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民社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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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理论的特征
1,界定公民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格 2,公民社会的公共理性指导特征 3,公民社会理论强调非营利性、公益性 4,公民社会理论指明了社会发展的合作性
公民社会理论与NGO的关系:
公民社会理论与非政府组织理论的融合是一个渐进的 过程(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行政管理学—NGO与政府及市场之间
讨论:
应当如何理解NGO之于公民社会发展的意义?
“公民社会”概念演 变的三阶段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古希腊的城邦国家与公民 大会 主要指城邦文明,是与自 然(野蛮)相对立的文明 社会,是具有一定正式结 构、制度、政治文化的城 邦生活
黑格尔(16-18世纪)-《法哲学》
哈贝马斯(1970s)
公共领域 进一步分离了市场与社会 主张应该由社会和文化领域 构成, 强调它的社会整合功能和文 化传播与再生产功能 在政府、企业、社会三足鼎 立的框架下一个新型的公共 治理的部门、是对政府能力 的有限与不足,市场失灵的 反思下提出的“第三种机 制”,体现了社会在公共秩 序中的自制力。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 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由市场经济、志愿组织和独 立的司法体系 三部分构成 其核心是文明社会中国家以 外的部分。强调了社会在国 家统治之外,有一个独立的 自主空间。主要包含经济自 治、社会自治、法律自治、 舆论自治等概念,
中国本土学者所接受的 “公民社会”概念
简单小结:
关系的一般理论的研究)
NGO的兴起为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依据 。公民社
会理论过去主要被作为一种规范性的理论研究,公民社会概念被作为一 种研究方法和分析概念加以运用。随着NGO的兴起,实证性研究逐渐凸 显,极大地拓宽了公民社会研究的范围,使得公民社会的研究从理论转 向对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民主与全球化等问题的关注。
公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
私人领域 志愿性团体
如非执政党组织,NGO等
公共领域 社会运动
---何增科《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
1私人领域:持第一类定义的公民社会论者认为,私人领 域是指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的领域。 其中市场机制和私人产权构成这种私人领域的两大要素, 它们保证个人能够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和追求特殊的私人 利益。 2志愿性社团。这种志愿性社团不是建立在血缘或地缘联 系的基础上,成员的加入或退出是自愿的,并且不以盈利 为目的。它是团体成员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 社团,是一种非政府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 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 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 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 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 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 4社会运动。西方左翼学者一般都把社会运动或新社会运 动看作是公民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结构性要素。
新权威主义 民主先导论
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成要素
基本理念:
公民权 公权与私权 民主观念 秩序观念
政治国家 ←----→┒┒ ↑↓ ↑↓ ↑↓ |-----公民社会
(“我要管你”)
社会 --------| ↑↓ |-----私人社会
(“你别管我”)
公民社会的基本价值或原则 :“个人主义”、 “多元主义”、 “公开性”、 “开放性”、 “法治”原则
概言之,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市场、政府 和公民社会“三足鼎立”的社会,而“公 民社会”包括人们以非政府形式的政治参 与所组成的公域和个人之间家庭生活、经 济和文化活动形成的私域,由公民团体组 成的公共领域成为公民社会的核心。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公民社会是NGO发展的理想架构:
志愿主义、志愿服务 →地方草根性公民参与 公民参与的自主性 →公民主动参与释放社会力量,作为重要社会问题 的缓冲和解压阀。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NGO基于志愿主义的精神,积极从事社会 福利、慈善救助等工作,其不仅扮演监督 政府的角色,更积极进行社会变革;在长 期性的社会改革运动方面,更对整个社会 生活造成深远的影响。
2003年中国NGO反对怒江修建大坝事件:
怒江事实:
丰富的水力资源;中国少数保有原始生态的江河之 一,在这里可以看到全球25%的物种(7000多种植物 种类,80多种稀有或濒临灭绝的动物和鱼类) 2003年怒江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当代公民社会理论研究为NGO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公民社会的基本内涵
“Civil 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 “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和“民间社会”。 “市民社会”是最为流行的术语,也是Civil Society的经典译名,它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著 作的中文译名。但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带有一 定的贬义,传统上人们往往把它等同于资产阶级 社会。 “民间社会”是我国台湾学者的译法,它是一个 中性的称谓,但不少人认为它过于边缘化。 “公民社会”则是一个褒义的称谓,它强调公民 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 约。
2003年国家发改委通 过了在怒江中下游水 库修建大坝的方案
民间的反应:
出于生态保护的目 的,NGO反对修 建大坝
主要参加者:
“绿家园”和“云南大众流域”
采取的手段:
向政协提交方案 在国内外会议及媒体上呼吁,给政府施压
结果:
大坝修建工程搁置 NGO影响公共政策的成功代表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形 成。
NGO的兴起:
NGO与公民社会
本讲主要内容:
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与发展 公民社会的基本理念与构成要素 公民社会与NGO的发展 NGO的壮大之于公民社会的意义
NGO发展的动力框架 国家
改革
市场
增长 推动
NGO 社会
公民社会的理论
公民社会理论主张社会独立于国家而存在 的思想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的希 腊城邦制度就是公民社会思想的源头。 雅典民主制的领导人伯里克利推行民主政 体,公民有决定立法、司法以及国家重大 内政外交事物的权力,全体公民直接管理 国家,公民通过抽签选举官吏,轮番执政, 形式是公民大会,这是最早的公民社会的 雏形。
。(1)“个人主义”:个人主义的假设一直是公民社会理论 的基石。它假定个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公民社会和 国家都是为了保护和增进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而存在的。 (2)“多元主义”:它要求个人生活方式的多样化、社团组 织的多样性、思想的多元化。维系这种“多元主义”的是 提倡宽容和妥协的文化。 (3)“公开性”和“开放性”。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公共领 域的开放性是公众在公共领域进行讨论和进行政治参与的 前提条件,因此当代公民社会论者无不坚持公开性和开放 性的原则。 (4)“参与性”。强调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和制约国家权 力,是公民社会理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5)“法治”原则。“公民社会”论者强调要从法律上保障 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在三分法的情况下还要保障它同 经济系统的分离。他们认为倡导法治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划 定国家行动的界限,反对国家随意干预公民社会内部事务, 从而保证公民社会成为一个真正自主的领域。
“两个层次三个领 域”: 个人层次 团体层次 经济生活领域 社会生活领域 文化生活领域
社会背景
国内 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 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 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认同: 接受国家-市场-社会三分法, 公民社会指介于二者之间 的组织及相关的价值原则 批判
外界评论:
成功背后的代价:
“绿家园”作为环保组织没有受到过多的“制裁” “大众流域”处境尴尬:
被指责为唆使民众 接受了当地政府部门10个月的调查 很多项目停止运作 原来的“主管单位”明确表示不会再继续与其合作(这意 味着“大众流域”失去了通过年检的重要条件) 该组织在当地成为“烫手山芋” 。
公民社会的理论内涵 公民社会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强调的重点是所有 社会成员有权利自由平等地管理自身并参与管理 公共事务。作为政治概念,公民社会同时也是一 个关系范畴,它强调与政府的关系,要求从这种 关系中去揭示和认识公民社会自身的特质。 公民社会是个人根据自己和彼此的物质需要自愿 结成的社会经济联合。它以个人活动和个人交往 为内容,既包括经济关系,也包括言论、结社、 迁徙和安全等社会行为关系。它看重的是公民对 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制约与监督的 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