们的任何社会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制度,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中,制度为人们提供了相互影响的框架。
制度的重要特征就是通过各
种正式或非正式的“规则”对组织中的个人实施奖励或制裁,从而对人的行为产生一定的激励或约束作用,因此可以通过制度来观察和理解人类的各种经济活动。
关于制度的功能,经济学家也有不同的解释:威廉姆森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降低交易成本;舒尔茨认为制度就是为经济提供服务;还有观点认为制度的功能是通过提供激励机制而使外部利益内部化。
谭崇台认为,制度的重要功能就在于“塑造人们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提供并在某种程度上制造和扩散信息”,促成“社会共识或一般性的认识基础”从而减少不确定性和风险,帮助人们估量其他人可能的行为进而矫正自己的行为。
”从循环经济的内在需求来看,制度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主体参与循环经济活动提供激励。
第二,对经济主体不利于循环经济进展的行为提供约束,抑制环境不友好的机会主义倾向。
第三,使外部性合理地内部化,将资源要素的投入和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第四,协调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持续进展。
三、循环经济中的制度问题
制度是人类社会进展的产物。
在ZG,由于制度建设的滞后,对资源的掠夺式开发、使用、浪费,和为追逐高额利润而污染环境的行为,对我国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副效应。
因此,加快循环经济的制度建设就尤为迫切。
根据诺思的描述,制度就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秩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其主旨在
于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制度是制约人的行为的一种准则。
我国的资源浪费严峻,环境不断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一种制度制约人们的行为。
循环经济的建立与完善需要制度作保障,没有完善的制度作基础,循环经济就根本不可能实现。
随着循环经济的进展和推广,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制度在其中的重要性。
最早高度关注制度在经济活动中所起重要作用的是科斯,他创立了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产权清楚,交易成本较低,经过有关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谈判,就能导致一种有效率的结果。
后来,阿尔钦、德姆赛茨、张五常及诺思等人通过对制度的进展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派。
他们继承和进展了科斯的理论,认为交易成本的降低能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而交易成本的降低,则有赖于合约(或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威廉姆森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个人以及企业行为的研究,得出提高经济效率必先提高制度的效率,并且,随着经济活动的变迁,制度也应随之改变这一重要结论。
到了诺思这一代则直接认定制度与制度变迁就是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操纵变量。
历史也不断证明:有效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不当的制度安排则会使经济进展举步维艰。
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不仅包括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而且也包括非正式约束机制。
制度是演进的,不断变迁的。
制度演进中存在着较强的“路径依赖”,即制度的演进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就会沿着既定的路线和方向进展且会得到自我强化。
推进循环经济的进展,技术创新和突破当然
重要,但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则更为重要。
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推进循环经济进展的GJ,从这两个GJ在促进循环经济进展的经验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被视为其成功的最主要因素。
如德国早在1986年起就先后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循环经济和废弃物治理法》和《循环经济法》等,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使废弃物从幸免或减少产生到循环使用再到最终处置。
另外针对不同的行业还专门制定了如《废旧电池处理规定》、《限制废车条例》、《饮料包装押金规定》等一系列措施来推进循环经济的进展。
德国促进循环经济进展的实践,可为我国提供不少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
目前,我国尽管已经颁布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创办了生态工业园区和开展了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省的试点和示范工作,但总体上说我国的循环经济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从发达GJ推进循环经济的经验来看,我国在促进循环经济进展的制度建设方面的欠缺就显得尤为突出。
当前阻碍我国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因素主要有:其一,尚未形成适合我国循环经济进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这是我国循环经济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
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进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保障。
不解决制度和机制问题,仍按传统的宏观经济治理方式去治理,而将对生态和资源的治理排除在外,循环经济的进展模式就无法建立。
其二,旧制度路径依赖的存在。
制度变迁存在着强烈的路径依赖,建立循环经济的新制度体系势必要遭到传统旧制度既得利益集团的阻止。
因此,循环经济的建
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其三,环境产权难以界定。
为使外部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成本内部化,十分有必要界定环境产权,但由于环境的特别性决定其产权难以界定。
另外在ZG,由于环境产权的主体是GJ,能不能以及如何将环境产权转让和交易是一个难题。
四、循环经济制度建设的思路与对策分析
发达GJ循环经济的实践表明,要实现从传统经济到循环经济的转变,就必须进行相应的制度变革,要依靠制度建设来规范政府、企业、等循环经济主体的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进展。
但是,必须意识到,我国面临着与西方发达GJ不同的进展背景,发达GJ所具备的殖民地和全球生态资源背景,以及现实的资本、科技和人力资源优势;对于伴随着快速工业化而来的资源、环境和社会问题,我们没有可供转嫁污染产业的空间和回避社会问题的余地。
因此,起源国外的循环经济理论只能部分适应ZG进展循环经济的需要。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GJ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所构成。
相应地,循环经济制度也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正式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计划、规划等;二是人们约定俗成共同遵守但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非正式行为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三是循环经济制度的实施机制。
循环经济建设需要在上
述三个层面上采取相应的对策。
首先,要构建循环经济的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两方面。
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和较高的稳定性,因而是进展循环经济的最基本的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较为完善的资源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
因此,我们既要加紧研究制订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同时也要结合循环经济进展的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为循环经济的建设和实施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从循环经济进展政策来说,关键要构建有利于循环经济进展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和产品价格政策。
要利用经济杠杆对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废弃物排放等进行治理与协调,从经济激励和行为规范两方面入手,有效促进循环经济的进展。
其次,要对循环经济的非正式制度安排给予足够的重视。
作为制度安排的构成要素之一,非正式制度安排与人的动机和行为有着紧密联系,是影响市场秩序、制约经济进展的一种无形力量。
环境制度的失败的思想根源在于狭隘的经济增长主义,因此,要实现由传统经济向循环经济模式的转变,第一必须树立科学的进展观,摒弃将人与自然相对立,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将可持续进展思想作为经济和社会进展的指导思想。
第二要改变“自然资源无价”的错误认识,树立自然资本的观念,将资源和环境视作与土地、劳动一样能够参与生产活动并制造价值的生产要素,利用价值规律和价格杠杆来纠正人们滥
用资源、破坏环境的错误行为。
第三要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鼓舞公众自觉参与各种形式的循环经济活动,形成自觉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良好氛围。
再次,制度实施机制。
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模式的彻底变革,客观上要求形成经济系统与复合生态系统和谐共生的自运行机制,要求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协调统一。
因此,循环经济的建设与进展需要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需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推进、公众参与”的方针,从试点示范入手,从微观的企业层面、中观的区域层面和宏观的社会层面协调推进。
具体而言,进展循环经济,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划及政策,对各微观主体的环境行为进行有效的激励或约束;需要企业把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纳入其总体的创新、进展和经营战略,自觉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治理措施,使进展循环经济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对公众来讲,进展循环经济需要树立同环境相协调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自愿选择绿色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推动整个社会向循环经济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