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离职作业标准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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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型管理制度文件编号BLF-WI-RS-014 版本A/0
文件名称员工(辞)离职作业标准页码5
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刘中国/2011.11.15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辞)离职作业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亦为使(辞)离职作业有所依循。

二、范围:惠州贝力菲科技有限公司
三、作业(包括)内容:
3.1.公司员工(辞)离职的含义、范围:
3.1.1.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辞去工作(含急辞工)。

3.1.2.辞退(解雇、资遣):员工不胜任工作(包括不服从工作调动与安排、或违纪者)、或公
司规划裁减冗员时。

3.1.3.自动离职:自愿永久放弃岗位、或调职后三日不到岗、或无故旷工达三日(含)者,视
为自动离职。

3.1.
4.开除:对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违法行为者,公
司有权随时予以开除。

3.2.相关规定:
3.2.1.辞职:
3.2.1.1.试用期内,一般员工或一般职员辞职须提前3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管理类、技
术类人员须提前1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或以7日工资代替通知(即:扣除7天工
资);特殊情况,(辞)离职日期由当事人所属部门部长签核期限为准,但该部长需
负由此而可能引发的全部责任。

3.2.1.2.聘用期内,若员工需要辞职,则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生效日期从批准日到满30天
拟办未办事项清单
项次拟未未办事项名称限定完成日期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备注
1 月日
2 月日
3 月日
4 月日
5 月日
6 月日
7 月日
8 月日
9 月日
10 月日
11 月日
12 月日
13 月日
14 月日
15 月日
16 月日
17 月日
18 月日
19 月日
20 月日
移交人接
















已办未结事项清单


已办未结事项名称限定完成日期进度或状态描述相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备注
1 月日
2 月日
3 月日
4 月日
5 月日
6 月日
7 月日
8 月日
9 月日
10 月日
11 月日
12 月日
13 月日
14 月日
15 月日
16 月日
17 月日
18 月日
19 月日
移交人接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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