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模板】
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第一部分公共财政预算部分
一、收入(财力)方面
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170,109万元调整为 376,535万元,调增206,42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上级转移支付调增8,152万元,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增6,292万元。

自治区核定2015年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24,323万元,年初已列18,031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6,292万元。

2.财政收入增长奖励新增911万元。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收入增长奖励办法》(桂财预〔2015〕67号)规定,自治区核定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增长奖励资金911万元,年初预算未列,需要增加财力911万元。

3.工商、质监部门下划基数调减719万元。

2015年1月1月起,交警、工商和质监三部门的管理体制由自治区统一管理下划为市、县分级管理,其中自治区核定市本级工商、质监部门下划基数2,781万元,年初已列3,500万元,因此需调整减少财力719万元。

4.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调增1,668万元。

自治区核定2015年市本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助1,827万元,年初已列159万元,因此需调整增加财力1,668万元。

(二)上年结算结余资金调增3,213万元。

根据自治区最终批复我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市本级2014年专款滚存结余为9,918万元,比年初预算结余数增加3,213万元。

(三)债券转贷收入调增190,382万元。

自治区下达市本级财政2015年债券转贷收入190,382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4,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收入145,882万元。

(四)调入资金调增4,679万元,其中:
1.偿债准备金新增283万元。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从2015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政府不得新设各类偿债准备金;对已经设立的各类偿债准备金,要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把市本级偿债准备金专户余额28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2. 政府性基金调入调增13,341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10,000万元(从置换债券偿还债务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入)。

调入的基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3,341万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要求,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基金预算结转资金3341万元。

3.上年结转基金调入调减9,845万元。

2015年1月份人代会已批准2014年应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余数9,845万元,但3月份根据自治区减少2014年赤字的要求调入平衡2014年财政收支,因此需要进行调减。

二、支出方面
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由170,109万元调整为393,915万元,调增223,80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调增13,191万元,其中:
1.2014年绩效考核调增4,095万元。

根据市委常委三届第82次会议通过的《**市2014年绩效奖惩方案》的规定,2015年市本级共发放绩效奖励资金6,595万元,年初已列2,500万元,调增4,095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支出调增3,965万元、工资调整后13个月工资新增500万元、工资调整后住房公积金新增1,100万元、正常增人增资调增4,994万元。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0号)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3.抚恤金调增457万元。

1-9月市本级抚恤金共支出517万元,全年预计支出700万,年初已列243万元,因此调增457万元。

4.编外聘用人员7-12月增资880万元。

根据《**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贺人社发〔2015〕39号)规定,从2015年7月起提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新增支出880万元。

(二)专项经费调增17,020万元,其中:
1.1-10月份未纳入预算应支出的项目调增14,557万元(详见附表1),金额较大的主要有:路花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经费345万元、工商质监下划基数安排相关人员经费2,781万元、武警支队作战指挥中心建设经费120万元、消防训练基地征地补偿款308万元、贺州生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经费10,000万元。

2.11-12月份预计需要增加安排的支出2,463万元,其中:
(1)超年初切块项目资金调增1,714万元(详见附表2),金额较大的主要有:华润管委税收分成5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330万元、人才引进及培训100万元、“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资金102万元、看守所戒毒所拘留所给养经费101万元、地方债券发行手续费169万元、**区农田水利
建设项目107万元。

(2)年初切块不安排或减少安排的项目资金调减3,185万元(详见附表2),金额较大的主要有:金融机构奖励资金100万元、解决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助资金104万元、金财工程建设维护经费190万元、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及中心城区规划编制经费227万元、龟石灌区主要渠道清淤整修工程和维护改造项目100万元、偿债准备金500万元、融资贷款财政贴息项目本金利息471万元、城乡风貌改造房屋外立面改造市本级配套资金360万元、平桂管理区农田水利建设项目198万元。

(3)有政策规定或政府领导批示需安排的支出4,567万元(详见附表3),金额较大的主要有:华润项目**县投入资金974万元、清房办房改周转金500万元、气象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00万元、实验中
学2014年绩效补助经费200万元、三级共建资金以及担保贷款补贴1,172万元、临床安全用药决策支持系统建设200万元、检察院办案经费100万元。

(4)非税收入调减支出633万元(详见附表4),调减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取消部分收费项目。

