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合集下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2.22•【字号】庆政办规〔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2月22日大庆市拥抱新市民“五免”“六补”“七优”政策措施一、面向来庆青年群体实行“五免”保障措施市级设立“青年驿站”,为来庆求职就业、自主创业的市内外各类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以下统称青年群体),提供下列保障措施。

(一)免费住宿。

享受免费住宿及用水、用电、用暖和上网保障,最长50天。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二)免费体检。

享受一次免费体检,标准比照企业一般入职体检项目。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三)免费公交卡。

享受有效期3个月的公交卡一张。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四)免费培训指导。

享受统一组织的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用工岗位推荐服务。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五)免费意外伤害保险。

可免费享受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责任及时间按所赠送产品的保险条款及相关要求执行。

(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高新区、各县(区)、经开区可参照设立“青年驿站”,为更多青年群体来庆就业创业提供保障性服务。

二、面向来庆各类人员给予“六补”激励政策(一)给予落户补助。

所有来庆人员均可在我市城镇居住地或创业就业所在地落户。

16至45周岁新落户人员享受每户(集体户按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落户补助,每年补助名额10000户。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_1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_1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正文:----------------------------------------------------------------------------------------------------------------------------------------------------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1995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五章工会活动保障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本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自成立之日起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基层工会组织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具体确认登记办法,由省总工会与省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规定。

第四条各级工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工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都应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六条职工人数达到25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职工要求建立工会的,都应建立工会组织。

上级工会组织可以派员到基层单位进行宣传指导,帮助组建工会。

职工人数不足25人的相同行业的邻近企业、事业单位在上级工会指导下可以联合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七条工会组织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八条工会组织不隶属于所在单位的其他部门。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4•【字号】庆政办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庆政办发〔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14日大庆市落实体育强省建设实施意见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行动计划。

一、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健身生活化社会化水平(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大庆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全员参与全民健身工作。

建立体育部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依托社会共同推进,广大市民广泛参与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抓好全民健身“六边工程”建设,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完善街道、乡镇健身组织,充分发挥各级全民健身组织机构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有重点扶持民族地区和农村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妇儿、老年人、残疾人等其它少数人群全民健身发展措施。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二)统筹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加强女工组织建设,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加强女工组织建设,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例如针对从事工会工作的新手多工干部人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哪里有女职工哪里会业务知识不够熟悉都是兼职的情况每年选派人员参加上就要建立工会女工组织的原则以工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女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的各种工会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会于部职工组织建设做到工会女职工组织与工会组织四同时及女职工干部的整体素质
2总第 191) 0 1 ( 0年第 1 期 5期
摘 要 :根 据 全 国 总 工会 女 职 工委 员会 的 工作 指 导 意 见 。 工 会 应 当 以加 强女 职 工 组 织 建 设 为 重 点 ,加 强 项 目运 作 、强 化 品
( 同时组建 、同时筹备 、同时报批 、同时宣 布) ,并将 结果报
上级工 会女职工 组织 备案 。基 层工会 女工 干部 人员 把女职工 委员会 的组 建 为一项重 要 内容纳入 全会重要 工作来抓 。把 女 职工组织 组建任 务纳入 各级工 会组织建 设考 核 目标 管理 当
现 代 企 业 文 化
MODERN N程 RP S E RI E CULT URE
NO.1, 0 0 1 2 1
( u uai tN . 9 C m l v y O1 ) te 5
加强女工组织建设 ,维护女工合法权益
高玉 萍
(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六采油厂第三油矿 ,黑龙江 大庆 135) 614


加强女 工组 织同步 组建 ,夯 实组织基础
( )在 组 建 观念 上 .坚 持 思想 创 新 一
在工作 中,应 注重突出思想创新 ,实施 “ 一线工作法 ” ,即 “ 调研 到一线 、维权到一线 、帮扶到一线 、服务到一线” ,真正 成为了解女职工思想动态的 “ 调研员” ,吸引女职工入会 的 “ 组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总工会文件大庆市经济委员会庆工联发…2006‟10号关于印发《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经济计划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工会、经济科技局,各市属企业:为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工联字…2006‟21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起,在全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并制定了相应评分标准。

