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 500kV 等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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淝河500kV等输变电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
评价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国环评证甲字第1808 号
2013年5月
ECEPDI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检索号:30-BS0003K-P01 第01 页
目录
1前言 (1)
2总则 (1)
2.1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1)
2.2评价依据 (4)
2.3评价因子 (6)
2.4评价工作等级及重点 (6)
2.5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7)
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8)
3.1工程概况 (8)
3.2工程合理性分析 (9)
4区域环境概况 (9)
5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9)
6施工(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 (9)
7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10)
8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0)
8.1工程设计阶段主要环保措施 (10)
8.2施工阶段主要环保措施 (10)
8.3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 (11)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1)
10评价结论与建议 (11)
1前言
安徽电网是华东电网的一部分,其供电范围包括全省16个地市,省内电网习惯上按
地理位置大致依淮河、长江自南北方向分为三大片:即皖北、皖中和皖南电网,三片电网通过500kV主干线路和若干条220kV主干线路相联。
2011年安徽电网全社会用电量1221.2亿kWh,同比增长13.3%,2011年统调用电量1110亿kWh,同比增长13.4%,全社会最大负荷为21200MW,统调最大用电负荷19920MW。
安徽电网仅考虑新增核准和路条机组情况下,在扣除皖电东送机组以后,安徽省电网存在一定的电力亏缺。
至2014年安徽电网高峰电力亏缺约2500MW,若不考虑省外协议分电,安徽省内电力亏缺将更大,至2015年,随着板集电厂、皖江电厂的相继投产,全省电力
亏缺有所减少。
“十三五”期间,在推荐负荷预测和电源建设方案下,2020年亏缺约2550MW。
因此,随着负荷的增长,在保持现有皖电东送规模及规划的皖电东送二期装机基础上,需尽早安排2012年及以后的电源建设和相应电网建设,以保证“十二五”期间的供用电平
衡和电力的可持续发展。
淝河500kV等输变电工程是安徽省电力公司近期计划建设的重要输变电工程,是为了增强淮北、蚌埠地区供电能力、加强电网网架结构、适应平山电厂接入系统及送出要求、满足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建设的项目。
该工程建成后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它将是蚌埠电网的枢纽变和蚌埠北部一区三县220kV电网的主要电源点,对加强淮北、蚌埠地区电网与主系统的交换能力,提高对该地区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发挥重要作用。
同时,该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加强淮北、蚌埠500kV电网结构,新增500kV送电通道,满足皖电东送新建电源送出需要,并为淮北、蚌埠220kV电网分区解环运行创造条件。
2总则
2.1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淝河500kV等输变电工程的基本组成见表 2.1-1。
本工程的地理位置见图2-1。
表 2.1-1 项目基本组成及建设规模
图2-1 本工程地理位置图
2.2评价依据
2.2.1评价委托书
安徽省电力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
2.2.2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年4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第167号令1994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3月1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57号令1997年1月1日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15)《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年9月6日国务院第149次常务会议通过
(1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国务院257号令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253号令
(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
(1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
(20)《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
(21)《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国发[2011] 42号2011年12月15日
(2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月7日
(23)《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第18号令1997年
(24)《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办函[2007]881号2007年
(25)《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12] 131号2012年10月26日
(2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12年8月7日
(2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 [28号] 2006年3月18日
(28)《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11月1日
(29)《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1999年6月6日
2.2.3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10.3-1996)
(7)《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
(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9)《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GB/T7349-2002)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
2.2.4设计规程规范
(1)《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
(2)《220kV~500kV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DL/T5218-2005)
(3)《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5154-2002)
(4)《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DL/T5219-2005)
2.2.5立项文件及设计报告
(1)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电力[2013]3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开展2013年第一批电网工程前期工作的函2013年1月21日
(2)国家能源局文件国能电力[2012]9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国家电网公司2012
年第二批电网工程(华东区域)开展前期工作的函2012年
(3)《安徽淝河50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第四卷变电站站址选择及工程设想(审定版)》安徽省电力设计院2013年3月
(4)《安徽淝河500kV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五卷线路部分路径选择及工程设想(审定版)》安徽省电力设计院2013年3月
(5)《平山电厂500kV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一卷总报告》安徽省电力设计院2013年4月
2.3评价因子
根据输变电项目的性质,本工程运行期和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因子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噪声、生活污水、油污水、施工扬尘等,归纳如表 2.3-1。
表 2.3-1 主要污染因子识别
本工程在施工期不可避免将会造成一定的生态影响,如植被损坏、土地占用、取弃土造成水土流失等,运行期可能对所在地的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经过筛选分析,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确定为运行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噪声、生活污水及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噪声、扬尘、水土流失、土地占用等,对其它方面的环境影响作一般性分析。
2.4评价工作等级及重点
2.4.1电磁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根据该规范规定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
2.4.2噪声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本工程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1类地区,因此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二级评价。
2.4.3水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低于3级,仅作一般分析。
2.4.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拟建站址及线路路径不经过生态敏感区,站址所在地和线路沿线主要为农田和山林地,属于一般性生态区域,工程总占地面积小于2km2,工程建设不会使站址及线路沿线的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明显减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规定,本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按三级进行评价。
2.4.5其他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扬尘及施工噪声等影响范围较小,因此施工期水环境、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作简单分析。
