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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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
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6.12.25
•【字号】苏卫应急[2006]48号
•【施行日期】2006.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的通知
(苏卫应急〔2006〕48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明确2007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任务,我厅研究制定了《2007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本要点的要求,尽快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2007年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并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
我厅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人:张寄宁,联系电话:************,传真:025-********,信箱:*************.cn
江苏省卫生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附件:
2007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省卫生应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的精神,全面实施《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围绕“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应急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法制建设为保证,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应急工作水平,为保障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用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组织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
指导各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及其编委的支持下,建立健全相应的卫生应急办事机构,形成上下对口、分级负责、信息畅通、指挥有力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适应新形势下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进一步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健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组织指挥网络。
完成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力争启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实现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与各市中心医院、急救医疗中心的联网,形成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体系。
力争完成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推进各市、县(市)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逐步形成指挥有力、信息快捷、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上下贯
通、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网络。
进一步抓好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根据形势发展需要,调整充实省级卫生应急各专业队伍。
注意发挥好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咨询服务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标准的要求,完善卫生应急各专业队伍装备。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工作制度、职责和规范。
研究制定卫生应急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各专业机构及其人员岗位职责。
结合我省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
2.预案方案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认真疏理突发公共事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方案体系,在2006年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卫生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灾害事故、中毒事件等各类卫生应急单项预案和工作方案,高度重视特大群体性伤害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形成比较全面的卫生应急预案方案体系。
根据省核事故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对《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计划》及其执行程序的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各项专项预案,落实预案所规定的各项卫生应急准备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完善相关技术规范。
3.应急队伍能力建设
进一步深化卫生应急培训教育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2006-2010年江苏省卫生应急培训工作方案》。
在2006年全面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基础上,2007年要重点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卫生应急处置新进展、新技术、新方法,大力开展卫生应急队伍继续医学教育和培训工作。
突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培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鼠疫、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卫生应急预案培训、卫生应急处置技术培
训。
分层组织培训,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做到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的全覆盖。
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的卫生应急培训工作,增强其疫情意识,提高其发现能力和防控能力。
强化对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培养一支卫生应急处置精英队伍。
认真研究制定卫生应急培训计划,建立专业化的卫生应急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工作管理,重视卫生应急培训效果评价。
进一步深化卫生应急演练工作。
在2006年组织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演练评价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卫生应急演练评价,研究制定中毒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卫生应急演练评价标准并认真组织实施。
全面组织分层演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开展相关演练。
卫生应急演练要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力求通过有效的演练,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使相关法规和预案的要求落在实处。
按照省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好田湾核电站核事故的医学应急演练工作。
4.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报告制度。
以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通畅、快速、准确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体系,做到信息及时准确,预警适时有效。
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在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基础上,部分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计算机自动预警。
依法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发布机制。
深化高邮湖区人感染高致性禽流感监测预警体系示范区建设,适时选择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监测预警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
在2006年完成全省毒源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全省毒源数据库,有效指导中毒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进一步深化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以重大传染病疫情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和分析工作,明确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易发条件、地区和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工作。
5.基层基础能力建设
高度重视卫生应急基层基础工作。
深入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各级卫生应急办事机构都要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应急进社区”活动。
启动全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示范社区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示范区建设标准,到2007年底力争建成一个省级示范县和一个省级示范社区。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选择有条件的县、社区开展这项工作。
组织编写社区卫生应急培训教材和宣传资料,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以基层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和人员培训为抓手,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和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的推进,加强农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以有效控制突发事件、提高抢救的成功率、减少死亡率、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为目标,努力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及时、有效、规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重点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和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健全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充实现场处置力量。
做好各类急性中毒、核与放射事故、反恐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大规模突发事件或群死群伤事件卫生应急救援模式。
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相关预案的规定,规范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程序。
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卫生应急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
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宣传工作。
贯彻我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卫生应急宣传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卫生应急宣传工作,健全宣传网络,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
通过形式多样的卫生应急工作宣传,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卫生应急工作举措和成效,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卫生应急工作,为卫生应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继续办好《江苏卫生应急》简报,为基层提供相关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认真做好社会动员工作。
根据全国卫生应急健康教育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江苏省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度,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作用。
提高社区和农村基层发现、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能力,减轻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程度。
8.沟通与协调
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密切多部门合作。
加强部门间、地区间沟通与协调,建立联防联控合作机制。
加强与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和省政府应急办的联系。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向有关方面通报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及时了解国内外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开展部门间、地区间的联合培训、演练和检查。
建立卫生应急会商制度。
认真落实关于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境外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的有关规定。
9.12320公益电话建设
我省作为全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试点省份,要全面、深入推进这项工作。
力争在2007年第一季度以市为单位全面开通。
要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咨询内容,完善各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使这项工作保持全国领先水
平。
10.卫生应急科研
重视卫生应急科研工作,为卫生应急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强与省内外相关高校的合作,以卫生应急体制完善、机制创新和法制建设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应急性科学研究。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卫生应急工作实践,提高卫生应急工作科学化水平。
11.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参与我省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根据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经贸委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积极争取资金,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省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
各市、县(市)卫生行政部门都要根据上述目录的规定,做好物资储备工作。
探索建立地区间储备物资共享和调用机制。
三、保障措施
1.实施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以规划为导向,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要把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纳入同级政府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省政府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厅制定的《江苏省卫生应急体系“十一五”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都要根据省规划要求,以市域为单位研究制定本地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落实。
2.加强督导检查
加强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各类预案、方案,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和卫生应急准备工作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指导、检查。
建立卫生
应急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促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增强责任意识。
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综合调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回顾性分析和前瞻性预测机制,完善专家咨询制度,探讨保障公众安全的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
以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体系、机制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对照《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治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制定科学、客观的评价指标,建立规范化的评估机制,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促进我省卫生应急管理水平的提高。
结合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建设,继续推进我省卫生应急资源调查和建档工作。
4.加强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认真实施《国际卫生条例》。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卫生应急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
建立卫生应急工作情报收集制度,广泛了解国内外卫生应急工作情况,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理念和做法。
积极引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和先进方法,保证我省卫生应急工作处于全国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