现将•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依照方案及标准,积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附件: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评分标准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庆市总工会大庆市经济委员会2006年11月5日主题词:劳动关系和谐创建活动通知大庆市总工会办公室2006年11月5日印发共印300份大庆市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方案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构建和谐大庆奠定社会基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为目标,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督促全市各类企业与工业园区严格遵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及•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诚信形象;促进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企业用工环境,建立起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保护、调动和发挥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提升整体素质,做到互利、互爱、双赢,达到“共谋企业发展、共建和谐企业、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新时代下的大庆油田工会管理工作

新时代下的大庆油田工会管理工作

势 的要 求。为实 现这一 目的 。应该提 高 工会管理 的独 立程度 ,使 工 会管理 能够 得到 更多 的 自主管 理权 . 从 而能够 提高 工会管 理 的 灵 活性 。只有将 工会从 其他 职能部 门 的附属地位 中改变 出来 ,才
能 保证 工会能 够更好 的发 挥职 能。 三 、结 束语
通过这 些活动 的举 办 ,发 挥 了工会 的职能 作用 .提 高 了员工 的积 极性 ,促进 了大 庆油 田工会 管理 工作的发 展。

当前 大庆油 田工会 管理工 作 中存在 的问题
当前在 大庆 油 田工会 管理 工作 中存 在着一 定 的问题 ,主要体
现在 三个 方面 。
第一 ,工会 的 民主管理 工作相 对较 为 弱化 ,工会被边 缘化 . 不 能发挥 出应 有的职 能。在 大庆油 田 的企 业管 理工作 中。难 免有
理 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 和工作能力相对 有限。 由于 管理层 的领 导对工 会 工作重视程 度不够 , 使 工会管理人 员的配置 和管理人 员的积 极性 都 受到一定 的影响 。当前在工会管 理的干部 队伍中 。 学历 高 、 年富 力强 . 乐于从事 工会 管理工 作 . 对 工会管理工 作具有积极性 的人员 相 对较少 , 大部 分的工作人 员学历相对较 低 , 年龄相对较大甚 至是 临近退休 。 对于 工会管理工 作也缺乏必 要的热情 。因此 工会 组织管 理的干部 队伍整体 素质相对较低 , 在工会管理 工作 中没 有发 挥 出应 有的作 用 .使工会 的职能没有得 到有效 的发挥。 第三 , 原有的 工会管 理体 制不能 适应 新时代 、 新形势 的要 求 , 对工会 职能 的发挥 造成 了一定 的限 制。新 的时代 背景 下 ,我 国的 企业 改革正 在不 断进行 深化 ,市场环 境更 加多 变 ,对 工会管 理工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以工资或者其他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限制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不得对参加和组织工会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本省各级工会组织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五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者车间、科室工会会员的意见提出建议,由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和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第六条基层工会的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具体期限由上一级工会决定。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

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总工发[2008]51号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试行)(2008年7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主席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5-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会主席产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应坚持党管干部、依法规范、民主集中、组织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上一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产生进行直接指导。

第二章任职条件第五条企业工会主席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二)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知识;(三)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六条企业行政负责人(含行政副职)、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外籍职工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三章候选人产生第七条企业工会换届或新建立工会组织,应当成立由上一级工会、企业党组织和会员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工会主席候选人提名和选举工作。

第八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以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荐,或由全体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上届工会委员会、上一级工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名单。

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

第九条企业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应对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考察,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予以调整。

第十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主席候选人应报经企业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审批。

第十二条上级工会可以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基层工会推荐本企业以外人员作为工会主席候选人。

第四章民主选举第十三条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均应依法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会员民主选举方能任职。

第十四条选举企业工会主席应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中共大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共大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共大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9.17•【字号】庆直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大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庆直发[2010]26号)机关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通知精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建设一流机关目标,为全力推进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经工委研究决定,在机关所属各级党组织中,实施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现将《大庆市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考评办法》及《大庆市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工作,认真搞好自查,机关工委要在适当时候组织互检联查,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1.大庆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考评办法2.大庆市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细则中共大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0年9月17日附件1:大庆市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促进机关党务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使机关党的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为全力推进大庆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考评范围市直机关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参照执行。

“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实施细

“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实施细

发行版本:A“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 608-20121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规定了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的内容及要求。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

