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词“相”指代性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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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词“相”指代性之我见
副词“相”指代性之辨正
[关键词]:指代性副词宾语前置宾语省略
副词“相”的指代性,首见于王力先生的《汉语史稿》:
《马氏文通》把?相?字归入代词,刘复以为应该归入副词。

我们认为后一说是比较正确的。

但是,我们还得承认它是带有指代性的副词。

王力先生的“指代性副词”一说只是把马、刘两家的观点来了一个折中调和。

并没有真正解决“相”字的词性归属和语法意义。

他进而指出:
相?字所修饰的动词仅指单方面行为的时候,它本身已经失去了?交互?的意义,但是,它的指代性仍然存在。

这样,它在意义上就近似倒装的?我?、倒装的
尔?等。

南开大学中文系古汉语教研室编写的《古代汉语读本》在该书的“目录”中就专门列出了一个章节,标题就是:“第十一课ll.4 指代性副词‘相’‘见’”。

并指出:在古代汉语里,?相?字作为一个副词,一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但它又具有指代性,所以我们称它指代性副词。

指代动作行为的受事者,?相?字所指代的动作行
为受事者可以是第一人称,也可以是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

杨伯峻先生的《古汉语虚词》中也说:
相?字下若是外动词,又没有宾语,?相?字便兼起代词作用,可以代本人,可以代对方,也可以代第三方。

此外,还有其它著述或者教材如吕东亚先生的《古代汉语》则直截了当地说:?‘相’用作前置宾语,指代第一、第二、第三人称。

?
笔者以为,这种提法既不科学,也不符合语言实际,还会在本已混乱的教学语法体系造成更大的混乱。

一、“指代性副词”的命名不科学
“指代性副词”这个名称是指“相”字的词性归类,还是指它在
语言运用中的临时性的兼类现象呢?
倘是指词性归类,那么,是否要在目前通行的教学语法十二类词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指代性副词”而成为十三类呢?同时,这个“指代性副词”将归类为“实词”呢,还是“虚词”呢,或者是自立一类,与实词、虚词并列而三呢?
如果是指词的兼类现象,那么,其它的兼类词又怎么命名呢?例如:“骑”,读如(qi)时,作动词讲,指“跨上去”;读(jì)时,作名词讲,一人一马曰一“骑”;又如“文”,在“文不加点”中,“文”作名词讲,指“文章”;在“文过饰非”中,“文”字作动词讲,指“掩饰、掩盖”。

那么,我们能不能把这种具有兼类现象的词称之为“名词性动词”或者“动词性名词”呢。

况且,单就“相”字而言,它还可用作名词,如“儿已薄禄相”;还可用作动词,如“伯乐学相马”。

那么,我们能不能说“相”字又是个“名词性动词”或者“动词性名词”呢?由此看来,“指代性副词”这个提法缺乏严密的科学性。

二、“相”字完全具备副词的特点
确定一个词的词性归属,主要是从该词的组词能力和语法功能两个方面来考察的。

从大量的语言材料来看,“相”字总是和动词组合在一起,放在动词谓语的前面,修饰这个动作行为的方式方法,作句子的状语。

从这个意义上讲,“相”字完全具备副词的特点。

例如:
沛公军霸上,未得与项羽相见。

(《史记〃项羽本纪》)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

(《李密〃陈情表》)
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者,其虞、虢之谓也。

(《左传〃宫之奇谏假道》) 以上表“交相”,表示句中的动作行为是双方交互进行的。

天下者,高祖之天下,父子相传,汉之约也。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此非计长久,有子孙相继为王也哉。

(《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然亡国破家相随属,而圣君治国累世而不见者。

(《史记〃屈原列
传》) 以上表“递相”,表示句中的动作行为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

哀王者,帝之少弟,与太子游学相长大。

(《汉书〃史丹传》)
至以?上下相孚,才德称位?语不才。

(《宗臣〃报刘一丈书》)
(其妻)与其妾讪其良人,相泣于中庭。

(《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 以上表“共相”,表示句中的动作行为是双方共同进行的。

从王力先生开始,众多古汉语专著把“相”字命名为“指代性副词”的主要依据,就是王力先生上面所说的“仅指单方面行为”的“相”,例如:
始吾与公为刎颈交,今王与耳旦暮且死,而公拥兵数万,不肯相救。

