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经营管理有效融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经营管理有效融合
发表时间:2020-08-06T14:58:36.693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0期作者:漆棋[导读] 摘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四川成都摘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承担着重要责任。
本文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分析国企纪检监察和经营管理有机融合的途径和办法,从而为国有企业发展创造优势。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经营管理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是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充分发挥“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作用。
具体讲,有以下职责:一是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监督检查本企业及下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协助党委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工作。
四是办理信访举报。
五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教工作。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不足及难点一是缺乏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依据。
现阶段没有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工作方式作出规定的法律法规。
二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不够完善。
虽国资委管理的一级国有企业基本设立纪检监察组织,但由一级企业管理的二级、三级,或更低层级的企业,尚存在纪检监察组织不健全的情况,人员编制中也未增设纪检监察岗位,存在缺员的情况。
三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专业人员缺乏。
专兼职职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足,且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欠缺。
纪检监察兼职人员职能分工冲突,主要体现在这部分人员既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又有经营业务方面工作职责,未能实现分权制衡。
四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有所欠缺。
国企现有的监督执纪的方式和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相比,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
国企监督方式相对单一,大多还停留在考核、谈话、函询等形式,难以深入发现问题。
三、促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管理有效融合的方法及途径(一)健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
为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保驾护航的作用,加快“三转”步伐,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把纪检监察干部从其它事务中解脱出来。
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把具有财务、审计、内控、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使国企的执纪审查人才结构更加合理。
(二)找准问题,强化宣传教育。
纪检监察教育工作要与提升员工素质结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国企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覆盖到工作、生活、家庭各个方面。
一是在教育机制上,整合资源,发挥党工团大宣教作用,吸引各岗位人员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之中。
二是在教育内容上,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又加强党纪国法教育,把反腐倡廉贯穿于国企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个领域和环节。
三是在教育目标上,要让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提高宗旨意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促进照章办事、依法行政。
(三)与时俱进,探索工作新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应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干好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
要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治本为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要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
提高工作效率,突出重点,努力探索将纪检工作与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法,体现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健康发展上的良性作用。
(四)务实创新,完善制度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应紧贴国企履职实际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到业务管理的全过程。
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加大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的融合。
重点要把涉及人、财、物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等潜在腐败风险,容易滋生腐败的事项,作为制度控制的关键,进行重点研究,重点设防。
要围绕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优化职权运行流程,突出风险防控的重点。
要进一步健全有关重大事项、操作和监督程序,使每一项业务、每一个要害岗位、每一个操作环节均置于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
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
(五)履职到位,搞好“再监督”。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保障各单位正确高效履职上来,重点侧重于对各单位职责履行的检查和督查,这是纪检监察工作与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结合点。
监督和保护是辩证统一的,监督为了保护,保护需要监督。
针对各单位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人员容易产生的风险点,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运用科学的监督方法,既要监督组织行为,又要监督个人行为,还要监督制度执行,把对国有企业员工履职履责行为的监督与各部门每个具体工作环节的业务监督有机结合,使纪检监察内容涵盖各单位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
国有企业的业务运行到哪里,纪检监察的监督就要到哪里,要通过有效的监督促进各项业务规范有序运行,切实防止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确保国有企业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六)治病救人,把脉党风廉政建设。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竭力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常态化走访检查“敲警钟”。
不管是党建工作、财务风控还是业务工作,及时提醒有关单位按制度办事,确保清正廉洁的机关氛围。
“常念紧箍咒”,提醒各单位“三会一课”上组织学习各级纪委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在系统学习中“知纪畏纪”“知法尊法”。
“勤打预防针”,在日常工作中正确运用“第一种形态”,防微杜渐,将预防与监督问责相结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挽救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
“敢唱黑脸”,每季度开展走访督查活动,通报检查结果,通过通报的形式,整治“四风问题”,让各单位加强“底线”“红线”意识。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及时问责有关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以及党员干部,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督促他们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开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接收并督办问题线索。
总而言之,维护和保障国有企业各层级正常履职,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经营管理有效融合的基本要求,以学促融、定岗促融、党建促融、用规促融、督查促融,是打通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工作有效融合的途径,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再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李扬.新时代国有企业纪委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2.王小宁.推动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2018
3.杨超轶.关于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4.任正晓.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担当.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