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国外的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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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授权而进行的单方行政行为,不须 经过对方的同意(如行政命令、行政处分)
土地行政组织的种类
土地行政组织形式多样,不同国家(地区)由于政治体制、历史 沿革的不同,土地行政组织存在差异。按土地管理职能和责任范 围的不同,可以分为:
决策组织:土地行政组织系统中最高层的核心机构,也称为首脑 机关。职能:对辖区内重大的土地行政问题进行集中领导和决策; 督导职能部门完成土地行政管理任务;推行政府土地政策。(国 土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
美国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美国的土地管理、整治与利用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机构,它分属于国 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联邦政府在土地利用、开发和管理方面 主要通过有关部门和法律起作用。
联邦政府一级下设机构: 内政部土地管理局——国有草地牧场 印第安人事务管理局——印第安人居留地的土地管理工作 农业部水土保持局——私有土地 农业部林务局——国有林地的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市土地的管理工作 还有一部分土地由国防部负责管理
我国土地行政管理的研究
中国土地行政实践发展到今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个符合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政体系正在形成。但是,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
(1)如何改革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对土地的集中统一管理。 (2)如何建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政管理机制问题。 (3)如何完善土地行政立法体系。 (4)如何改变土地行政管理理论滞后于实践的状况。
[优点] 可以集思广益,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与力量,处理问题 比较周详,利于科学决策,以互相监督,防止职权滥用等。
[缺点] 权力分散、决策迟缓、责任不明,影响行政效率。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二)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1982年以前,我国各级政府大体采用委员会制,行政决策在行 政首长主持下民主讨论,委员会委员表决决定。
国 土厅
长官官房
新加坡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新加坡土地局是一个有权威的行政管理机构,他代表政府对全国 土地实行统一管理。该机构既通过制定政策、法规、计划、规划 从宏观上对土地进行管理,又通过出让国有土地、征用私人土地、 监督和处理违法占地和用地以及征收地税等微观手段管理土地, 是对土地一统到底、实施全面管理的综合性管理机构。
林业处 猎区资源野马管理处 野生动物和渔业处 土地处 通行权属处 娱乐和文化自然保护 区管理处 阿拉斯加项目咨询处
计划环境协调处 工程处 地籍调查处 信息资源管理处 消防航空处 执法和资源 保护业务处 资源科学处
人事处 预算处 财务处 管理研究处 计划评价处 行政管理处
其他
日本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土地管理工作,设立了全国城乡土地管理机构—— 国土厅。其主要职责: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均衡发展国土,以利于健 康、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
垂直领导关系:是指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上下对口,下级部门只接 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与同级政府没有直接领导关系。
双重领导关系:是指土地行政职能部门既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领 导,同时又受本级政府的领导(需要明确一定的主从领导关系)。
业务指导关系:是指行政职能部门受本政府领导,与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没有直接领导关系,只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研究趋势: (1)现行的土地行政管理,越来越重视现代化的地籍管理,越来越把地
籍行政作为土地行政的基础和核心。 (2)土地整理或土地重划己成为主要国家地政事业新内容。 (3)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土地行政管理指出了新的方向。 (4)一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土地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的变革,仍是土
地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
美国联邦政府
内政部
农业部
城市规划委员会
土地管理局 水土保持局 林务局
国防部
能源矿产资 源助理局长
