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精)
发达国家质量监管体系及对我国的启示
服 务 法 》, 有 非 常 具 体 的 《 邦 肉 类 检 查 法 》 。2 也 联 等 _这 】
些 法律 法 规 几 乎 涵 盖 了对 所 有 的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的监 督 . 同 时 为 保 证 食 品 安 全 又 制 定 了 非 常 具 体 而 有 效 的
成 果 , 项 目编 号 : I Y C 2 D 6 O J8D9 。
吸 收 借 鉴 发 达 国家 和 地 区 在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方 面 的 丰 富 经 验 . 合 我 国 国情 . 索 出提 高 我 国 产 品 质 量 的 结 探 对 策 措 施 .是 尽 快 提 高 我 国产 品 质 量 水 平 的 重 要 途 径 之 一 。 前 . 主 要 的 任 务 是 在 消 化 吸 收 国外 行 业 及 其 当 最 主管 部 门在 提 高 产 品质 量 方 面 的成 功 经验 的基 础上 . 提 出适 合 我 国 国 情 的 措 施 . 将 这 些 措 施 法 律 化 、 度 并 制 化 , 建 一个 完善 的质 量监 管法律 体 系 。 构
法 》 这 部 法 律 被 称 为 保 护 消 费 者 的 权 利 宪 章 。 法 的 , 该 中 心 部 分 是 食 品 及 日用 品 法 . 适 用 范 围 十 分 广 泛 . 其 包
体 以国家 总体 政策 为基 准 , 合 本 地 区的实 际情 况 . 结 可 以 制 定 独 自 的 有 关 消 费 者 保 护 的 方 针 、 策 、 施 方 法 政 实 等 。] [ 4
立法建议。
发达国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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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DA) 网站 公布 了美 国食 晶及 兽药2 O l 2 - 2 0 1 6 年战略 规 划 。这个 规划涉 及到所 有食 品安 全和应 用营养学 范围 内
例 的增加 ,畜 产品 的质 量安 全 问题 已成 为食 品安全的主
要 问题 之一。特 别是近年 来“ 三聚氰 胺事件” 、“ 瘦 肉精事 件” 、“ 苏丹红事件” 等时有发生 ,给人们 正常消费畜产 品 和 维护公共 安全造成 了危害 。提 高畜产 品质量 安全不仅
1 . 1 . 1 完善 的法律 法规 保 障畜产 品的质量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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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变饲料 ,科学 的添 加饲 料蛋 白和 维生 素 。( 4 )合理运 用药物预 防 ,给 予适量 的维生 素,有助 于雏鸡 的生 长发 育,增强抗病力 。 6 . 2 治疗措施 ( 1 )按照 多病 因的治疗原则 ,抗球虫、 抗菌 、调 节肠道 内环境 、补充 部分 电解 质和 部分维 生素 复配药物治疗。如脱 曲珠利+ 强力维他饮水 ,连用3  ̄ 5 d 。 症状严重 的须加葡 萄糖和V C ̄ : - 毒解 毒。( 2 )在 肉鸡 饴 J 养 的后期可 于饲料 中添加益 生素 ,用于增 强肠 道的消化 功
中图分类号:¥ 8 5 1 . 3 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 :1 0 0 7 - 1 7 3 3 ( 2 0 1 3 ) 0 2 - 0 0 4 2 . 0 4
( A P H I S )  ̄ 美国环 境保护署( E P A ) 。 F S I S 负 责确 保 肉、禽和 蛋政
发达国家产品质量监管的经验与启示[论文]
发达国家产品质量监管的经验与启示摘要:发达国家在加强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方面积累了众多的成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提高我国质量监管水平有很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学习别人的先进体制和做法,为我国消费者创建一个优越的产品市场。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管处罚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健康甚至生命,近年来,由于国内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出,产品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热点问题。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许多国家都要求加大监管力度,这其中国外很多发达国家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一、国外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先进做法1.产品质量标准高。
产品质量标准定义为规定产品质量特性应达到的技术要求,它是产品生产、检验和评定质量的重要技术依据。
我国乳制品行业涉及“三聚氰胺”事件后,严重打击了消费者对伊利、蒙牛、三鹿等多个民族品牌奶粉的信心。
而国人充分信任雅培、惠氏、美赞成等国外品牌,树立多年的民族品牌遭受信任危机。
国外很多产品的质量标准都比我国高很多,比如强制要求环保项目中,对有害物质 voc 释放量的规定,欧洲标准比我国标准高得多。
对于出口产品和内销产品,现在我国在检验标准和检测程序上都存在较大差别。
对于出口产品检验相对要求较高,严格依据国际标准检测,而且有专门的进出口检验检疫机关把关。
而对于流向国内市场的内销产品,则是以国内标准为检验依据。
这其中不仅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而且严重的是大多数小企业和小作坊的产品往往连国家标准也无法达到,而且目前我国监管不利,导致现在市场上仍充斥着大量的不合格产品和伪劣产品。
中国作为一个正在崛起的经济大国,国内市场必须紧密联系国际市场,产品质量标准必须要跟国际接轨,不能一味依靠“低成本”、“低价位”,否则我国产品很难在市场激烈竞争中取胜,只有提高产品质量才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2.民间质量监督效果显著。
例如美国不仅有政府监督,还有各种各样的民间检验体系。
美国民间有一本很著名的杂志,这本杂志的背后是一个民间组织,他们定期组织人员到市场上随机购买产品,再在自己的实验室中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和标准,对这些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然后再把检验结果刊登在这本杂志上。
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控体系的特点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和欧盟作为发达国家,拥有严格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不仅保障了本国民众的饮食安全,也对国际贸易和合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本文将从监控体系的特点、监控流程、法规制度和应对措施四个方面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启示和建议。
一、监控体系的特点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监控体系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显著的特点:1.全面性:监控范围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包括农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
监控的对象不仅限于食品本身,还包括相关的生产设备、工作环境、质量标准等方面。
2.科学性:食品安全监控严格遵循科学原则,基于实验数据、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方法进行决策和管理。
采取了多种检测技术,如基因测序、质谱分析、红外光谱等,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公开透明:食品安全监控过程中,政府部门、企业、专业学者和社会组织都有参与权利,监控数据和检测结果也会向公众公开。
政府部门会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动态、风险评估和监控报告,及时向公众通报食品安全状况和风险提示。
4.责任追究:食品安全监控不仅有对企业的惩罚和处罚措施,也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问责。
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政府会主动公布相关信息、组织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监控流程美国和欧盟的食品安全监控流程可分为五个步骤: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通报、风险沟通和风险追踪。