控参股公司“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基层库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 中油党组〔2010〕77号《关于中国石油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3 术语和定义本实施细则采用以下定义:3.1 职工之家:是指工会基层组织合格化的称号。

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是推动各级工会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加强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总体水平的有效形式和成功经验。

4 重要风险4.1 “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未得到有效遵守。

4.2 “职工之家”器材设备、图书损坏、丢失。

5 职责5.1 公司工会负责督导、检查各单位“职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

5.2 基层工会负责“职工之家”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职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职工之家”的建设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考核。

6 管理内容及要求6.1 “职工之家”是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凝聚力、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加强“职工之家”的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之家”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6.2 “职工之家”建设由公司党政齐抓共建、工会牵头落实。

6.3 “职工之家”的日常管理6.3.1 开放时间。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正常开放时间。

6.3.2 “职工之家”是员工业余时间活动场所,进入“职工之家”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6.3.3 在“职工之家”活动时,要文明礼貌,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_百(精)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_百(精)

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发布时间:2015-02-06阅读: 1087次【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苏工办〔2015〕15号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各有关产业(厅、局、公司)工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职工,经与省有关部门沟通、研究,现提出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

一、总的原则落实全总通知精神,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必须突出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方向,多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必须严格执行全总《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二、开支规定(一)各类奖励经费的开支。

根据全总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在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作中可发生的奖励项目包括:1.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2.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3.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基层工会在进行奖励时,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

奖励人数控制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奖励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二)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的开支。

根据全总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

“少量”的标准是指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

(三)会员生日慰问的开支。

根据全总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对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可以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以发放同等价值的蛋糕券,慰问标准为人均不得超过300元。

(四)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的开支。

根据全总通知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9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9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大庆市百家重点企业发展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推进措施,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推动作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努力打造一批对大庆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骨干企业,提升地方工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大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企业为主,政府扶持。

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着力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各级政府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搞好服务。

(二)县区为主,市里支持。

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区和高新区是辖区内重点企业发展的责任主体。

市里主要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牵头单位为主,协办单位配合。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是推进重点企业发展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作为协办单位积极配合。

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

从全市工业、建筑和商贸等行业现有地方企业中,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序,筛选出100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并实行动态管理。

力争通过5年时间的努力,百家重点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亿元,占地方经济的30%左右;培育形成一批大公司和企业集团,其中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企业达到5家、超10亿元企业达到30家。

工会公告通知文案模板

工会公告通知文案模板

尊敬的全体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告事项1. 工会组织机构调整及成员选举2.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公开3. 工会活动安排及报名方式4. 工会会员权益保障5. 工会提案征集及处理6. 工会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二、具体内容1. 工会组织机构调整及成员选举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本单位工会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并选举产生新一届工会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调整后的工会组织机构设置:主席1名,副主席2名,委员若干名。

(2)选举方式: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

(3)选举时间:XXXX年XX月XX日。

(4)选举地点:XX会议室。

请全体会员积极参与,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2. 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公开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透明度,现将本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予以公开:(1)经费来源:会费、企业拨缴、其他收入。

(2)经费支出:职工活动、困难帮扶、职工教育、工会干部培训等。

(3)经费结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请全体会员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有疑问,可向工会办公室咨询。

3. 工会活动安排及报名方式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工会将举办以下活动:(1)活动名称:职工运动会(2)活动时间:XXXX年XX月XX日(3)活动地点:XX体育场(4)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的职工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工会办公室报名。

(5)活动内容:包括田径、球类、趣味运动等项目。

请广大职工踊跃参加,展现自我风采。

4. 工会会员权益保障为保障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工会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1)宣传工会法律法规,提高职工维权意识。

(2)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关注职工生活,开展困难帮扶活动。

(4)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推动企业改善职工工作环境。

请全体会员积极反映自身诉求,工会将竭诚为您服务。

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原创版】目录1.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背景和意义2.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具体政策3.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申请和审核流程4.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启示和影响正文大庆,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一直以勤劳、创新、奋发向前的精神推动着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表彰和激励劳动模范,大庆市政府设立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这一政策。