土地和再生资 源助理局长
辅助业务 助理局长
行政事务 助理局长
州办公室 丹佛中心 防火中心
液体矿产租借处 液体矿产和水库管理处 固体矿产经营处 固体矿产租借处 矿产政策分析和 经济估价处 采矿法和可售矿产处 有害物质咨询处
监督组织:根据土地行政领导决策机关的决定及政策与法律规定对土 地行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执法机构。具相对独立性,职责:对土地 行政过程中土地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是否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 是否滥用权力等的监督。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一)集权制和分权制
集权制指行政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中央政府或上级 机关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有直接指挥管理权。地方政府或下级 机关依据上级指令、授权分为实施管理活动。
[优点] 政令统一,便于指挥,力量集中,利于统筹兼顾。 [缺点] 容易导致上级专断,限制地方或下级的积极性、创造性,
管理方式单一,适应环境能力差。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一)集权制和分权制
分权制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机关将行政权力授权给下级机关,自己 处于监督地位。地方政府或下级机关在其权限范围内有完全自主 权,中央或上级不得随意干涉。
1982年新宪法规定了各级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三 权一责”——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和全面负责制。
1986年后对首长负责制进行限制: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中 的重大问题,须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三)垂直领导、双重领导和业务领导
(从各职能部门与上级部门间的职权关系划分)
土地局下设土地割让署、土地征用署、国家土地管理与监督署以 及综合服务署。
中国台湾省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台湾土地管理机构分为专设行政机构和临时、辅助性机构,前者 习称地政机关,从“中央”到省、市、县均设有专管地政的机关。 其主要职责规定为:地权限制与调整;土地征收;地籍测量;土 地登记;土地使用管制;公有荒地测旦与招垦;土地重划;规定 地价;估定土地改良物价; 后者为贯彻执行有关政策设立的委 员会等。
职能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最高土地行政领导决策和政令的办事 机构。职能:将土地行政组织目标按职能不同细分为具体的目标 和行动方案,并层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是土地行政的行动实体。 (地籍、地用、地价、地税等部门)
土地行政组织的种类
辅助组织:向土地行政领导决策机构提供决策信息、依据、方案、或 帮助实现最佳决策、指导协调及内部管理的各种职能机构。(分为办 事机构、咨询机构等)
我国与国外的土地行政管理研究
2011.10.24
国国外外的土土地地行政行管政理管经过理了的从土研地究调查与登记到重视对地权、地用、地
税、地价、地籍进行综合管理的阶段;在理论的研究上,由简单的地籍 管理,发展到对土地经济、土地制度及后来的土地利用等理论进行系统 整体研究,形成了以地权、地籍、地用、地税、地价等为主要内容的现 代土地行政体系。
我国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土地行政组织目标:是组织要达到的目的,期望取得的成效或应 完成的任务,是国家依据社会需要,按法定程序确定的。在具体 的行政机构中,表现为土地行政的职能目标。
我国土地行政机构的职能目标是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依照法律和法 规确定的,具有法律约束性,是必须实现而不可让步的。
我国土地行政管理的研究
研究对象:土地行政学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对土地事务进行有效 组织与管理规律的科学。也就是说,是研究国家行政组织如何运 用行政、经济、法律及技术手段来高效率地对各项城乡土地业务 进行组织与管理,以实现国家对土地利用的当前利益和长期目标。
研究任务:是要阐明人类社会各个发展阶段或特定阶段国家行政 机关组织与管理土地事务的运行规律;是应用科学理论与方法, 来研究和阐明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组织与管理土地事务的客观规 律性,为指导土地合理配置的具体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政。
土地行政组织的特征
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的职能组织,土地行政组织既具有一般的国 家行政组织的特征,同时又具备其自身特殊的组织特征:
(1)政治性——具有明显的阶级性。 (2)社会性——为社会公众的利益提供土地保障;组织协调和平
衡各不同的社会团体对土地的要求。 (3)法制性——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土地行政组织依法设立;
[优点] 权力集中,责任明确,指挥统一,行政迅速,可实现较 高的行政效率。
[缺点] 个人独揽大权,易导致专断、滥用权力等问题,对首长 知识、能力、精力等方面的要求较高,不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二)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委员会制指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由两人以上共同执掌,共同负责, 集体决策。
