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经验分享】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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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递延收益的核算区别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

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在实际工作中,笔者发现总有许多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上级拨入的资金不能正确核算,或将专项应付款记入村集体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将上级拨入的所有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虚增了村集体的收益,或将补助收入记入其他收入,不能正确核算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

这些处理方法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日常工作及会计制度规定,笔者作以下梳理。

一、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和联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各项补助资金。

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虽说补助收入和专项应付款都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 □ 顾文军资金,二者的共性就是无需偿还,但仍存在诸多差异:(一)拨款界定内容不同。

专项应付款一般在拨款时,就明确为某某项目资金,如“能源村建设资金”、“示范村建设资金”和“水利建设资金”等;而且其拨款部门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门,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如农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还包括国有企业。

而补助收入一般由财政等部门拨入,不明确限定专门用途,一般以“某某补助款”的形式出现。

(二)拨款时间顺序不同。

专项应付款的拨款时间一般是先拨款后建设。

这里的“先拨款”包含两种意思:一是在实施项目前资金已拨付到村;二是虽未拨付给村但已列入财政预算或列入拨付计划。

这是因为,专项应付款同时也是国家的专项资金,如无特殊情况,该资金不得改变用途,对该资金的拨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财政等部门无权决定资金的去向,只能加强管理。

而“补助收入”基本上都是由财政等部门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补助,性质完全属于补偿性质,是财政等部门的自有资金。

(三)拨款资金性质不同。

从性质上讲,补助收入属于收益性收支,专项应付款属于资本性收支。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从这三点区分!专项应付款、政府补助,这都是政府“给”的钱,很多会计搞不懂到底有啥不⼀样?今天财税通带⼤家⼀起来看看!⼀“给钱”的⽤途不同专项应付款核算的是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的具有专项或特定⽤途的“钱”。

政府作为投资企业跟其他股东⼀样,企业实现利润之后有义务给政府分配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属于互惠交易。

政府补助核算的是政府⽆偿给予的资产,也就是“⽩给的钱”,企业有相对的⾃主权。

“政府补助”最基本特征包括两点:⼀是从从政府直接取得资产,⼆是具有⽆偿性。

因为是⽆偿的,因此不属于互惠交易。

对企业来说,它是获得的⼀种收益。

因此,政府补助不管是属于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最终都将确认为企业的收益。

⼆“给钱”的形式不同专项应付款⼀般均为收到的政府拨⼊的货币资⾦。

⽽政府补助可以是货币性资产或⾮货币性资产,主要形式包括⽆偿拨款、税收退还、财政贴息、⾏政划拨的⼟地使⽤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等。

三“给钱”后做账不同(⼀)“专项应付款”的核算“专项应付款”⼀般是按资本性投资项⽬进⾏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政府拨⼊款项时,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专项应付款”。

在将政府拨款⽤于⼯程项⽬建设时,借记“在建⼯程”等科⽬,贷记“银⾏存款”、“应付职⼯薪酬”等科⽬。

⼯程项⽬完⼯后,对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程”等科⽬;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存款”科⽬。

本科⽬期末贷⽅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政府补助的核算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于构建或以其他⽅式形成长期资产政府补助。

处理⽅式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

总额法是现将收到的资⾦贷记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寿命内分期计⼊“其他收益”。

科技补助可否记为专项应付款【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科技补助可否记为专项应付款【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科技补助可否记为专项应付款【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我单位取得了一笔科技补助,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不将其作为补贴收入而是作为专项应付款?【解答】会计处理时,应分析所取得补助究竟属于何种性质。

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专项应付款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而税务上所说的补贴收入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体系下通常是指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来核算的收入。

按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

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对比可知,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具有本质的差别,即政府补助核算具有损益性质的补助,而专项应付款核算具有权益性质的款项。

所以,企业应该依据所取得款项的性质来判断是属于补贴性收入,还是待支付的应付款性质。

至于税务方面如何处理,并不影响会计处理。

按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科技补助通常属于补贴收入性质,应该作为营业外收入(与收益有关的补助)或递延收益(与资产有关补贴)入账。

当然,企业可以据实扣除相关科技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

如果确系政府以所有者身份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按准则规定,企业按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专项应付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 E k0 h/ j! {7 {*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6 t5 W6 j+ I6 r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6 I9 ]/ n5 B8 m3 o8 H# [ e7 d#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g8 A; h7 ]. G! O/ c3 G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6 F/ z2 ?; T5 }, W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加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容村貌整治、各项基础配套设施、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种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因此,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并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

现就如何规范核算专项应付款和补助收入谈谈看法。

一、现状现在使用的会计科目是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立的,里面虽然没有“专项应付款”科目,但附注说明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支农惠农资金越来越多,许多原来没有涉及或较少涉及的会计业务随着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步伐加快频繁出现在农村会计业务上,一级科目使用不当,二级科目设置不详细、不够规范、不相对统一,这样就会影响到财务报表编制质量,不利于同一地区财务指标的对比,也不利于统计汇总分析。

笔者发现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只使用“补助收入”科目,没有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当收到上级拨入的资金时,部分资金性质一律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年终将上级拨入的不管是专项资金还是补助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科目,这样会虚增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报表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也不利于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

二、区别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而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各项补助资金。

二者的区别是:1. 会计科目性质不一样。

专项应付款是负债类科目,不计入当年的收支决算。

补助收入是损益类的科目,年终要计入当年的决算,转入“本年收益”,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2. 资金性质不一样。

