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铸件标准——精选推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铝铸件标准
铝铸件企业标准
1.范围:本标准规定本⼚所有铝铸件产品/零部件之设计/制造与检验标准.
如图纸中标注与本标准有对应项,以图纸标注为准,图纸标准未涉及项以本标准为准,余依图纸标注。
2.引⽤标准:
GB 15115-1994 《压铸铝合⾦》
GB 1173-1986 《铸造铝合⾦》
ISO 3522-1984 《铸造铝合⾦》
GB 6414-1999 《铸件尺⼨公差与机械加⼯余量》
GB 11351-1989 《铸件重量公差》
GB 1800-1979 《标准公差和极限偏差》
GB 1804-1979 《⼀般公差线性尺⼨的未注公差》
GB 6060.5 《表⾯粗糙度⽐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表⾯》 GB 15114-1994 《铝合⾦压铸件》
GB 9438-1999 《铝合⾦铸件》
GB6060.4 《表⾯粗糙度⽐较样块抛光加⼯表⾯》
GB15114-1994 《铝合⾦压铸件》
GB9438-1999 《铝合⾦铸件》
JB2702-80 《锌合⾦、铝合⾦、铜合⾦压铸件技术条件》
GB5611-1998 《铸造术语》
3.要求:
3.1材质
3.1.1⾦属型铸造铝合⾦化学成分,杂质,⼒学性能依GB15115-1994《压铸
铝合⾦》为准,参考GB1173-86《铸造铝合⾦》。
3.1.2国际标准铸造铝合⾦依 ISO3522-1984
3.1.3压铸铝合⾦各国牌号近似对照表:
中国GB/T ⽇本
UNS 美国ASTMB85德国DIN1725\2 HISH5302
ZL104 ADC3 A13600 A360.0 GD-AlSi10Mg(239) ZL112 ADC10 A13800 A380.0
ZL113 ADC12 A03830 383.0 GD-AlSi9Cu3(226) ZL102 ADC1 A14130 A413.0 GD-AlSi12Cu
ZL117 ADC14 A03900 B390.0
ZL108 A13320
ZL303 ADC6 G-AlMg5Si
3.2表⾯质量(粗糙度/针孔/刮伤)
3.2.1铝压铸件⾮加⼯⾯按JB2702-80执⾏,具体表⾯质量等级依零件图为
准,未注明时:不进⾏表⾯处理的表⾯按1级执⾏,此时要求铝压铸件外表⾯粗糙度相当于Ra1.6um;对需进⾏⾮烤漆或喷塑
表⾯处理的表⾯按2级执⾏,此时要求铝压铸件外表⾯粗糙度相当于Ra3.2um;对需要有进⾏烤漆或
喷塑后处理的表⾯质量按3级执⾏,对需要其它形式后理的表⾯质量要求依后处理⽅式的具体要求决定,余按3级执⾏,在可接受范围内的表⾯质量缺陷不得出现在影响产品使⽤和机械性能的部位,对存在多种表⾯处于理形式的零件,按最⾼级别执⾏。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3.2.2机械加⼯后加⼯⾯上允许孔⽳缺陷在零件图未作规定时以JB2702-80为准
3.2.3机械加⼯后螺纹允许孔空缺陷在零件图未作规定时以JB2702-80为准 3.2.4
铸件表⾯质量补充标准:
序号要求判定 1 表⾯清洁⼲燥,⽆⾦属屑及油污(供⽅在铸件完成供⽅所有后加⼯后,必须对铸件
进⾏必要的清洁处理)
2 外观⾯⾮特殊指定下不得有顶出痕迹
3 推杆及各类孔的压铸飞边零件图未指定时清除⾄铸
件表⾯0.2mm 以下,⼯艺基准⾯不得有凸起推杆痕
4 分型⾯飞边零件图未指定时清除⾄铸件表⾯0.3mm
以下,加⼯痕迹不得⾼于分型⾯6mm
5 ⾮加⼯⾯不得有任何明显加⼯痕迹(包括抛光)
3.2.5压铸件表⾯有抛光要求的按GB6060.4《表⾯粗糙度⽐较样块抛光加⼯表⾯》执⾏
3.2.6产品表⾯⾮加⼯表⾯铸字和标志应清晰可辨,位置和字体应符合图要求。
3.2.7铸件表⾯不允许有裂纹、缩孔和穿透性缺陷及严重残缺类缺陷。
3.2.8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各部门共同与供应商协商确定表⾯质量。
3.2.9铸件硬度应符合GB1173-1995《铸造铝合⾦》表3规定。
3.3表⾯处理/颜⾊/厚度/材质
3.3.1对压铸铝合⾦表⾯处理⽅式推荐采⽤:烤漆、喷塑、喷砂(喷丸)。
3.3.2烤漆/喷塑:参阅GP《烤漆件企业标准》。
3.3.3喷砂(喷丸):参考GB6060.5《表⾯粗糙度⽐较样块抛(喷)丸喷砂加⼯表⾯》,具体要求由图纸注明。
3.4公差带(⼏何公差)
3.4.1铸件尺⼨公差:GB6414-99《铸件尺⼨公差与机械加⼯余量》,等效采⽤ISO8062- 1984《铸件尺⼨公差》。
3.4.2重量公差采⽤GB11351-89《铸件重量公差》,压铸取MT5,重⼒铸造取MT6,砂型铸造取MT7。
3.4.3错型值:CT5=0.3mm,CT6=0.5mm,CT7~CT8=0.7mm
错型值:由于合型时的错位,铸件的⼀部分与另⼀部分在分型⾯处相互错开的单侧最⼤值。
对铝压铸合⾦,图样未注明时采⽤CT5;对重⼒铸造铝合⾦,采⽤CT7。
3.4.4铝压铸件严格尺⼨公差值推荐应⽤ GB1800-79(IT9~IT13)。
3.4.5铝压铸件尺⼨未注公差(长、宽、⾼、直径、中⼼距)按 GB1804-79《⼀般公差线性尺⼨的未注公差》,等效于DIN 1688。
3.4.6铝合⾦压铸件⾃由⾓度及锥度公差:
在图纸未注明时,采⽤II级精度。
3.4.7压铸铝合⾦的形位公差:
⼀般平⾯度的检验以整形后为标准。
3.4.8压铸件的尺⼨公差不包括铸造斜度,其不加⼯表⾯图纸未注明时:包容⾯以⼩端为基准,被包容⾯以⼤端为基准;待加⼯⾯:包容⾯以⼤端为基准,被包容⾯⼩端为基准。
3.4.9压铸件需要机械加⼯时,其加⼯余量按GB6414-99《铸件尺⼨公差与机械加⼯余量》的规定执⾏,特殊规定和要求时,其加⼯余量须在图样上注明。
3.5后加⼯/热处理
3.5.1原则上不推荐压铸件采⽤任何形式的热处理。
3.5.2螺纹后加⼯有特殊要求的,具体内容由零件图指定。
3.6(包装/储运)
3.6.1铸件在包装储运中不得发⽣锈蚀和机械损伤(尤其是⽆后处理的外观表⾯及⼯作⾯),并要求有检验印记(可位于包装上)。
3.6.2铸件应附有合格证。
合格证应标明该批铸件的批号、铸件符合图样或合同及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
3.7其余未涉及处参阅GB15114-1994《铝合⾦压铸件》及GB9438-1999《铝合⾦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