[优点] 能避免上级专断,有利于地方或下级积极性、主动性、 创造性的发挥,便于因地制宜,灵活决策。
[缺点] 容易导致各自为政、本位主义、权力分散,不利于集中 力量统筹发展,也不利于统一协调。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的模式
(二)首长制和委员会制
首长制指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归属于行政首长一人,行政首长对 所负责机构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行为 (契约行为)
当事人间 法律关系
合同行为
单方行为
土地行政组织或行政人员依据其合法 权力而产生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依据具体事实而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而产生效果的行为
指当事人双方为达到不同的目的而互为 表示某种意思,因其一致而成立的行为
两人或两人以上当事人为了达到共同目的,双 方基于平等的基础上相结合而成立的行政行为
负责有关疆界及行 政区域规划勘测; 有关标准、图及志 书编印;有标准化事项等。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香港土地管理机构是整个香港行政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涉及较 多部门,没有设立独立的专门机构。将香港有关土地的机构按其 职能可以划分为决策机构、咨询机构、执行机构相辅助机构四大 类。
城市规划委员会农业部内政部国防部水土保持局林务局土地管理局能源矿产资源助理局长土地和再生资源助理局长辅助业务助理局长行政事务助理局长州办公室丹佛中心防火中心其他液体矿产租借处液体矿产和水库管理处固体矿产经营处固体矿产租借处矿产政策分析和经济估价处采矿法和可售矿产处有害物质咨询处美国联邦政府林业处猎区资源野马管理处野生动物和渔业处土地处通行权属处娱乐和文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阿拉斯加项目咨询处计划环境协调处工程处地籍调查处信息资源管理处消防航空处执法和资源保护业务处资源科学处人事处预算处财务处管理研究处计划评价处行政管理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土地行政行为:把行政行为作为土地行政组织的一个构成要素是 由土地行政组织特性所决定的。所谓土地行政行为方式是指土地 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在土地行政管理活动中,基于行政权力 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处分、 行政制裁等)
土地行政行为的分类
土地行政行为
通常
法律行为 准法律行为
要体系)
土地行政管理体制
土地行政体制:是指土地行政主体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 划分及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包括土地行政组织 结构、组织职能划分、管理方式等。
行政组织区别于一般组织,它的特性包括: (1)具有政治——行政二重性。 (2)社会公共事物的具体实施者。 (3)行政组织的管理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的,都是依法行
国土厅下设机构(其中土地局为主要土地管理执行机构): 长官办公厅——综合协调 水资源部——全国水资源的政策规划、立法和推进,开发水资源的计
划和利用 规划调整局——国土利用计划、综合开发计划 土地局——土地利用计划、地价、政策、情报 大城市圈整备局——首都圈整顿计划、大城市功能的改善 地方振兴局——地方振兴计划、政策和推进 防灾局——防灾措施的规划、立法、调查和推进
对土地的管理具有法制性;管理接受其他的国家主体和社会法制 化监督)。 (4)权威性——履行土地行政时的手段、方案具有权威性。 (5)专业性——土地配置需要政府参与和调节;专业知识。
土地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
土地行政组织是由若干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这些要素主要有: 权责利、人财物、组织目标和行为方式、法制思想和价值观念、 规章制度和运作过程、功能、信息等,这些构成要素及其结合方 式直接影响到土地行政组织的效能性质、作用程度和范围。
我国土地行政管理的研究体系
第一部分 土地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土地行政管理学概念、主要功能、研究对象和任务;土地行政管
理的决策和实施以及土地行政效率及其评价)
第二部分 土地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 (地权行政、 地籍行政、地用行政、地价行政和地税行政)
第三部分 对土地行政管理法规体系进行探讨 (土地立法及其在土地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土地行政管理法律的主
(1)办事机构,通常指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物的综合协调办事机关, 如办公室、人事、财务、计划等管理部门。
(2)咨询机构,指为土地行政决策者提供谁和可选方案,并出谋划策 的专门性组织。它不属决策机关或执行机关,具有业务独立的地位, 基本职能是为土地行政研究咨询、参与决策、协调政策、培训人才、 宣传土地科学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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