专项应付款是国家或其他部门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专项资金,在项目完工之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项目完工之后,如有结余,根据拨款时的约定有的需要上缴,有的不用上缴。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固定资产贷:有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借:长期应付款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如何进行准确地区分新准则下,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如何进行准确地区分?“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下拨给企业的专项资金,企业首先应当明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取暖费:(1)吉地税发[2004]1号:个人取得的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的采暖费补助或实报实销采暖费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
“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下拨给企业的专项资金,企业首先应当明确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
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区别

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与区别

什么是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

专项应付款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编辑本段专项应付款的特征1.属于企业的负债;2.专款专用;3.不需要以资产或新的负债偿还。

编辑本段科技三项拨款的会计处理原则1.应反映科技三项拨款专款专用;2.需核销部分应在报批后冲销该项拨款;3.不需上交原拨款部门的款项应转为企业的“资本公积”。

编辑本段专项应付款的核算账户设置“专项应付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在“专项应付款” 账户下,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专项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实例[例1]企业收到拨入的新产品试制费60 000元,应记录:借:银行存款60 000贷: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60 000[例2]企业支付新产品试制项目所发生的准备工作费用6 000元: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 000贷:银行存款 6 000[例3]企业用新产品试制费拨款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价款为8 547元,增值税款为1 453元。

应记录:借:固定资产10 000贷:银行存款10 000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10 000贷;资本公积10 000[例4]企业为试制新产品的试制成本为30 000元(1)新产品试制成功,作为样品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应记录: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30 000贷:生产成本30 000(2)新产品试制失败,收回残料1 000元,经批准核销新产品试制损失: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29 000原材料 1 000贷:生产成本30 000[例5]新产品试制项目完成,经批准核销专项拨款57 000元,结余款项3 000元转作资本公积: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 000贷:资本公积 3 000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浅谈专项应付款的核算及涉税处理

浅谈专项应付款的核算及涉税处理

浅谈专项应付款的核算及涉税处理作者:任军姚广屈锦秀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8期摘要:本文根据专项应付款性质特点、相关政策、变化的政策环境及形成的具体政府文件,系统提出专项应付款适当的会计核算和正确的税务处理,为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专项应付款的核算及税务处理、税务筹划指明方向。

关键词:专项应付款;会计核算;涉税处理一、专项应付款的概念财政部在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专项应付款进行了说明: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本科目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在财政部《关于对国家专项科研开发费用核算的复函》中,对专项应付款的界定是: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二、专项应付款与政府补助的比较相对于专项应付款,同时来于政府资金的政府补助,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专项应付款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若需要偿还,对于企业则是专项负债。

财政部以财会〔2006〕18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该准则指南的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未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政府补助列入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企业的补贴收入是构成直接利润总额的一部分,在会计核算中,补贴收入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性质,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不具备确定性和持续性的企业收入。

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税务及账务处理??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

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税务及账务处理??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

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税务及账务处理??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政府补助(专项应付款)税务及账务处理财税[2008]151号财税[2011]70号一、专项应付款及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税事宜财税[2011]70号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王注:拨付文件中规定的“专项用途”,依据财税[2008]151号文,必须是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不能适用上述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专项应付款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711“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说明明确:“科目核算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二条规定明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9 E k0 h/ j! {7 {* ^由上述规定和解释可以看出,“专项应付款”属于国家拨入有指定用途的权益性资本的投入:“政府补助”属于国家对企业资产性和收益性的补贴。

前者是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国家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

国家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

6 t5 W6 j+ I6 r对国家拨付给企业的资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用途确定其会计处理方法:①政府给予企业的无偿资助即政府补助;6 I9 ]/ n5 B8 m3 o8 H# [ e7 d# ^②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 g8 A; h7 ]. G! O/ c3 G③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如果企业取得的资金属于第①项,则应作为政府补助来处理。

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以后再按相关规定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如属于第②项,则应计入“专项应付款”科目,工程项目完工所形成的长期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部分,冲销“在建工程”等科目,需要返还的拨款结余,通过“银行存款”上交;6 F/ z2 ?; T5 }, W如属于第③项,则必须按照所有者权益核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清代“红顶商人”胡雪岩说:“做生意顶要紧的是眼光,看得到一省,就能做一省的生意;看得到天下,就能做天下的生意;看得到外国,就能做外国的生意。

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解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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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1]企业收到拨入的新产品试制费 60 000元,应记录: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0 000 [例 2]企业支付新产品试制项目所发生的准备工作费用 6 000元: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6 000 贷:银行存款 6 000 [例 3]企业用新产品试制费拨款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设备,增值税专用 发票列示价款为 8 547元,增值税款为 1 453元。应记录: 借:固定资产 10 000 贷:银行存款 10 000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10 000 贷;资本公积 10 000 [例 4]企业为试制新产品的试制成本为 30 000元 (1)新产品试制成功,作为样品处理,经批准核销时,应记录: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0 000 贷:生产成本 30 000 (2)新产品试制失败,收回残料 1 000元,经批准核销新产品试制损失: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29 000 原材料 1 000 贷:生产成本 30 000 [例 5]新产品试制项目完成,经批准核销专项拨款 57 000元,结余款 项 3 000元转作资本公积: 借:专项应付款──科技三项拨款 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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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资本公积 3 000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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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应付款和政府补助的区别是什么?
一、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下,我国“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不采用资本法,即不会对应“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简言之,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专项应付款”核算内容与“政府补助”无关。

二、结合财会[2017]15号《政府补助准则》修订内容,国家、政府的财政拨款涵盖三种内容:
(一)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也就是“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
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

最终去向都是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二)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

(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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