首先,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背景和意义。

劳动模范是广大劳动群众中的杰出代表,他们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事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设立劳动模范荣誉津贴,旨在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大庆市的繁荣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其次,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具体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分为两类:一类是市级劳动模范,另一类是市级先进工作者。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0 元,按月发放。

同时,对于获得荣誉津贴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市政府还将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接着,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申请和审核流程。

申请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市总工会审核。

审核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准,并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开始发放荣誉津贴。

这一流程旨在确保选拔公平、公正、公开,使真正有贡献的劳动者得到应有的荣誉和待遇。

最后,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启示和影响。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劳动模范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而且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广大劳动者以劳动模范为榜样,积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总之,大庆市级劳动模范荣誉津贴的设立,既是对劳动模范辛勤付出的肯定,也是对广大劳动者的激励。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30•【字号】庆政办规〔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30日大庆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0〕24号)精神,推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多元参与、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和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管理规范、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

二、发展目标2021年,我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管理体系和家庭科学育儿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要各建设1所具有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有条件的县、区可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和婴幼儿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2•【字号】庆政办规〔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庆政办规〔201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94)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源头管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可操作性”的原则。

落实建设单位承担监督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负主体责任、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管理制度。

二、总体目标以解决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

三、重点工作做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开工、竣工等环节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

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订阶段: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当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条款,专项条款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二是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各类投资项目一律不得约定施工企业带资承包工程;三是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先签劳动合同后入场;四是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五是施工企业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六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或发包)时,对施工企业信用及评价情况进行审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21•【字号】庆政办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何忠华市长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财政局、审计局。

曹宪双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监管、应急管理、金融、统计、外事等方面工作。

协助何忠华市长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财政局、审计局。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研究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统计局、省统计局大庆社会经济调查队、外事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外联络中心。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大庆调查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庆市消防支队、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直升机支队,各民主党派,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残联、侨联、台办、台联、老区促进会,大庆萨尔图机场管理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公司大庆基地,大庆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大庆市中心支行,驻庆银行、证券、保险机构。

舒寰副市长负责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商务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

负责市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市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联系大庆海关。

于宸副市长负责全市农业农村、扶贫开发、粮食、水务、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水务局、粮食局、气象局(气象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省引嫩工程管理处、大庆水文局、中储粮大庆直属粮库、大庆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庆政办发[2010]54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关于抓紧建立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并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41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06〕70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大庆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民工工作。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协调处理农民工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从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权、培训、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安全卫生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推动制订鼓励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

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计划;定期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民工办)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局、农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商务局、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国资委、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安监局、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29个单位组成。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决定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决定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
办法》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9.05
•【字号】大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施行日期】2024.09.05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大庆市人民政府令
第 1 号
《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9月2日市政府11届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岩松
2024年9月5日
大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的决定
结合上位法修订情况,大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大庆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2017年12月21日大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庆市总工会办公室文件
庆工办发〔2010〕9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总工会,各直属单位工会,高新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现将黑工女字〔2010〕6号《关于开展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创建“三满意”工会活动开展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请于2010年11月底前将各项落实情况上报市总工会女职工部。

联系人:夏天,联系电话:4666096,电子邮箱:nggz123@。

大庆市总工会
2010年8月15日
关于开展全省工会女职工组织
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黑工女字[2010]6号
市(地)总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落实中国工会十五大、省工会十大和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活力,提高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女职工组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总体要求:按照组织健全、履职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和女职工信赖的基本要求,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规范工会女职工工作,使工会女职工组织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提高组织女职工、引导女职工、服务女职工、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促进女职工工作整体上水平。

目标任务:从2010年起,用3至5年时间,使全省80%以上的工会女职工组织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二、主要内容和考评细则
详见《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附件)。

县级(含)以下工会女职工组织参照执行。

三、考评方法及有关要求
(一)自查与考核。

实行百分考核制,考核项目中增设加分项,鼓励工作创新和扩大工会影响。

总分85分以上的为达标。

达标考核分级进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县级(含)以下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情况由所在市(地)总工会、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考核。

各市(地)、产业工会女职工组织每年要对照《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限时达到标准。

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7月30日前报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首次报送时间为2011年)。

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成立由主任任组长、部分常委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各市(地)、产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自查报告和工作实绩,适时分期分批对市(地)、产业工会女职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