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路政运政联合治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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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路政运政联合
治超方案
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
武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非法超限超载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联合执法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势头,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维护公路设施完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张掖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张治超办字〔2015〕1号文件)精神、《武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县交通运输局武安县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13号)要求,今年县政府决定分期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货运行为进行全方位、多层面治理,重点治理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重量的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杜绝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55吨以上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为构建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具体目标:重点货源单位
(砂、石料场、煤矿、建材、货物集散地等)源头检查和重点货源单位派驻监管率达到100%,非法改装车辆实现“零增长”,逐步取缔非法改装车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县内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集中治超。
根据高石路(高台至石泉子)近年来超载超限车辆过往频繁、对道路损坏严重的情况,以该路段为重点,由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交警大队相关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分别在罗城流动治超点(黑河大桥南)、六三十字路口、红色大道南华十字路口和正梧公路等重点路段设立流动治超点,进行集中治超。
其中罗城流动治超点安排两个联合执法小组,轮流上班,实行24小时昼夜不间断治超工作。
合黎镇六三十字路口、红色大道南华十字路口和正梧公路等重点路段,由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县交警大队抽调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不定期开展治超工作。
通过开展集中治超、联合执法,杜绝车货总重不符合路面载重的车辆上路过桥行驶,减少事故危害和对该路段的损坏,确保道路安全运行。
(二)全面巡查,流动治超。
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交警大队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集中对重点路段开展治超工作的同时,要采取流动治超的方式,对全县县乡公路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超载超限车辆进行处理。
(三)县交警大队南华中队每天安排人员在红色大道南华十字路口等主要路段开展巡查,主要对通往红色大道的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县路政大队每天安排人员在各县乡公路进行巡查,发现超载超限车辆后,就地劝返和卸载。
同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增加巡查批次,注重夜间巡查,对拒不返回和卸载的超载超限车辆,及冲卡、堵塞交通、有意躲避稽查的超限超载车辆加大惩处力度,进一步净化运输环境。
(四)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交警大队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路面治超监控网络,以罗城流动治超点为依托,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
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县路政大队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转运、劝返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
县交警大队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县运管所既要严查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上岗证,又要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管理,严禁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运车辆。
对所有执法过程要实施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取证率,保证规范执
法、科学治超。
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县交警大队要明确在此期间的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流动治超工作。
三、工作职责
此次联合执法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县交警大队要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吿》(甘政发〔2014〕120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县交警大队:负责治超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在查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时,严肃执行省政府通告精神,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处罚,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对超载车辆驾驶人予以计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计6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计3分;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一次计1分。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累积超过12分的驾驶人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及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
依法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或暴力抗法、破坏治超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运管所:严格查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和上岗证,又要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力度,强化对从事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
与路政、交警部
门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录入交通违法信息;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县路政大队:全面做好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对驶入农村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要采取劝返、卸载、转运、处罚等方式,减少超限超载车辆对农村公路的危害。
四、时间和人员安排
今年分期开展非法超限超载及交通安全治理联合执法专项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每次不少于一个月,人员分别从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县交警大队抽调。
其中3月中旬至4月中旬、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罗城流动治超点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人员分两个组,每组6人共12人,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县交警大队每个单位抽调4人;6月中旬至7月中旬、12月中旬至次年1月中旬在合黎镇六三十字路口、红色大道南华十字路口和正梧公路等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整治,人员分两组,上述路口地点处可各一组,每组3人共6人,县路政大队、县运管所和县交警大队每个单位抽调2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非法超限超载及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治超工作联合执法
机制,切实做好治理工作,确保我县非法超限超载及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标准,做到文明执法、廉洁自律。
要认真落实“十条禁令”、“五个严禁”等治超执法工作纪律。
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问题,严防公路“三乱”,对在治超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路政执法督导检查,发现违法违纪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安全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接受检查。
交通运输部门要制订详细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对出现因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对公路、特别是桥梁造成损毁甚至中断交通的,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或及时开通应急便道,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应急机制,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冲卡、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阻碍治超的行为,及时处理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的聚众闹事、车辆集结冲卡、堵塞交通等突发性事件,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