(《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子敬,孤持鞍下马相迎,足以显卿未?(《三国志〃吴志〃鲁肃传》)
即不幸有二、三千里之早,国胡以相恤?(贾谊《论积贮疏》)
上面句中的“相”字即王力先生所说的“仅指单方面行为”。

“相”字所修饰的动词是施事者对受事者单方面进行的动作行为。

我们可把它称为“单相”。

上述例句原文中动词后面都没有出现宾语,而译成现代汉语之后却又分别出现了宾语。

例如第一句“不肯相救”译为现代汉语后就是“不肯救我”。

第二句中的“下马相迎”今译后就是“下马迎接你”。

第三句中“胡以相恤”译成现代汉语就是“用什么来救济他(他们)”。

在翻译过程中,原文中的“相”字消失了,译文中在动词谓语后面各自多了一个人称代词宾语“我”“你”“他(他们)”。

乍看起来,译文中的这些人称代词宾语好像是原文中“相”字的对译。

于是,“相”字也就“近似于倒装的‘我’,倒装的‘尔’”(王力语),成了“前置宾语”了。

其实,这实在是一个错误的推论,理由如次:
其一、从组词能力和语法功能方面来看,“相”字无论是表“单相”还是表“交相”、“递相”“共相”等关系,其语法功能完全一样:它们总是放在及物动词的前面,修饰动词谓语,作句子的状语。

其二、从句子语序变换的角度看,古汉语中,凡充当前置宾语的
代词,大都可以和动词谓语调换位置而保持意义不变。

这是由代词组词能力的灵活性所决定的。

例如:
三岁贯女,莫我肯劳。

(《诗经〃硕鼠》)
——“莫我肯劳”可以变换为“莫肯劳我——不愿意犒劳我”。

大王来何操?(《史记〃项羽本纪》)
——“何操”可以变换为“操何——拿着什么(礼物)”。

古之人不余欺也。

(苏轼《石钟山记》)
——“不余欺”可以变换为“不欺余——没有欺骗我们”。

上述例句中,充当宾语的“我”“何”“余”不论是放在动词谓语之前,还是放在动词谓语之后,都不会影响句子意义的表达。

但是,“相”字却都不具备这个特点,不能与它后面的动词调换位置。

也就是说,“不能相救”不能变换成“不能救相”;“下马相迎”不能变换成“下马迎相”;“国胡以相恤”也不能变换成“国胡以恤相”。

据此我们可以说,“相”字并不具备前置宾语的特点,不能指代第一、第二、第三人称,因而也就不具备什么指代性。

三、表“单相”时动词后面带有宾语
古代文献资料中,有不少表“单相”时动词后面带有宾语的现象,这是副词“相”不具有指代性有力证据。

举例如下:
⑴鸱夷子皮事田成子,田成子去齐,走而之燕,鸱夷子皮负传而从,至望邑,
子皮曰:?子独不闻涸泽之蛇乎?泽涸,蛇将徙,有小蛇谓大蛇曰:子行而我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子,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以我为神君也。