(三)上年结转收入支出调增3,213万元。

根据自治区最终批复我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市本级2014年专款滚存结余为9,918万元,比年初预算结余数增加3,213万元,相应调增支出3,213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支出新增44,500万元(详见附表5),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

安排的具体项目是:
(1)安排市政建设资金14,800万元,其中:**市望高至担杆岭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建设项目10,000万元、北提公园建设资金2,500万元、大钟山公园建设资金2,000万元、实验中学出入道路旧路扩宽及临时沿江10米工程项目300万元。

(2)安排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10万元,其中:农业物流基地建设资金1,000万元、生态有机农业建设资金1,000万元、精准扶贫项目前期经费510万元。

(3)安排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600万元,用于配套**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4)安排生态建设工程资金3,890万元,其中:爱莲湖(太白湖)公园项目建设资金2,500万元、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金泰湖水生态综合治理工作1,390万元。

(5)安排其他基础性公益性项目资金21,700万元,其中:千亿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0,000万元、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4,000万元、**市黄田里宁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1,700万元、市民服务中心3,000万元、粤桂县域经济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园区建设3,000万元。

(五)债券还本支出(政府置换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新增145,882万元(详见附表6)。

主要用于:置换市城投公司政府存量债
务54,554万元、
置换市土地收储中心政府存量债务40,020万元、置换电子科技园管委政府存量债务20,000万元、置换市财政局政府存量债务10,370万元、置换桂台(贺州)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管委政府存量债务10,000万元、置换市项目招储公司政府存量债务7,192万元、置换市住建局政府存量债务3,533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376,535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81,8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472万元,上年专款结转收入9,91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0,38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353万元,调入资金19,545万元。

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393,9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188万元,置换债券还本支出145,88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393万元,专项上解2,452万元。

收支相抵,财力缺口17,380万元。

形成财力缺口的原因主要有:一是由于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政策尚未下发,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仍由财政发放而形成。

经初步测算统计,市本级财政代垫2014年10月-2015年12月共15个月份离退休费为7,555万元(离退休费总额22,200万元减去在职人员工资总额52,305万元的按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按8%筹集职业年金共计14,645万元)。

二是由于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减少2014年赤字,将原2014年应转列到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政府性基金结余数9,845万元平衡财政收支进行了调减。

剔除以上两项因素计算,市本级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结余20万元(7,555万元+9,845万元-17,38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部分
一、收入方面
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242,594万元调整为 220,557万元,调减22,03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一)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229,590万元调整为192,356万元,调减37,234万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有:
1. 2015年年初确定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预期目标250,000万元保持不变,但考虑到当前土地市场低迷,土地出让结构变化等因素,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的原则,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土地出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227,500万元(财政部门统计口径,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2,500万元,扣除作退库反映的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300万元)调整为187,694万元(含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500万元,扣除作退库反映的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000万元),减少39,806万元。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由年初预算990万元调整为1,062万元,增加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电费增加,从中计提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增加。

3.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680万元调整为1,730万元,增加1,05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增加。

4.政府价格调节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25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减少50万元,减少的原因根据桂价电[2015]27号精神,减半或暂免征当地政府出台的价格调节基金。

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5]4号)规定由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增加1,500万元。

(二)转移性收入调增89万元,属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三)债券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20,000万元。

(四)上年结余收入调减4,892万元。

根据自治区最终批复我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市本级2014年政府性基金专款滚存结余为8,112万元,比年初预算结余数减少4,892万元。

二、支出方面
经统计,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242,594万元调整为 216,088万元,调减25,89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详见附表7):(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由年初预算214,244万元调整为189,713万元,减少支出24,531万元,其中: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由年初预算53,147万元调整为101,262万
元,增加支出48,115万元。

根据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预算调整方案,由于部分宗地预计今年无法出让,成本暂时无法结算,需对部分项目征地成本支出进行调整。

增加支出主要原因:(1)电子科技生态园用地项目增加结算历年成本资金增加14,883万元;(2)粤桂示范区征地拆迁项目增加支出12,493万元,粤桂示范区今年加大了征拆力度,1—9月已安排征拆资金11485万元用于铝电子项目、纯一陶瓷项目征地拆迁;(3)**市城郊1200亩土地收储项目增加20,000万元(从债务转贷收入中安排)。

