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华电吴江2×18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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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华电吴江2×18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5.06.16
•【字号】苏环验﹝2015﹞87号
•【施行日期】2015.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江苏华电吴江2×18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苏环验﹝2015﹞87号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华电吴江2×18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
我厅于2015年3月11日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苏华电吴江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吴江区平望镇。
2×18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2009年7月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2009年9月获我厅批复(苏环审〔2009〕163号)。
环评要求建设1台抽凝式蒸汽机组和1台背压式蒸汽机组,实际建设2台抽凝式蒸汽机组,企业已出具情况说明。
2012年12月,1#18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投入试生产;2012年7月,2#180MW级燃机热电联产工程投入试生产。
2015年4月,我厅已对超期试生产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一)大气污染物防治情况
该项目废气产生源主要是燃气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燃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已安装干式低氮燃烧器,燃气烟气经60米高烟囱排放,已安装CEMS烟气连续监测系统。
(二)水污染物防治情况
主要废水有余热锅炉酸洗废水、冷却塔的排污水(清下水)及生活污水。
环评中要求废水处理为:酸洗废水经厂内酸碱中和+物化沉淀预处理后尾水排入平望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塔排水作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系统,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作绿化用水。
目前该废水预处理设施已建成,因该项目未投入运行,故无该项目生产废水进入预处理设施,目前该废水预处理设施主要是物化沉淀工段用来处理厂区内
65t/h、100t/h煤粉炉运行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后尾水排入平望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口已安装流量计。
(三)噪声污染防治情况
噪声源主要来自发电机、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压气机、高压蒸汽管道、各种循环泵体等产生的噪声。
通过采取加装消声器、隔声罩和厂房隔声、建设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防治情况
固体废弃物仅有少量的生活垃圾和沉淀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其它情况
公司已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省厅备案登记。
已落实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关停吴江中良热电有限公司3台燃煤锅炉和供热范围内108台燃煤小锅炉。
三、验收监测结果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江苏华电吴江2×180MW燃机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72号)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废水:污水接管口pH值以及CODCr日均排放浓度均满足吴江市平望镇
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二)废气:废气所测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
(三)噪声:厂界噪声8个监测点中东厂界Z1、Z2点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Z3、Z4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西、南厂界Z5~Z8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该工程废水中CODCr、SS、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及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满足批复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项目正式投入运行。
项目正式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环境管理机制,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苏州市、吴江区环保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