风险评估:通过对食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程度及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管理: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包括制定监管政策、设置标准和规范、实施检测和抽检等。
风险通报:政府部门把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信息告知公众和相关企业,提示消费者注意和采取措施。
风险沟通:政府、企业、专家和媒体等共同交流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确保公众可以获得及时、准确的信息。
风险追踪:政府指定负责单位对食品安全进行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理。
发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状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方 佳 李 玉萍
(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科技信息研 究所)
“ 民以食为天 , 以安为先 。 人们每天 食 ” 消费的食物 , 有相 当多 的部分是直接来源于 农业 的初 级产 品 , 因此农 产 品 的质 量 安全 , 直 接关系着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关系 着社会 稳定 和经 济发展 。面对 不 断 出现 的农 产品及食品安全问题 , 世界上大 多数 国家均 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 强化法规体系建设 , 大力
质, 促进本 国农 产 品 在 国 际市 场 上 的竞 争 地
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
的机 构主要 有 3个 , 别 为 农 业 部 ( S A) 分 UD 、
位, 制定 了一系列详细 的农产 品质量标准。 例如美 国的农产 品标准 由国家标 准、 行业标 准 、 场 主 和 贸易 商 制 定 的 企 业操 作 规 范 3 农
第三种 模式 是 多个 部 门共 同负 责 。这种
农产 品质量 ( 品质 ) 投 人 品 ( 药 、 、 农 曾药 、 饲
料添加剂等) 动物防疫、 、 植物保护 等 5个方 面的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13 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概况 . 制定农业标准是农业标准化工作 的重要 组成部分 , 是增强农业在国民经济 中基础地 位的需要。许多发达国家为了提高农产品品
个层 次 组 成 。 目前 , 国全 国 大 约 有 900 美 30 个标准 , 有 70家机构 在 制定 各 自的标 准。 约 0
食品 和 药 品 管 理 局 ( D 、 境 保 护 署 F A) 环 ( P 。其 中农业 部 主要 负责 粮食 安 全 以及 E A)
食 品如 肉类 、 禽 及 相关 产 品 和蛋 类 加 工 产 家 品 的监督 ;D F A主 要 负 责 除 肉类 和家 禽 产 品 外美 国 国内 和进 口的食 品 安 全 ;P E A则 主 要 监督饮 用水 和杀 虫剂 。此外 , 国商业 部 、 美 财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学习会中心发言材料)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机关学习会中心发言材料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但相比而言,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
今天的学习会,我就跟大家共同学习一下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一些内容。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做法(一)美国。
一是建立三级监管体系,采取专业人员进驻食品加工厂、饲养场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是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企业得知产品存在缺陷,主动从市场上撤下食品;食品药监局等在紧急情况下可强制要求企业召回食品。
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食品药监局)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明知故犯的企业主管和个人,将被判处最高十年监禁和不封顶数量的罚款。
(二)欧盟。
一是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局,统一负责欧盟境内所有食品的相关事宜,负责监督整个食品链安全运行,根据科学证据做出食品风险评估。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的预警系统。
对原有的预警系统做了大幅调整,实施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
它是一个连接欧盟委员会、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以及各成员国食品与饲料安全主管机构的网络。
三是颁布实施了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要求满足食品可追溯性(该法规要求从2005年1月1日起,凡是在欧盟国家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功能,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不具备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进口)。
新法规大大提高了食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强化了食品安全的问责制度,强化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更加注意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四是积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建立了及时快捷的信息发布制度。
信息经过认真审核和合理评估,以诚实负责的态度向消费者说明情况,并告之欧盟所采取的与风险规模相适应的措施,提醒消费者注意加强自我保护。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国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鹿事件”语音未了,我国有先后出现了“伊利OMP添加门”、“海南毒豇豆”、“青岛毒韭菜”等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成为当下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将从三个方面阐述国外的食品安全制度,为我国食品安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借鉴。
1. 国外主要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国外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大多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物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设置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可分为多部门监管模式和单部门监管模式。
1.1多部门监管模式[1]美国是多部门监管模式的代表。
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及各州政府具有食品安全管理职能的机构有20个之多。
但其中最主要的,具备制定食品安全法规和进行执法监管的联邦行政部门有5个:卫生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DHHS)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农业部(U.S.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USDA)的食品安全检验局(Food Safety and Inspection Service,FSIS)和动植物健康检验局(Animal and Plant Health Inspection Service.APHIS)、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EPA)、海关与边境保护局(Bureau of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
美国选择多部门监管模式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建国之初就制定了执法、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国家治理原则,食品监管也不例外。
但必须注意的是,美国主要是按照食物的种类来划分部门职能,这样在对特定食品进行监管时实现了功能上的集中监管。
1.2单部门监管模式[1]单部门监管模式是欧美国家选择的主流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比较研究
