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工程师案例分析:-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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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工程师案例分析:环境保护验收
11.1复习要点
11.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与调查的范围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环保设施或工程的实际建设、管理、运行状况以及各项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2)监测分析评价治理设施、处理设施、处理效果或治理工程的环境效益。
(3)监测分析建设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排放达标情况。
(4)监测必要的环境保护敏感点的环境质量。
(5)监测统计国家规定的八项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达标情况。
(6)调查分析评价生态保护情况。
11.1.2选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标准
验收监测与调查标准选用的原则:
(1)国家、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如环评未作具体要求,应核实污染物排放受纳区域的环境区域类别、环境保护敏感点所处地区的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应的标准。
(2)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批复以及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3)建设项目环保初步设计中确定的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环保设施进、出口污染物浓度,废气排气筒高度。
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工程设计指标可作为环保设施的设计指标。
(4)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应选择与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相配套的方法标准。
(5)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11.1.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布点原则及点位布设
(1)废气监测
1)有组织排放
监测断面布设于废气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监测点位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要求布设。
2)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的监控点设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2~50m 范同内的浓度最高点,相对应的参照点设在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的监控点设在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浓度最高点。
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工业炉窑、炼焦炉、水泥厂等特殊行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执行相应排放标准中的要求。
(2)废水监测
监测点位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备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性污水、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雨水排口。
(3)噪声监测
1)厂界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349)确定。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测点一般设在工业企业单位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
以上对应被测声源,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lm的位置,厂界如有围墙,测点应高于围墙。
同时设点测背
景噪声,必要时设点测源强噪声;工业企业在法定边界外有声源时,根据需要也应布设监测点。
对环境评价文件中确定的厂界周围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医院、疗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建筑物应分别设点监测。
2)高速公路交通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ILI/T90)确定。
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200m范围内选取至少5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分别布点进行监测;在公路垂直方向距路肩30m、60m、90m、120m、180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声屏
障的降噪效果测量,执行《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并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外lm处布设,监测点位: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在距高速公路路肩60m,高度大于1.2m范围内布设24h连续测量点位。
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
监测点位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 9661—88)确定,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点监测,监测点选在户外平坦开阔的地方,传声器高于1.2m,离开其他反射壁面1.0m 以上。
(4)振动监测
监测点位按照《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确定,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
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地面中央。
11.1.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
(1)验收重点的确定依据
确定验收重点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可研、批复以及设计文件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工艺方法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设施,包括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污染物排放、敏感区域保护、总量控制要求。
3)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针对建设项目提出的具体环境保护要求文件。
4)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的敏感区,如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5)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验收重点
1)核查验收范围。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设计文件检查核实项目工程组成等情况与变更情况。
核实环境保护设施建成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确定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对象。
重点核查为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区域内落后生产设备的淘汰、拆除、关停情况;落实。
“以新带老”,落后工艺改进及老污染源的治理情况等。
2)确定验收标准。
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和总量控制满足要求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达标的主要依据。
3)核查验收工况。
按项目产品及中间产品产量、原料、物料消耗情况,主体工程运行负荷情况等,核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条件。
4)核查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5)核查验收环境管理。
6)核查验收现场。
按照建设项目布局特点或工艺特点,安排现场检查。
检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资料。
7)验收结论。
验收结果符合环保要求的,通过验收;主要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或重大生态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提出整改意见。
限期达到要求,另行监测或检查合格后给予通过。
限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则
按法律程序由环保主管部门下达停产通知书。
11.1.5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3号令)
(1)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含义(第三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
(2)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第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各的工程、设各、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3)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类管理的规定(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2)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4)掌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是:
1)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8)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对清洁生产进行指标考核,对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9)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削减其他设施污染物排放,或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采取“区域削减”措施满足污染物排故总量控制要求的,其相应措旖得到落实。
(5)熟悉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的时限及延期验收规定(第十条)
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验收的理由及拟进行验收的时间。
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核设施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6)了解不同环境影响类型的建设项目应提交的验收材料(第十二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告(表)。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报。
11.2典型案例
11.2.1案例一(2006年考试题)
某段高速公路2005年建成通车,建设单位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该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手续。
在初步设计和实际建设中对线路走向和具体的建设工程内容有少量调整。
该段高速公路全长50km,设计时速80km/h,设1104m特大桥一座,中小桥若干座,特大桥桥面设排水孔;双洞单向隧道2座,单洞长3200m,互通立交l处,分离式立交1处,服务区l处,取土场8处,弃渣场20处,共征用土地206km2,公路所经地区为山岭重丘区,其中通过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取得线路长度6km,通过重点治理区的线路长度5km,特大桥从A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边界跨越。
由于线路偏移,声环境敏感点由原来的12处变为6处,其中4处与环评审批时的情况一致,8个取土场有2个分布在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有1个在重点治理区,弃渣场均分布在沿线的沟壑,服务区靠近一人口约2000人的村庄,设有1.5t/h燃煤热水锅炉一座,烟囱高度20m,服务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服务区外冲沟,经过100
问题:
1、简要给出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的重点内容。
答: (1)地理特征因素;(2)地质构造;(3)地震烈度; (4)气象气候因素;(5)水文; (6)水文地质与地下水; (7)环境质量。
2、指出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调查需要关注的问题?