2.4.6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环境影响特性,明确环境影响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声环境影响预测、施工期环保对策建议、运行期环境保护对策建议、公众参与。
2.5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5.1评价范围
根据《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及其他有关环评技术规范,确定评价范围如下:
2.5.1.1变电站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评价范围:变电站站址为中心半径500m的区域。
(2)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变电站围墙外2km的区域,重点评价围墙外100m的区域。
(3)噪声评价范围:变电站围墙外200m的区域。
2.5.1.2输电线路
(1)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评价范围: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50m带状区域;
(2)无线电干扰评价范围: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2km带状区域,重点评价边线外100m 的区域;
(3)噪声评价范围: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50m带状区域;
(4)生态评价范围:输电线路两侧边线外100m的带状区域。
2.5.2评价标准
根据工程所在地级市环境保护局对本工程环评标准的答复,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如下标准:
2.5.2.1电磁环境标准
(1)《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根据该规范的推荐值,以4k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评价标准,以0.1mT作为居民区工频磁感应强度评价标准。
(2)《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07]881号)
根据复函内容,线路经过农田时,保证农田等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
(3)《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
输电线路在距边相导线投影20m距离处、测试频率为0.5MHz的好天气条件下的无线电干扰不大于55dB(μV/m)。
变电站参照该标准执行,即距离变电站围墙外20m处(非出线方向)频率为0.5MHz的无线电干扰值在好天气条件下不大于55dB(μV/m)。
2.5.2.2噪声标准
(1)输电线路
输电线路经过农村地区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经过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时执行2类标准,经过工业区时执行3类标准,经过主干道两侧时执行4a类标准。
(2)变电站
淝河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变电站周围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靠近国道两侧区域执行4a类标准。
2.5.2.3其他标准
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水域标准;本工程输电线路不产生废水,变电站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施工期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3.1工程概况
本工程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基本情况见表2.1-1。
3.2工程合理性分析
本工程为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3月27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第9号令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的“500千伏及以
上交、直流输变电技术”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
国家“十二五”规划要求。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中也明确提出“建设以特高压和500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智能电网,开工淮南~皖南~浙北~上海和淮南~南京等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加强220千伏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完成新一轮城乡电网建设与升级改造,显著提高配电网的供
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亦符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4区域环境概况
本工程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位于淮北市、淮北市濉溪县、宿州市、蚌埠市怀远县和淮南市。
所经地区主要为农田,植被主要为杨树等,沿线无需要特殊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和古树名木。
经调查线路沿线没有发现珍稀、濒危或重点保护动物。
5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为掌握本工程所在地区电磁环境现状,评价单位会同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沿线附近的居民点进行了电磁环境现状监测工作。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沿线地区环境现状符合一般农村地区环境现状特征。
6施工(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适用
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
本工程属于普通的高压输电工程,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对站址及线路沿线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明显减小当地的生物量,对物种多样性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没有影响。
输变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属于近期影响而非长期影响;其工程占地范围主要为站址及塔基区;沿线无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工程建设也不会导致沿线地区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有明显减少。
7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初步评价结果,本工程新建淝河变电站按终期规模及输电线路建成运行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和噪声能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附近的居民点也没有影响。
8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8.1工程设计阶段主要环保措施
8.1.1淝河变电站
(1)变电站设计将220kV配电装置采用国内领先的GIS设备方案;
(2)变电站进出线方向选择尽量避开居民密集区,站区总平面设计时合理布局;
(3)变电站设备招标谈判时,对主变等高噪声设备应有声级值要求,主变设备声级值(2m处)应低于75dB(A)。
(4)主变A、B、C三相之间有防火墙隔开;主变与变电站围墙之间亦设置防火墙;。
(5)变电站内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净化后,用于站内场地绿化,不外排;
(6)主变压器下建有事故油坑和事故贮油池,以贮存突发事故时产生的漏油及油污水。
油污水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7)变电站投运后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乱堆乱放。
8.1.2输电线路
(1)输电线路路径选择时尽可能避开当地规划区;
(2)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方案,压缩归并线路走廊,减少对地方发展影响;
(3)线路经过林区时按高跨方案设计。
8.2施工阶段主要环保措施
8.2.1淝河变电站
(1)变电站场地平整后,先建站区围墙,减小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2)变电站建设时,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化粪池等处理,不直接排入环境水体;
(3)对干燥的作业面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量。
8.2.2输电线路
(1)邻近居民集中区施工时,严格控制主要噪声源夜间施工和施工运输的夜间行车,使其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2)在邻近居民区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居民区的影响;
(3)在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道路及开挖作业面定期洒水;
(4)牵张场及临时道路在施工结束后如无使用要求,恢复原有植被;
(5)塔基开挖应保留表层耕作土,土石方回填利用;
8.3运行期主要环保措施
(1)在居民集中区及人群活动频繁区域设置高压标志及有关注意事项;
(2)开展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境监测工作,如发现有居民住宅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值超过环保标准,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或拆迁安置;
(3)加强对变电站附近及线路沿线居民的电力环保知识宣传工作,消除部分群众对高压输变电工程的误解和疑虑。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本工程的建设将不同程度地会对变电站附近及线路沿线地区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在工程的施工期和运行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并应用监测得到的反馈信息,比较项目建设前预测产生的环境影响与施工中和建成后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修正原设计中环保措施的不足之处,保证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10评价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淝河500kV等输变电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满足地区城镇发展规划及电网规划要求,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路径选择合理,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工程在建设期和运行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缓措施后,可以满足国家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基本支持。
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