中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比较研究在食品行业日益全球化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焦点。
本文将比较分析中国和外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起源与发展、监管体系、法律法规以及执法情况,以期为提升全球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一定参考。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伴随着食品行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受到政府和消费者的。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国政府逐步建立起一套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
而外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起源较早,很多国家在19世纪就开始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不仅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还建立了严格的执法体系。
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由多个部门组成,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外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也由多个部门组成,但与中国的不同,外国的监管部门相对独立,各司其职。
如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专门负责食品的监管,欧洲的食品安全局(EFSA)则负责整个欧洲区域的食品安全事务。
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辅以多项法规和标准,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外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也十分完善,以美国为例,除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外,还有《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不仅严格规定了食品生产和销售的要求,还对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方面的限制做出了明确规定。
中国食品安全执法情况在近年来得到了显著改善。
政府部门加大了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督力度,严格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中国政府还加强了国际合作,与国际组织、其他国家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经验交流和协作。
外国的食品安全执法情况也值得称赞。
以美国为例,FDA拥有强大的执法权力,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和纵向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和纵向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比较与启示一、本文概述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的重要手段,其横向和纵向配置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效能。
本文旨在通过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和纵向配置进行深入分析,探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本文将阐述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配置,即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我们将分析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跨部门合作机制,探讨如何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高监管效率。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的纵向配置,即中央与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权责关系。
我们将比较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模式,分析不同模式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本文将总结国际比较与启示,提炼出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和纵向配置方面的成功经验与教训。
我们将结合中国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推动全球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共同提升。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配置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配置,主要指的是不同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配置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对不同国家的横向监管模式进行比较,以期从中获得启示。
各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横向配置上存在显著差异。
以美国和欧盟为例,美国采用了多部门共同监管的模式,其中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同时还有其他多个部门共同参与。
而欧盟则设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协调各成员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这两种模式各有优劣,美国模式更加注重各部门的协作和沟通,而欧盟模式则更加强调统一性和协调性。
横向配置的有效性取决于政府部门间的协作机制。
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调以及责任划分至关重要。
浅谈国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国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 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是指通过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监测、追踪、量化分析、信息通报预报等,建立起一整套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功能体系。
本文介绍了目前国外食品安全监测及预警体系的概况及其特点,并对我国食品安全预警体系的建立提出了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食品安全预警体系风险分析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由于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如苏丹红、丙烯酰胺、三聚氰胺事件等,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对食品安全问题异常重视。
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对食品污染物都有着严格的评估程序和预警系统,能及时公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以此作为贸易壁垒,在进出口贸易中维护本国经济利益。
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方面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本文通过对国外先进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的分析和研究,为我国食品安全预警体系的建立提供经验和借鉴。
1 国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情况1.1 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国际食品安全当局网络(INFOSAN)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合作建立的,旨在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及食品安全当局之间的合作。