答: (1)水土流失的泥沙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特大桥施工期和运行期对A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影响;
(3)服务区废水对汇入流经该村庄的小河水质的影响。
3、根据表中信息,指出不需要采取隔声措施的敏感点。
答:上湾村、马兰村。
4、指出英雄中学噪声监测点布设应注意的问题。
答:在公路垂直方向距路肩20m、40m、60m、80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并在声屏保护的敏感建筑物户外1m
处布设观测点位。
5、说明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
答: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
6、从环保角度考虑,对服务区设施提出改进建议。
答:燃煤热水锅炉的烟囱高度应增高到25m。
11.2.2火电厂验收监测要点
一、前言
介绍建设项目的简况和验收工作的由来。
二、验收的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⑤《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⑤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⑦环保局对环评报告的批文;
⑧国家发改委立项批文;
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验收监测委托函等。
三、工程概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情况
(1)概况:项目名称、工程性质、地理位置、总投资、环保投资。
(2)主体工程:锅炉容量及台数、气轮机功率及台数、发电机功率及台数。
(3)治理设施的种类、基本原理等水生生物、数量以及保护设施及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生产工艺简介(从略):有时也介绍用水量、原材料用量与来源等。
(三)环保设施和相应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
分类列出各主要污染源、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数量、处理设施的原理与工艺、排放标准。
环保投资也可在此部分内容中介绍。
(1)废气处理与排放:
(2)废水处理与排放——初期雨水、水平衡、冲灰水和灰场排水、生产排水;
(3)灰渣的处理与处置——粉煤灰及其浸出液、石膏:
(4)噪声——冷却塔、风机、汽轮发电机组、磨煤机、锅炉对空排气、厂界。
(四)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本工程的环保设施已经按照环评和初步设计的要求建设完成,并随着机组的投产陆续开始运行。
目前,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工作也已正常开展。
同时,也需要说明环保设施运行条件及安装质量、负荷是否满足要求。
四、环评结论和环评批复要求
简述环评结论、环保局的批复要求及电力工业部或地方环保局的批复意见。
五、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注意以下问题:
1、按照原来批复标准验收,不执行新标准;
2、设计时无标准的,执行现有标准:
3、地方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综合标准;
①废气排放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②污水排放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注意粉煤灰浸出液对地下水的影响;
③厂界噪声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注意敏感点。
六、验收监测数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1、监测分析方法:
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及时了解工况、合理布点、监测方法符合国家标准与监测人员有合格证、采样仪器与测试仪器校准、样品的采集、运输保存、监测数据审核等)。
七、验收监测内容与结果
㈠大气污染物验收监测
①现场监测内容
A、煤质中的水分、灰分、挥发分、硫分、热值;
B、除尘器进、出口烟气参数与烟尘;
C、脱硫塔进、出口烟气参数与S02;
D、烟筒70m处烟气量、烟尘、S02和黑度等。
(根据工况确定监测次数,例题中监测两天)。
②现场监测期间工况(说明验收时的生产负荷);
③现场监测结果(需统计烟气温度、含湿量、标态干气量、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除尘效率、含氧量、S02排放速率、脱硫效率,同时还需监测系统阻力、漏风率、过剩空气系数)。
④污水排放验收监测(应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期间的工况、监测结果) 若取海水或入海,需测处理装置出口、取水口与排出口的水温、pH、D0、COD Mn、SS、S042-、S032-;污水流量。
淡水监测项目:PH、C0D Cr SS、氟化物、硫化物;连续监测两天,每天监测4次)。
(三)噪声验收监测(应包括监测内容、工况、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连续监测两天,每天分昼、夜两次)。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列表说明排放总量情况。
(五)环境敏感点的验收监测。
八、环境管理检查
1、“三同时”执行情况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2、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3、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4、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利用及其处置情况;
5、厂区绿化情况;
6、对环评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九、公众参与调查
十、结论和建议
结论
废气部分;污水部分;噪声部分;固废部分;总量控制部分。
建议
需要注意的问题:个别不达标的污染物应明确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