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新闻发布会暨法律扶贫助弱专项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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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新闻发布会暨“法律扶贫助弱”专项募捐
活动实施方案
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新闻发布会暨“法律扶贫助弱”专项募捐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法律援助事业,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权利,推动我县法律援助事业健康、规范发展,县政府决定召开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新闻发布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法律扶贫助弱”为主题的专项募捐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这次新闻发布会暨社会募捐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体现法律公平与正义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助弱的传统美德,充分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支持法律援助事业,通过多种渠道为法律援助筹集资金,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推动我县法律援助事业健康、规范发展,为推进“四大战略”、构建和谐义县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目的意义法律(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援助制度是法律文明和法制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状况,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完善和社会文明的公认标志之一。
群众的认可和需要是法律援助事业保持生命力的根本动力,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高公众知晓率,使我县的贫、弱、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全面了解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和服务范畴,从而最大限度地通过法律援助这种渠道和方式来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解决弱势群体在法律服务方面遇到的困难,使他们及时得到法律的援助,实现和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扶贫助弱”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法制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鉴于目前我县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投入不足,无法满足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需求的实际情况,为此,必须提倡全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落到实处,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本质内函。
三、活动内容(一)召开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新闻发布会。
1、开展《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宣传、咨询活动。
2、举行“义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二)组织以“法律扶贫助弱”为主题的专项募捐活动。
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各乡镇、县直机关、驻义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募捐活动。
四、原则要求(一)本次募捐活动坚持“责任共担、额度自愿”的原则。
弘扬扶贫助弱的社会风尚,为我县的弱势群体献一份爱心,办一件实事。
(二)所有捐赠统一交到义县法律援助中心,进入募捐专户。
(三)本次募捐时间为2019年8月至9月,活动结束后,要对募捐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此次活动后,义县法律援助中心仍可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
(五)此次募捐资金取之于社会,用之于法律援助事业,专款专用。
募捐的资金用于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及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宣传、培训等。
募捐活动所筹集的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经县政府批准,由义县法律援助中心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领导为使此次活动顺利实施,成立义县“法律扶贫助弱”专项募捐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副组长:义县司法局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义县审计局局长义县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义县民政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义县法律援助中心。
办公室主任:义县司法局局长兼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义县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募捐活动办公室电话:具体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义县法律援助中心二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