该网络对国际上各国食品安全主管部门间进行日常信息交换起重要作用,同时为食品安全紧急事件发生时迅速获取相关信息提供载体。
INFOSAN网络的结构主要包括INFOSAN 和INFOSAN应急网。
INFOSAN是一个信息网络,向各成员国归口单位发布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信息,包括INFOSAN情况说明、准则、问题单和世卫组织食品安全通讯等。
INFOSAN应急网可以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查明、评估和管理食品安全事件。
1.2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2002年,鉴于欧盟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欧盟发布了178/2002号食品安全基本法,并据此建立了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
RASFF是主要针对成员国内部由于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标识不准确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和可能带来的问题而及时通报各成员国,使消费者避开风险的一种安全保障系统[1]。
粮食安全措施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粮食安全措施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粮食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夏粮小幅减产,秋粮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粮食安全问题再度提上日程。
美、日、德、韩等西方发达国家十分重视粮食安全问题,制定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粮食生产的措施,对于我国完善粮食,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的粮食安全措施(一)美国的主要做法1.支持价格。
这项起源于1933年美国农业调整法,1996年进行完善。
农民通过联邦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办理无追索权贷款,从而获得一个最低保证价格,保证农民所得到的价格不会低于贷款利率,以此来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2.直接支付制度。
直接支付制度是在1996年的农业法中提出的。
政府对签订生产灵活性合同的农场,在从1996年开始的7年内按年给予固定补贴。
具体计算方法:某农场某品种补贴的额度=该农场某品种政府核定的补贴面积×该品种规定的补贴单产×该品种单位产量补贴额,将农场所有种植品种应得的补贴额相加就是某农场的总补贴额。
2002年5月,美国新农业法规定,未来10年内,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高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了8O%,从而保护和调动了美国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3.差额补贴。
差额补贴在1973年提出,2002年新农业法进行了修订,目的是保证农民得到的实际价格不低于一个合理的价格。
具体做法是:先由政府制定一个能够保证农场主收入的合理价格作为目标价格,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就对农场主进行差额补贴。
4.耕地保护措施。
美国的耕地保护计划是一个集调控粮食产量与保护土地资源于一体的保护计划。
主要内容:鼓励农民短期或长期休耕一部分土地,解决农产品生产过剩的问题;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实施“土壤保护储备计划”,给予农场主相当于每年地租、绿化及土壤保护成本总和一半的补偿;加大投入增强对耕地的保护,大幅提高用于保护耕地的资金预算等。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食品安全监管的国际经验与启示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各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与启示值得我们借鉴和借鉴。
本文将以国际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为线索,探讨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方法。
一、国际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国际上优秀的食品安全监管经验往往依托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对食品的生产、运输、加工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规定,使食品安全监管具备可操作性。
在欧盟,食品安全标准由食品安全局制定,借助于食品法规,实行全程可追溯制度,使食品安全监管更加有效。
2.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国际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而形成威慑效果。
澳大利亚食品标准局采用严格的风险评估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品采取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通过对进口食品的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严惩违法企业。
这些监管部门的严厉执法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3.加强协同合作机制国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联动监管。
例如,欧盟成员国通过建立食品快速预警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流。
国际食品标准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制定食品标准,促进各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1.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虽然我国已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相关法律法规在实施中存在模糊、重叠和冲突等问题,制约了监管效果的发挥。
2.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我国监管部门虽然加大了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但尚未形成严密的执法体系。
一些地方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导致了一些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3.协同合作机制尚需完善我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合作与沟通方面还存在问题。
信息共享不畅、协同作战能力有限等问题,限制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
三、改进和完善方法1.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加明确、合理的监管规定,提高法规的操作性和可行性。
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与启示
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与启示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不仅涉及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在实践中,各地都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与启示进行阐述,旨在通过一定的分析,探讨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二、资源整合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之一是,加强各行各业资源整合,形成一种协同工作模式。
已有的经验表明,加强各行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积极意义。
针对目前中国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加以整合利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特别是对于监管部门,应该加强与医疗卫生、科研机构的联系,以保证正确有效地执行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三、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之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在有效监督下,加强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