乃相衔负以
越公道,人皆避之,曰:神君也。

今子美而我恶,以子为我上客,千乘之君也;以
子为我使者,万乘之卿也。

子不如为我舍人。

?田成子因负传而随之,至逆旅,逆
旅之君待之甚敬,因献酒肉。

(《韩非子〃说林上第二十二》)
——“相衔负我以行”:背着我上路;
⑵ (伍子胥)半江而谓渔者曰:?子之姓为谁?还得报子之厚德。

?
渔者曰:?纵
荆邦之贼者,我也!报荆邦之仇者,子也。

两俱不仁,何相问姓名为??(《越绝
书〃荆平王》)
——“何相问姓名为”:何必要问(我的)姓名呢?
⑶慈(太史慈)答曰:?初受郡遣,但未观章通与未耳。

吾用意太过,乃相败章。

?
(《三国志〃吴志〃太史慈传》)
——“乃相败章”:于是就弄坏了表章。

⑷范子陵及承子锻为山东贼所得,范直诣贼请二子。

贼以陵还范。

范谢曰:?诸
君相还儿,尽矣。

夫人情虽爱其子,然吾怜锻之小,请以陵易之。

?贼义其言,悉
以还范。

(《三国志〃魏志〃张范传》)
——“诸君相还儿”:诸位归还了(我的)儿子。

⑸下马入车中,低头共耳语:?誓不相隔卿,且暂还家去。

吾今且赴府,不久
当归还,誓天不相负。

?(《孔雀东南飞》)
——“誓不相隔卿”:(我)发誓不抛弃你。

⑹孔明日:?吾与汝二万五千精兵,再拨一员大将,相助你去。

?(《三国演义〃失
街亭》)
——“相助你去”:助你一同去。

⑺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故密以书相晓,欲君自图进退。

(《汉书〃薛
宣传》)
——“不忍相暴章”:不忍心写奏章。

⑻昔丁敬礼尝作小文,使仆润饰之。

仆自以才不过若人,辞不为也。

敬礼谓仆:
卿何所疑难,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邪!?吾
常叹此达言,
以为美谈!(《曹植〃与杨德祖书》)
——?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后世的人有谁知道审定我文章的人?
⑼是故夫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

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关乎治理也。


则去微奸之道奈何?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

则使相窥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

禁尚有连於己者,理不得相窥,惟恐不得免。

(《韩非子〃制分第五十五》)——?相规其情?:窥探他的实情。

(规:通?窥?)⑽是故以赏不当贤,罚不当暴,其所赏者已无故矣,其所罚者亦无罪。

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体,沮以为善,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劳来也;腐臭余财,而不相分资
也,隐慝良道,而不相教诲也。

若此,则余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乱者不得治。

推而上之以。

(《墨子〃尚贤下第十》)
——?不相分资?:不分资财。

⑾秦王大怒,而欲兼诛范睢。

范睢曰:?臣,东鄙之贱人也,开罪于楚、魏,遁逃来奔。

臣无诸侯之援,亲习之故,王举臣于羁旅之中,使职事,天下皆闻臣之
身与王之举也。

今遇惑,或与罪人同心,而王明诛之,是王过举显于天下,而为诸
侯所议也。

臣愿请药赐死,而恩以相葬臣,王必不失臣之罪,而无过举之名。

?王
曰:?有之。

?遂弗杀而善遇之。

《战国策〃卷五〃秦三〃秦攻邯郸》
——?相葬臣?:安葬我
上述例句中的“相”字所修饰的动词即属于“仅指单方面行为”的类型,那么,按照王力先生的观点,这些句子中的“相”字自然也应该具有“指代性”,“它在意义上就近似倒装的‘我’、‘尔’等”,其语法功能就是充当句子的前置宾语了。

但是,句中“相”字
所修饰的谓语动词之后本来就带有各自的宾语,不需要“相”字来充当宾语并且前置。

下面举其中几个例句来分析说明:
例①“相衔负我”,动词“衔负”之后带有代词宾语“我”,译文“你背着我”中的“我”绝不是“相”字的对译,“相”字仅仅表示“衔负”这个动作是大蛇对小蛇单方面的动作行为。

也就是说,“相”字只具有副词的功能。

例②“相问姓名”,动词“问”之后带有宾语“姓名”,也不是“相”字的对译。

例⑤中“誓不相隔卿”,动词“隔”可解作“抛弃”,它后面带有代词宾语“卿”,译文“发誓不抛弃你”中的代词宾语“你”也不是“相”字的对译。

由此可知,“相”字在它所修饰的动词“仅指单方面行为”的时候,它本身仍然是起副词的作用,作句子的状语,不具有什么“指代性”。

还应该说明的是,对于上述“相”之后带有代词宾语的这种语法现象,王力先生的《汉语史稿》中没有讨论。

南开大学《古代汉语读本》在解释例①这个句子说:
‘相’,指代性副词,指代动作行为的受事者,但在这里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我’已经出现,它就只有指示‘我’的作用了。

?
显然,编著者也意识到上述句中的“相”字不能用“指代性副词”来解释,于是就另取
名为“指示性”。

然而,这种“见机行事”的学术态度不但不能解决问题,相反地会使本来已经复杂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

