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必读书系(中学生必知的法律法规(上))_隐私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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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隐私权何谓隐私权
隐私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像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

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

隐私权,又称私生活秘密权或个人生活秘密权,指公民享有的有关个人生活的事实不被公开的权利。

的权利。

隐私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一项人格权。

现在随着人类的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的独立、自由日益受到重视。

同时侵扰个人的技术手段日益发达,保护个人生活的秘密开始受到普遍的重视。

保护隐私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保护隐私权不受侵犯,另一方面是在隐私权受到侵害时,予以法律救济。

到侵害时,予以法律救济。

我国宪法第38条至40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第10条规定:“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应予立案。

”刑法和其它部门法的有关条款都规定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予立案。

”刑法和其它部门法的有关条款都规定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权的具体内容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1)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控制权)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控制权
①对隐私信息的控制权。

①对隐私信息的控制权。

是指个人对自己的隐私信息享有专有收藏、搜集、传播的权利。

他人未经隐私权人同意,不得擅自搜集、储存、传播隐私权人的隐私信息。

隐私权人可以将这一权利授权他人去行使,但他人在行使此权利时不能超越隐私权人的授权范围。

否则即构成侵权。

但他人在行使此权利时不能超越隐私权人的授权范围。

否则即构成侵权。

②个人活动自由权。

②个人活动自由权。

是指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某种与法律和社会利益不相冲突的活动,这种活动不受他人的干涉、调查或支配。

个人活动自由权是隐私权的重要内容之一。

只有保护个人的活动自由,才能使公民的人身自由得到完善和保护。

我国以前对此不够重视,以后应加强在这方面的保护。

方面的保护。

③私有领域不受侵犯。

③私有领域不受侵犯。

是指公民自己的与他人利益无碍的活动范围不受他人干扰的权利。

上面说的个人活动自由权是在主动的意义上对隐私的保护,私有领域不受侵犯是在被动的意义上保护隐私权的,比如不能偷看公民的日记,不能擅自闯入他人卧室,不能在他人住处安装窃听器等等。

(2)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权利主体对其隐私的利用权
利用权指隐私权人可以支配、利用自己的隐私信息从事各种活动,满足自身需要。

公民利用
信息的目的可以是为了满足经济上的需要,也可以是为了其它目的。

比如公民可以在自传体小说中披露隐私,也可以接受记者的采访公布隐私,利用自身形象供绘画、摄影的需要等等。

尤其是名人效应的存在,使名人的隐私更具吸引力,经济上的价值也大。

尤其是名人效应的存在,使名人的隐私更具吸引力,经济上的价值也大。

公民的隐私突出体现了公民的个性,显示了公民存在的价值。

国家法律应当对公民合理利用隐私进行保护,使公民发挥积极性,在多种活动中充分体现自己的人格。

但是如果公民隐私的公布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国家法律可以予以干涉。

比如一个公民以前因犯罪被判过刑,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是其隐私之一其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是其隐私之一(犯罪行为的概况是通过判决书公开的)(犯罪行为的概况是通过判决书公开的)。

如果该公民把其具体犯罪经过公开,就可能引起社会不良分子的效仿而有违公共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机关就可以禁止其传播犯罪情节。

有关机关就可以禁止其传播犯罪情节。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两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方式大致上可分为以下两种:
(1)骚扰、刺探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骚扰、刺探或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实施这种侵害方式的行为人通常本不掌握他人的隐私,但因其积极行为使他人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例如,某人将房屋盖得很高,借以窥探邻人家里的一切活动。

又如,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用望远镜刺探他人的活动等。

这些行为的行为人了解他人的隐私本身就是非法的,不论其以后是否泄露他所掌握的他人的秘密,取得秘密的行为本身就为侵害隐私权。

其以后是否泄露他所掌握的他人的秘密,取得秘密的行为本身就为侵害隐私权。

(2)泄露因业务、职务关系掌握的他人的秘密)泄露因业务、职务关系掌握的他人的秘密
这种侵害行为的行为人掌握他人的隐私本身具有合法性,只是因将该秘密泄露而构成侵权。

例如,法官、检察官、公安人员、档案管理员等因职务而了解他人的隐私,医生、律师等因业务了解他人的隐私,如果不经本人同意,将自己合法了解或掌握的他人秘密泄露出去,就构成侵犯隐私权。

构成侵犯隐私权。

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秘密是本人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的事实。

既不以其公开是否有损本人的名誉为标准,也不以该事实是否有人知道为标准。

即使该事实已为特定范围的人所知悉,如本人不愿公开也不得公开。

如本人不愿公开也不得公开。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主观上多有故意和过失,但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以过失或故意为要件。

行为人所宣扬的隐私都是真实的事实,这是侵害隐私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传播的侵害名誉权的事实大多是虚假的,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誉权的事实大多是虚假的,也有少数是真实的。

侵害隐私权的法律责任侵害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如果行为人宣扬他人隐私,未破坏他人名誉,以侵害隐私权论处;如果行为人在宣扬他人隐私的同时,也损害了他人名誉,二者结合时,以侵害名誉权论处。

他人隐私的同时,也损害了他人名誉,二者结合时,以侵害名誉权论处。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加害人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
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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