企业的食品生产环节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严格齐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
同时,加强食品管理机构的执法力度,通过高科技手段,开展全面、透明的监管,对食品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有效地处理。
如此,就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四、加强新技术应用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之三是,加强新技术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已开始使用科技手段,加速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
技术手段能够促进企业和相关机构的沟通交流,提高食品监管效率。
例如,现在已经有一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损检测仪器,对食品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问题进行检测,使食品安全得以实现从源头上的控制。
五、强化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管理的经验之四是,加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
食品安全管理不是单纯的某个企业或机构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度越高,就越容易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因此,加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教育与宣传,通过媒体、互联网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关注,从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及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及启示健康是每个人都追求的目标,食品是保持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幸的是,过去几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发生,对人们的饮食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目前,各国采取不同的方法来管理和控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本文将着重介绍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及启示。
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现状1.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是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美国农业部(USDA)共同承担的。
FDA主要负责食品和药品的管理,USDA则主要负责农业的管理,包括生产、销售和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标准。
由此可见,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是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其监管体系较为严格。
2.欧洲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欧洲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主要任务是评估和监控欧洲的食品安全状况,同时根据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帮助欧盟成员国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EFSA的作用类似于美国的FDA,是欧洲政府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主要由厚生劳动部(现在是厚生労働省)承担,包括对食品生产和销售的管理,同时加强消费者对食品的安全和卫生的认识。
此外,日本还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
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启示1.政府要加强监管政府机构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必须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运输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2.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可以有效地追踪和把控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中的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防止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3.培养消费者意识消费者是权力的持有者,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树立正确的安全食品消费意识,购买安全、卫生的食品。
4.企业自律企业应该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遵守质量控制标准,加强自身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
三、结论食品是民生之本,保证食品安全是每个国家的重要任务。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责 。 国建 有 联邦 、 和 地 方政 府 既 相互 独 立 又相 互 合 美 州 作 的食 品安 全 监 督 管 理 网 。食 品 机 构 中资 深 的科 学家 和 公 共 健 康 专 家 互 相 合 作 .努 力 保 证 美 国食 品 的 安全
性。 协调机构定期咨询政府 以外 的科学家 , 以获得科技
— — 要 求厂 商 、 售 商及 其 他 人遵 守 ; 销
— — 协 调 过 程 对 公 众 是 透 明 的 并 且 是 可 以 参 与 的。 科 学 和 风 险 分 析 是 制 定 美 国食 品 质 量 安 全 政 策 的 基 础 .在 美 国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令 法 规 和 政 策 制 定 过 程 中 应 用 了预 防方 法
食 品 与 药 品 管 理 局 (D 以及 环 境 保 护 署 。 前 者 负 责 F A) 肉 禽 、 及 其 制 品 的食 用 安 全 、 生 ,D 负 责 除 此 以 蛋 卫 FA
欧 盟 、 日本 等均 已建 立 了较 为 完 善 的 国家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监督 管 理 体 系 . 而保 证 了政 府 监 管 有 力 、 从 国民 能 享 受 到 安 全 卫 生 的食 品 供 应
施 了《 品安全行动计划》 食 。联 邦 政 府 I 府 、 方 政 政 地
府 和 美 国食 品行 政 部 门要 对 总 统 、 会 、 院 及 公 众 负 国 法
姻囊
加 拿大 的 食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体 系 包 括 《 拿 加 大 农 产 品 法 》 《 品 检 验 机 构 法 》 《 品 与 药 品 法 》 、食 、食 、 《 物 健 康 法 》 《 与 肉 制 品 检 验 法 》 《 物 保 护 法 》 动 、肉 、植 、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探析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问题探析[摘要]民以食为天,民以食为先,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机制所反映的问题尤为突出。
因此。
通过对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现状的分析。
以及对一些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监管模式的探讨,提出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意义重大。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监管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从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到毛发水制造酱油,从四川泡菜的曝光到苏丹红一号事件,再到最近的三鹿事件和青海毒奶粉事件,人民的日常饮食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我国的食品监管才刚刚起步,监管措施以及法规制定有待进一步研究,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我们应该在参考国外的先进模式下,结合我国实际进行探索。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有效的行动和措施,切实确保我国的食品安全,然而,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仍存在不完善之处。
