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蛮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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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蛮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陈蛮庄煤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参照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陈蛮庄煤矿井下和地面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顶板事故、水害、机电事故等。

1.4 预案宗旨
迅速反应,科学施救,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维护矿井稳定。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2.1.1 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矿长
副指挥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调度室主任
成员:各生产科室、辅助科室负责人,矿救护队队长,矿消防队队长。

2.1.2 指挥部职责
(1)研究决定矿井应急救援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组织、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处理其他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事务。

2.2 应急救援办公室
2.2.1 办公室组成
主任:调度室主任
成员:安全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地质科、调度科、企业管理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2.2 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2)组织、协调、监督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3)收集、整理、归档应急救援资料;
(4)组织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5)处理其他与应急救援有关的事务。

2.3 应急救援队伍
2.3.1 矿救护队
队长:矿救护队队长
职责:负责矿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火灾、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救援;负责急救知识的培训和推广。

2.3.2 矿消防队
队长:矿消防队队长
职责:负责矿井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矿区防火工作,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3.3 应急小组
组长:各生产科室、辅助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本科室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办公室处理事故。

三、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置程序
3.1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1 事故特征
火灾事故发生在井下或地面,火势蔓延迅速,烟雾浓烈,能见度低,易造成人员伤亡。

3.1.2 处置程序
(1)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消防队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火场救援,扑灭火灾;
(4)矿消防队在火场周边进行防火,防止火势蔓延;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消防队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火灾事故;
(7)火灾扑灭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查明事故原因。

3.2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2.1 事故特征
瓦斯爆炸发生在井下,爆炸威力巨大,瞬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3.2.2 处置程序
(1)发现瓦斯浓度超标,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通风科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救援,抢救受伤人员;
(4)矿通风科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防止二次爆炸;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通风科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瓦斯爆炸事故;
(7)事故处理完毕,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恢复正常生产。

3.3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1 事故特征
煤与瓦斯突出发生在井下,煤与瓦斯瞬间喷出,造成人员伤亡。

3.3.2 处置程序
(1)发现煤与瓦斯突出迹象,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通风科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救援,抢救受伤人员;
(4)矿通风科采取措施,降低瓦斯浓度,防止二次突出;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通风科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事故处理完毕,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恢复正常生产。

3.4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4.1 事故特征
顶板事故发生在井下,顶板突然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3.4.2 处置程序
(1)发现顶板事故迹象,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通风科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救援,抢救受伤人员;
(4)矿通风科采取措施,确保事故现场安全;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通风科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顶板事故;
(7)事故处理完毕,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恢复正常生产。

3.5 水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1 事故特征
水害事故发生在井下,水源迅速涌入,造成人员伤亡。

3.5.2 处置程序
(1)发现水害事故迹象,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机电科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救援,抢救受伤人员;
(4)矿机电科采取措施,切断水源,排除积水;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机电科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水害事故;(7)事故处理完毕,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恢复正常生产。

3.6 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6.1 事故特征
机电事故发生在井下或地面,设备故障,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3.6.2 处置程序
(1)发现机电事故迹象,立即报警,启动应急预案;
(2)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矿救护队、矿机电科紧急出动;
(3)矿救护队进入事故现场救援,抢救受伤人员;
(4)矿机电科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5)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医院救护队伍赶往现场;
(6)矿救护队、矿机电科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同处置机电事故;(7)事故处理完毕,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恢复正常生产。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4.1 应急救援培训
4.1.1 培训对象
矿井全体员工,包括生产科室、辅助科室工作人员,矿救护队、矿消防队队员。

4.1.2 培训内容
(1)应急救援知识;
(2)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
(3)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2 应急救援演练
4.2.1 演练目的
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4.2.2 演练频率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矿性应急救援演练。

4.2.3 演练内容
(1)火灾事故应急救援;
(2)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
(4)顶板事故应急救援;
(5)水害事故应急救援;
(6)机电事故应急救援。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
5.1 预案修订依据
(1)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
(2)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矿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变化。

5.2 预案修订周期
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应急救援预案。

5.3 预案修订程序
(1)应急救援办公室收集修订依据,提出修订意见;
(2)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修订意见进行论证;
(3)矿长办公会审批修订后的应急救援预案;
(4)发布修订后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培训和演练。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
6.1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2 应急救援指挥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对预案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6.3 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相关部门、单位的应急救援能力进行评价。

七、附则
7.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矿长办公会。

7.3 矿井原有应急救援预案与本预案不符的,以本预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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