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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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9.21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416号
•【施行日期】2020.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416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苏阳光人寿〔2020〕153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7号同曦大厦17层1701-1702室”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347号同曦大厦7层706-707室”。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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