(一)缺乏一个权威的领导协调机构,监管效率低。
各部门职能交叉存在着多头管理,协调联动性差。
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没有一个独立负责食品安全的部门。
不同部门负责不同的监管环节,但法律对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划分并不明确,这就导致了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监管重叠、相互矛盾和监管缺位等现象。
还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个职能部门既制定和解释法律法规、食品标准,又行使行政执法职能,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问题,使得食品安全难以得到真正的保证。
(二)执法缺乏规范化和持续性。
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促进食品安全的执法过程中缺乏规范化和连续性,常常是在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发布条文,进行一阵风似的检查、处理。
当这阵风过去之后,进行打击的行动就偃旗息鼓,在风头上隐匿起来的不法分子又开始重新行动起来。
(三)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尚未建立。
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匆匆召开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
借鉴国外经验 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借鉴国外经验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作者:来源:《吉林农业》2013年第06期食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国内外普遍关注,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本文分析了欧美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特点,总结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是:食品安全工作应由统一部门管理并形成独立执行机构,食品标准应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检验技术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监控体系,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保证食品安全、改善居民营养,不仅关系国民健康生存,而且直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食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不仅要求吃得饱,而且要求吃得好、有营养、更健康。
近年来,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加工滥用添加剂,食物生产环境严重污染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反应强烈。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进入“转型”阶段,有关农产品、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执法监管工作滞后。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也曾是发达国家进入同样发展阶段发生过的问题,欧美发达国家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1.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欧盟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是以欧盟委员会“食品法律绿皮书”为基本框架的,2000年欧盟发表了“食品安全白皮书”,将食品安全作为欧盟食品法的主要目标,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法律体系,欧盟多数成员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均是依照欧盟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律并结合本国的实际制定的。
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有以下四个方面:1.1实施“单一部门型”食品安全控制体制德国食品监管的最高行政部门是食品与农业部。
该部门统一负责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颁布相关法规(包括技术法规)。
这种体制的好处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总体计划制定统一政策,保证基层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一致性,避免部门间职能交叉造成管理资源浪费。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
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第一篇: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国外食品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启示国外打击食品造假狠招: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
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
相比而言,有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直比较分散,按照联邦、州和地区分为3个层面监管。
三级监管机构大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采取进驻饲养场、食品生产企业等方式:从原料采集、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从而构成覆盖全国的立体监管网络。
不过,这种监管体系由于管理权分散,近年来暴露出效率低、部门之间缺乏协调等诸多弊端,这也是奥巴马政府推动食品安全体系改革的原因所在。
这次的新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
根据新法案,FDA除了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外,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尽量将食品安全的隐患消灭在端上餐桌之前。
消灭食品安全的隐患同样是英国食品标准署的基本职能之一。
英国食品标准署不仅监测着市场上的各种食品,还将触角延伸到了食品产地,并且这种工作还往往是长期持续的。
比如1986年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使得大量放射性物质飘散到欧洲上空,有不少放射性物质在英国养殖绵羊的一些高地地区沉降,20多年过去了,食品标准署还一直监控着当地绵羊的情况,2009年发布的公告说还有369家农场的绵羊产品受到限制。
(来源:新华网)法国全程管控确保食品安全法国是世界闻名的美食大国,食品安全一直是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
近些年来,疯牛病、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涌现,促使法国更加注重对食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当局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
我国与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的差距对比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从各方面进行管理。按照管理体系设 立的基本原则 ,只有 目标一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体系, 才是有效和完备的体系。但是我国参与管理畜产品的各部门之 间职责范围不清、职能重叠,在一定程度上都把管理的目 标确
定为实现本部门利益的最大化。 由此形成对本部 门有 利的事情 ,
还面临着与国际接轨 的问题。
方法灵敏度低、专属性差。现有国家标准中大部分采用高效液 相色谱法和传统的微生物法对食品中的药物残留进行分析,这 些方法灵敏度较低 ,专属性差,不能满足痕量药物残留检测要
求,尤其是当提取和净化不够完全时,对于很多疑似阳性结果