杨伯峻先生在他的《古汉语虚词》中也承认上述句中的“相”字不能用“指代性副词”来解释,不过,他说:
相?字有时不用亦可。

这或者是古人语病,或者是本有这种用法。

因为出现不止一、二次,所以也略举例。

笔者以为,杨先生“本有这种用法”的推测是符合语言实际的,但“古人语病”的判断难以成立。

我们今天的语法科学是建立在前人已有的语言材料基础之上的。

也就是说,先有了前人的语言材料,才有我们的语法科学。

从上述例句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用法并非一时一地一人一文中的个别的现象,从先秦的《韩非子》直到明代的《三国演义》。

杨伯峻先生也说“出现不止一、二次”。

退一步讲,即或
是“古人语病”,只要不是个别的、孤立的现象,我们都有研究的必要,都应该给它作出尽可能科学的判断。

四、副词“相”的指代性其实是宾语省略句式
语法成份省略乃是古今汉语中常见的现象。

仔细研究上面的例句就会发现:当“相”字表“单相”时,即使动词后面的宾语省略,也不会影响句意的理解。

我们仍然以上述三个例句为例来进行讨论:例①中“相衔负我”,宾语“我”省略之后变成“相衔负”,从小蛇说话的角度来看,联系上下文义,它仍然可以译为“你背着我”;例②中“相问姓名”,从渔家的口中说出,联系上文伍子胥的问话,也仍然能译为“何必问我姓名”;例⑤中“誓不相隔卿”,从焦仲卿的口中说出,联系全文的故事情节,仍然可以译为“发誓不抛弃你”。

尤其是在例①中,这段文字末尾一句中就有“相衔负”这种用法,它仍然表示“大蛇背着小蛇”这个意思。

“相衔负”这个组合形式在同一段文字当中出现两次,一次带宾语而一次不带宾语,这正说明“相”字修饰的动词“仅指单方面行为”的时候,它后面的代词宾语可以保留,也可以省略。

同样的例子还可从例⑽中得到印证。

文中的“腐臭余财,而不相分资也”一句,在《墨子〃尚同中第十二》中有一段文字与之相关,摘录如下:
是以人是其义,而非人之义,故相交非也。

内之父子兄弟作怨雠,皆有离散之心,不能相和合。

至乎舍余力不以相劳,隐匿良道不以相教,腐臭科财不以相分,
天下之乱也,至如禽兽然,无君臣上下长幼之节,父子兄弟之礼,是以天下乱焉。

其中“腐臭科财不以相分”也正是上文“腐臭余财,而不相分资也”的省略句式。

综上可知,“相”字所修饰的动词之后宾语无论保留还是省略,“相”字的语法功能不变:仍然是充当副词,放在动词谓语的前面,修饰动词谓语,作句子的状语。

因此,我们可以确定地说:“相”字无论表“交相”“递相”“共相”,还是表“单相”,它都不具有指
代性,都划归副词。

五、与“相”近似的“见”与“互”
在古代汉语中,与“相”字的词性及用法相似的还有“见”和“互”。

简述如下。

“见”除了作动词“看见”、名词“见解”之外,也作副词表示“单相”关系,基本上与
“相”字相同。

所不同的是:
“相”字表“单相”时,它所修饰的动词后面可以省略第一、第二、第三人称代词宾语,而“见”字表“单相”时,动词后面所省略的宾语大多是第一人称代词。

例如: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见恕”:原谅(我)。

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仇者所快。

(《后汉书〃朱浮传》) ——“见仇者”:仇视(我)的人。

兰芝初还时,府吏见叮咛。

(《孔雀东南飞》)
——“见叮咛”:叮咛(我)。

“互”字通常表示“交相”,这种用法与现代汉语相同。

有时它也可以表示“递相”的关系:
六国互丧,率赂秦耶?(苏洵《六国论》)
——“六国互丧”:六国一个接着一个地灭亡了。

“相”、“见”用作副词表示“单相”关系而动词后面省略人称代词宾语的现象还保留在今天的口语中,例如:
请大家不要见笑——?不要见笑?:不要笑话(我)。

还望见谅——?见谅?:原谅(我)。

实不相瞒,告诉你吧——?实不相瞒?;确实没有欺瞒(你)。

我好言相劝,他就是不听——?好言相劝?:用好话劝说(他)。

参考文献:
①王力《汉语史稿》
②王力《古代汉语》
③南开大学中文系古汉语教研室编写《古代汉语读本》
④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二OOO年八月第二版第十五次印刷
⑤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台北:洪叶文化事业公司一九九八年十月初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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