2.土地开发支出由年初预算12,665万元调整为27,128万元,支出增加14,46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1)城东新区回建地、产业用地基础设施建设增加1,330万元,按照2014年市城市建设指挥部第30期会议纪要精神,将城投集团公司归还财政1423万元下达给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用于城东新区回建地、产业用地建设;(2)旺高工业区土地开发支出增加1,043万元,由于下半年增加旺高物流园区地块出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园区财政收入分配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3〕209号)测算增加安排支出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3)电子科技园区项目土地开发增加6,721万元,根据市政府《研究市电子科技生态产业园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的会议纪要》(贺政阅〔2014〕5号)精神,“同济科技园”项目纳入市电子科技园管理。

增加产学研基地土地出让收入列入电子科技园区核算,因此,增加安排支出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4)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土地开发支出增加1,077万元,根据市国土局提供的预算收入调整方案,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粤桂县域经济产业合作示范区(信都工业区)财政收人分配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4〕132号)重新测算增加安排支出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5)**区征地拆迁、两违处置等经费支出增加4,660万
元,根据市国土局提供的预算收入调整方案,按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分配办法(试行)》重新测算增加支出。

3.偿债支出由年初预算108,717万元调整为25,539万元,支出减
少83,1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偿还土地收购储备项目银行贷款本金29,762万元、市城投集团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本金30,542万元和BT等项目部分资金支出调整从地方政府置换债券中安排。

4.城市建设支出由年初预算16,813万元调整为23,346万元,支出增加6,533万元,主要增减原因: (1)是贺高迁建工程项目减少7,000万元的支出。

由于贺高迁建项目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工程尾款预计今年无法支付,支出相应调整。

(2)增加安排**市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工程300万元;(3)增加安排跨省贺江流域(西湾至厦岛段)水生态综合治理工程610万元;(4)其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10,17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BT等项目部分资金调整从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安排,因此,将原安排的偿债资金调整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由年初预算7,389万元调整为3,698万元,支出减少3,691万元。

其中:(1)仁义龙江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由年初预算7,389万元调整为1,665万元,支出减少5,724万元。

由于受征地拆迁、项目预算调整等因素影响,按照目前项目进度测算,预计今年该项目只需安排2,125万元,已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460万元,因此,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调整为1,665万元。

(2)经市政府同意,增加安排美丽贺州·生态乡村建设2,000万元。

6.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由年初预算4,800万元调整为2,008万元,支出减少2,792万元。

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风险准备金相应减少;
7.土地出让业务支出由年初预算300万元调整为323万元,增加支出23万元,主要是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债务发行费开支;
8.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由年初预算9,600万元调整为5,794万元,支出减少3,806万元。

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计提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相应减少;
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由年初预算2,761万元调整为548万元,支出减少2,213万元。

减少主要原因:(1)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计
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减少316万元;(2)按照国办发〔2014〕70号“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的规定,将上年结余的农业土地开发1,891万元调出到公共预算安排。

因此,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只能安排仁义龙江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支出460万元。

10.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813万元调整为615万元,支出减少198万元。

由于两违整治工作今年已由两城区实施,因此调减支出。

1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12,510万元调整为7,500万元,支出减少5,010万元。

调整的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从招拍挂土地出让收入按5%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由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减少,计提基金相应调减;
(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89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安排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三)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支出由年初预算1,500万元调整为1,616万元,增加支出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区路灯电费的增加。

(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根据《关于做好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5〕4号)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支出增加1,500万元。

(五)政府性住房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705万元调整为1,7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万元,原因是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廉租住房补充金和管理费用1,050万元,其中:安排廉租住房补充金500万元用于城东新区公租房项目建设,安排管理费用550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系统的升级和改造;
(六)价格调节基金由年初预算190万元调整为6万元,减少支出184万元,减少支出主要原因是今年平价商店建设和生产基地项目实施减少,导致支出相应调减。

(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支出调整为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调整为20万元,减少支出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支出的减少。

(八)调出资金调增3,4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9,845万元(按自治区要求已用于平衡2014年财政赤字)、调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3,341万元、调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生态产业园区资金新增10,000万元(从置换债券偿还债务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调出)。

三、收支平衡情况
上述收支预算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20,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16,08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469万元。

第三部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市本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截至10月底止,收回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36,837万元,主要用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定的项目安排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安排民生类、公益类项目投入(详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