根本无法做 出准确判断。
三、标准体系
低,大多数属于推荐性标准,影响力有限。我国缺少能够在食
品生产 、加工和流通 各个环节都有效发挥落后 。我国食品检验标准分散 ,适 用范围有 限。现有检测方 法多为一个标准对应一种 药物和 一种 基质 ,欲
法律。一些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法规,对生产保护较多, 惩罚
技术手段落后。食品安全监测由企业内部检测和行业主管机构
系: 食品标准体系和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同类食品的产品标准,
既有食品标准又有食 品卫生标 准。两套标准 中指标有 差异 、互 不协 调。同时 ,标准分散 于质检 、卫生、农业等 多个部 门,多 种标 准之间有交叉、重复 ,又有空 白,给监 督检查和企业执行 标准造成困难。
近年来 ,我国在食品标准体系建设 方面取得 了一定 的成效 , 但 仍存在一 些问题 。标准 之间交叉 、重复 ,又有空 白。2 世纪 O B 年代 和 9 年代 ,由于体 制原 因,我 国食 品标准形 成两套体 0 O
四、科研检测
同发达 国家相 比 ,我国在检测方 面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检测
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经验借鉴及对我国的启示为确保粮食安全,各国通过法制建设和市场调节的手段,建立了相应的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粮食安全更为重要,学习和借鉴国外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成功经验,有利于强化我国粮食安全机制建设。
一、主要粮食出口国粮食安全保障机制(一)美国美国对粮食安全的宏观调控是在利用较为全面的预警信息指引的基础上,通过法制手段和市场调节来实现的。
在1996年《联邦农业完善与改革法》实施以前,政府为保证粮食安全,从农场主直接购买粮食进行储备。
但近年来,政府粮食储备量逐渐减少,而农场主的自有储备则不断增加。
美国联邦政府还运用信贷杠杆等经济手段对粮食市场实行间接调控。
农场主储备粮食时需参加储粮计划,并执行政府的粮食种植计划,对储备的粮食在3年内必须保证质量,当市场粮价平稳时不得抛售储备粮,只有粮价剧涨时,方可出售储备粮,以避免压价倾销,保护农民利益;当市场粮价大大高于农场主抛售价时,政府即运用所掌握的储备粮投放市场,维护粮价的稳定,保证粮食供应安全。
2002年5月13日,美国新的《农业法》正式出台,根据该法,未来10年内,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高达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了80%,从而调动了美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农产品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
(二)加拿大加拿大在粮食管理方面最主要的法规是《加拿大谷物法》和《加拿大小麦局法》,通过运用法律手段,该国建立起粮食贸易所需的硬件(基础设施)和软件(相关规定),并根据期货市场情况,对生产和储备进行必要调控。
加拿大对谷物公司经营谷物和谷仓均有严格的审批条件。
《加拿大谷物法》规定,经营谷仓申请人必须有一定储备条件,并提供经营审计的财务证明,即申请人必须有一定财力,还要以保证书、保险或其他方式提供足够的担保,谷仓储存的谷物必须全额保险等,以保证粮食的稳定投放。
(三)澳大利亚一般情况下,澳大利亚政府不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而主要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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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①李怀(东北财经大学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辽宁大连116025〔摘要〕由于食品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当前引起我国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大问题。
本文首先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结构的基本模式,然后,根据国外的成功经验,讨论了我国目前应当注意的问题,提出了如何规范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制度设计的一些想法。
〔关键词〕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体制;隐瞒信息中图分类号:FD4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0501-0003-06综观世界上各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目前在国家层面上主要有3种基本的组织结构类型。
一是由处于同一权力水平上的多个部门负责的多部门监管体制;二是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单一部门监管体制;三是由一个部门进行综合协调的多个部门具体负责的综合性监管体制。
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单部门监管体制,或由一个部门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监管体制。
而我国则处于多部门监管体制下,出现了分工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推诿扯皮、最后谁也不负责任的现象。
为了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改进我国食品安全体制的组织结构,下面,首先介绍以下国外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结构的一般模式。
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框架11美国食品安全机构联合监管的组织框架美国的食品安全程度是世界上最为放心的。
这首先得益于美国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和联合监管制度。
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的主要监管机构有设置在卫生部(DHH S下的食品药物管理局(FDA、设置在美国农业部(USDA下的食品安全检验署(FSI S和动植物卫生检验署(APH I S及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FSIS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
EPA的任务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FDA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的食品范围是除FS I 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
任何食品或饲料中含有FDA不允许的食品添加剂或兽药残留,或含有EPA没有规定限量的农药残留或农药残留限量超过规定的限量,法规都不允许其上市场。
而APH I S在美国食品安全网中的主要角色是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
具体来说: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
主要监管业务有各州贸易中出售的国内生产及进口食品,包括带壳的蛋类食品,但不包括肉类和家禽;瓶装水;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
其食品安全权限:执①收稿日期:2004-10-15作者简介:李怀(1953-,男,辽宁开原人,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产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研究。
3行与国内生产及进口食品(肉类和家禽除外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
疾病控制与防治中心(CDC。
监管业务包括所有食品。
食品安全权限:调查由食品传染的疾病的病源,进行研究以防止食品传染疾病。
食品安全与检查局(FS I S。
主要监管国内生产与进口的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例如含肉类或家禽肉的汤料、比萨饼及冷冻食品;蛋类加工产品(通常为液态、冷冻和干燥消毒的蛋类产品;食品安全权限:执行与国内生产及进口的肉类和家禽产品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
美国环境保护总署(EP A。
监管饮用水。
食品安全权限:制定饮用水安全标准;测定新杀虫剂的安全性;制定食品中可容许的杀虫剂残留标准,并公布杀虫剂安全使用指南。
全国海洋和大气管理局。
监管鱼类和海产品。
食品安全权限:通过收费的/海产品检查计划0,检查渔船、海产品加工厂和零售商店是否符合联邦卫生标准,并颁发检查证书。
美国国家肉类和禽类的管理分别由美国农业部(USDA下设的/食品安全检验署0(FSIS以及/动植物卫生检验局0(AP H I S;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0(FDA和美国/环境保护局0 (EP A负责。
