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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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2]43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晋中市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我市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取得的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2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监督为抓手,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为基础,推动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共同监管长效机制;加快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以食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落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的同时,加大对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规范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共同监管长效机制。

1.强化政府的领导责任
(1)各县(区、市)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加强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

必须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理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要为县食安办配备3-5名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食品综合协调能力建设。

要继续贯彻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积极探索在乡镇(社区)建立常设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构建完善的县、乡、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以预防为主、有效干预、快速反应为核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2)各县(区、市)政府要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设施的投入,积极引导和支持食品检验机构开展资质认定和增类扩项,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业人员的引进培训机制,大幅提升食品检测能力;科学确定食品检验检测范围和频次,实施信息共享,科学应用检测数据;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

要依托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和食品抽检计划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评估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明确权责,加强对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做到时时排查,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各县(区、市)政府要建立舆情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有关方面反映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组织核查,及时给予处理。

要稳妥、准确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防止引起消费者恐慌和舆论负面炒作。

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4)各县(区、市)政府要全面深化食品安全责任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管职责,将食品安全监管和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市直各部门在做好工作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的基础上,加大对县级部门工作的督查检查,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有效促进监管部门工作效能的提升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2.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
(1)各部门要继续大力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通过查找监管人员的履职、廉政风险点,具体制定预警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责任,并通过悬挂公示牌向社会公布责任人员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督促责任落实。

(2)各部门要科学制定食品监管工作计划,客观确定不同类型、不同等级食品企业的
监管频次和监管内容;做好县级监管部门计划的业务指导和审核工作。

各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日常执法监管标准和监管流程。

明确执法人员在食品企业检查的内容、标准和步骤,确定重点检查项和关键检查项。

市直部门要重点做好县级部门的指导和督查。

(3)各部门要加快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应用,积极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系统、流通环节电子化监管系统和餐饮环节中央厨房项目的建设和推广,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不足、监管能力薄弱等问题。

介休市作为试点,要率先从生猪养殖场和定点屠宰企业入手,推广猪耳标应用,尝试性建设食品安全追溯系统,为全市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探索新路子。

(4)各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大要案查处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执法机制,调动各方面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依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要形成食品安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调解组织和信息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化解”的原则,落实防范措施,妥善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1)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主动承担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实行内部“网格化”管理,建立企业法人到具体操作人员的“网格化”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具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食品从业人员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健全企业自查制度,对监管部门通报和媒体报道的问题食品,主动开展自查,公开进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大保障食品安全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积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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