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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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一、引言
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瓦斯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提高瓦斯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矿工的安全。

二、责任与义务
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瓦斯监测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员绩效考核,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的职责与义务。

2. 瓦斯监测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设备,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维护人员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进行维护和检修。

4. 矿工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瓦斯监测工作。

三、瓦斯监测设备设施安装与验收
1. 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 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关证书,并进行定期考核。

3. 安装完成后,要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并符合规定要求。

4. 完成验收后,要进行设备档案登记,并定期更新。

四、瓦斯监测设备设施使用与管理
1. 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得擅自操作。

2. 设备的使用要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严禁任意拆卸、修改或擅自调整设备参数。

3. 定期开展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4. 若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要及时报修并更换备用设备,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五、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维护与保养
1. 设备维护人员要定期进行设备的维保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维护工作要按照设备的维护手册进行,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清洁和润滑等工作。

3. 维护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电气安全,确保设备线路的稳定和可靠。

4. 设备维保记录要及时填写完整,并进行相关数据的备份和存储。

六、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校准与检定
1. 瓦斯检测仪器要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校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 校准工作要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3. 瓦斯检测仪器的检定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仪器的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检定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结果要及时记录并进行备案。

七、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报废与串改
1. 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私自报废设备。

2. 设备报废时,要及时进行备案,并进行设备的安全防护处理。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串改,发现串改行为要及时举报并进行处理。

八、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培训与考核
1. 使用人员和维护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提高相关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培训内容要包括瓦斯监测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设备维护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

3. 考核结果要及时记录,并进行绩效考评,不合格者应进行相关培训或调整工作职责。

九、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意外事件处理
1. 发生瓦斯监测设备设施故障、事故或意外事件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紧急措施。

2. 相关责任人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和处理,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

3. 对于因设备故障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要进行善后处理和赔偿。

十、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1. 公司领导要定期进行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对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 监督和评估结果要进行记录,并进行后续跟踪和督促。

结语
瓦斯监测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是煤矿瓦斯监测工作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瓦斯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矿工的安全。

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得擅自变动设备使用状况及参数,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瓦斯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建立起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某集团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二)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
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____%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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