21日本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组织框架食品安全现已成为日本极为敏感的问题。
起因于日本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2001年日本发现疯牛病后,又出现全国农业协会等恶意欺骗消费者、使用虚假标识、以进口肉类冒充国产肉等事件。
由此导致日本国民对政府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失去信心,要求改变以往片面强调生产者利益的做法,真正地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
强调必须打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将安全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职能分开,由单独设立的上层监督机构统一负责风险评估。
在这一背景下,2003年7月1日,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经长期酝酿,终于正式成立。
日本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组织框架和职能分工由此发生重大变化。
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是由7名委员组成的全日本食品安全最高权威和决策机构。
委员全部来自民间专家,由首相任命,国会批准。
首届委员会中原国立癌症中心总长寺田雅昭被选为委员长,其他委员还有兵库医科大学教授小泉直子、和洋女子大学教授坂本元子、日本公定书协会会长寺尾充男、原日本NHK电视评论员中村靖彦、御茶水女子大学教授本间清一、日本大学教授见上彪。
该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基于对风险评估工作独立化可能会减少权力腐败的考虑,该委员会下设专门调查委员会,负责专项案件的检查评估事宜。
专门调查委员会由200名专门委员(包括兼职组成,全部为民间专家,每届任期3年。
专门调查委员会分为三个评估专家组:化学评估组主要负责评估食品添加剂、农药、动物用医药品、器具及容器包装、化学物质、污染物质等项安全事宜;生物评估组主要负责微生物、病毒、霉菌及自然毒素等项评估工作;新食品评估组主要负责转基因食品、饲料肥料、新开发食品风险的检查评估工作。
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设事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事务局编制为79人,包括54名正式职员和25名外聘技术顾问。
首任事务局长由原农水省审议官梅津准士出任。
最初,正式职员主要来自风险管理部门。
其中农水省25人、厚生省15人。
日本内阁由自民党众议员谷垣祯一任主管大臣。
谷垣祯一历任邮政政务次官、防卫政务次官、科技厅长官、金融再生委员会委员长等职,2002年9月起任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后来又兼食品安全的内阁主管大臣。
在内阁大臣的主持下,农水省和厚生省按照新的安全监管体制框架进行了机构调整。
随着风险评估职能的剥离,农水省和厚生省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能仅保留为风险监管职能。
基于强化风险监管职能的需要,农水省和厚生省对内部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的改革,从而使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一,农水省新组建消费安全局。
将原隶属于生产局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离,单独成立消费安全局。
该局下设消费安全政策课、农产安全管理课、卫生管理课、植物防疫课、标识规格课和总务课,并设立消费者信息长官1名。
4第二,厚生省将医药局改组为食品医药局,医药局下属的食品保健部改组为食品安全部。
除增设食品药品健康影响对策长官、食品风险信息长官等职位外,为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还增设进口食品安全对策部门。
进口食品需要通过分布在日本境内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31个检疫所进行检验检疫。
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第一,做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这是日本全国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最主要职能。
它要组织专家通过科学分析的方法,对食品安全实施风险评估和检查,确定安全风险的程度和等级。
同时,它还要承担行政执法部门如农水省、厚生省等负责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具体监管的部门的咨询,解答各种技术问题。
第二,监督和指导风险监管部门的业务活动。
根据风险评估的结论,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要求风险监管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失职和行为不当。
第三,建立风险信息的公开、交流与沟通网络。
信息的完全是食品安全的必要条件。
为了保证信息的通畅,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建立起由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的风险信息公开与交流、沟通网络,并对风险信息网络实行综合管理。
31加拿大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由于食品安全涉及到每个人的利益,因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0已经成为加拿大人民普遍认同的原则和理念。
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逐渐形成了分级管理、相互合作、广泛参与的基本模式。
可以说,联邦、各省和市政当局乃至一些基层组织都有监管食品安全的责任。
在联邦一级的主要监管机构是加拿大卫生部以及农业部(Ag ricult u re and Agri-food下属的食品检验局(CFI A。
这两个部门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各司其职。
卫生部负责制定所有在加拿大出售的食品的安全及营养质量标准,制定食品安全的相关政策。
食品检验局负责管理联邦一级注册、产品跨省或在国际市场销售的食品企业,并对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实施。
省级政府的食品安全机构负责自己管辖权范围内、产品本地销售的成千上万的小食品企业的检验,市政当局负责向经营最终食品的饭店提供公共健康的标准,并对其进行监督。
政府要求农民、渔民、食品加工者、进口商、运输商和零售商根据标准、技术法规和指南进行生产、加工和经营。
家庭、饭店和机构食堂里的厨师则要根据食品零售商、加工企业和政府提供的食品安全指南加工食品。
食品检验局的合作单位加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教育组织还通过互联网向消费者提供如何避免病从口入的信息和知识。
同时,加拿大其他联邦政府部门也参与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如外交部、国际贸易部参与食品进出口贸易和国际间的食品安全合作。
此外,大学,各种专门委员会,如加拿大谷物委员会、加拿大人类、动物健康科学中心和关扶大学(Un i v ersity o fGuelgh等机构也参与食品安全的工作。
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虽然很多,但在联邦一级的食品检验局(CFI A是最主要的行政执法机构。
食品检验局约有4800多名训练有素的雇员,总部设在渥太华,在全加拿大有四个区域办公室,即大西洋、魁北克、安大略和西部办公室。
还有18个地区办公室,185个田间办公室和数百个工厂办公室。
此外,食品检验局还有21个实验室和研究室。
食品检验局的最终目标是食品安全状况能够百分之百满足所有联邦法规的要求(王兆华等,2004。
食品检验局的目标和任务是确保联邦一级食品企业生产的食品相对安全,保证动物的健康和必要的生存条件,保护好植物这个重要的资源基础。
而提高加拿大的食品安全水平、保护加拿大消费者的健康是其最重要的职责。
食品检验局直接向农业部长报告,提供所有与联邦食品安全有关的服务,监督在联邦注册的食品制造商、经销商和进口商,以查实其产品是否能够满足安全、质量、数量、成分、同一性以及操作、加工、包装、标签等项标准。
如果加拿大与其他国家间有相互认可的食品检验认证协议,那么,食品检验局还对其出口食品颁发证书,以证明这些食品达到了这些进口国的有关要求。
食品检验局的一线检验员、兽医和科学家的日常工作涉及的范围很广,如肉、蛋、奶、鱼、蜂蜜、水果、蔬菜及其加工品等食品的检验,动物屠宰和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检验;促进和推广5HACCP基于科学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在发生食品安全紧急情况和事故时,及时地以适当的方式做出反应;满足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要求,并与其他国家政府合作,制定共同认可的食品安全操作方法和程序;规范食品标签,制止各种误导性的市场行为;对不符合联邦法规要求的产品、设施、操作方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