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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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精选4篇)
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篇1
3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在全行业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控制力,营造良好卷烟市场秩序。
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卖烟大户“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勾结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行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依法严管卖烟大户的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活动主要任务:一是彻底查清存在问题。
要查清20xx年以来辖区内有哪些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及其“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问题的具体情况,查清行业单位和个人勾结、利用、纵容大户甚至“主观故意、组织参与、内外勾结”违法违规经营卷烟问题的具体情况。
二是有效整改突出问题。
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长效机制。
要结合实际,边整改边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卖烟大户问题发生。
根据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4月至8月为第一阶段,行业各单位组织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各省级局(公司)要组织所属市县局(公司)按照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扎实推进专项行动。
9月至12月为第二阶段,国家局组织开展重点抽查。
主要检查专项行动是否扎实开展,存在的问题有没有彻底查清、有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有没有建立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
实施方案强调:各省级局(公司)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从防范行业系统性廉洁风险、维护行业良好形象、巩固烟草专卖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纪律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要加强督导、务求实效。
坚持高标准、严
要求,切实抓好对所属市县局(公司)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坚决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彻底查清不放过、没有整改到位不放过、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不放过、市场秩序没有根本性好转不放过。
实施方案指出,国家局将定期通报行业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对治理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不力、顶风违纪与卖烟大户勾结的行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
对真烟非法流通重大案件线索追根溯源,排查卖烟大户“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问题整改不力和“内外勾结、主观故意、组织参与”违法违规经营卷烟的行业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篇2
近日,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印发通知,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局工作要求,对各地20xx年1至2月外流卷烟数量较大的零售客户开展调查,查清收购倒卖过程,剖析外流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坚持以依法严管大户为抓手,确保卷烟非法流通治理取得实效。
通知明确了调查内容。
查明违法违规卖烟大户身份、大户卷烟经营及外流情况、外流卷烟所涉及内部违规经营的情况、外流卷烟货源组织和供应的有关情况。
通知作出了工作安排。
一是3月底前为调查阶段。
省局成立由内管处牵头,专卖、销售、财务、物流等部门参加的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卷烟外流情况调查工作组,负责全省调查督导、结果审核等工作。
二是4月1日至15日为复查阶段,省局对有关市局调查情况进行复查;对于调查处理落实不到位的,省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将对市局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进行问责。
通知提出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调查核实。
要按照线索对所有大户逐一核查分析,确保调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调查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所有调查资料要存档备查。
二要严防边整边犯。
要清理整治套购倒卖卷烟、批发分销卷烟、低价倾销卷烟大户;对内部人员勾结、利用、纵容大户违规经营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
三要彻底清除隐患。
要查清卷烟收购倒卖操作过程,从专卖、内管、营销等方面剖析卷烟外流原因、明确整改措施,防止出现新的违规大户。
要重点监控、重点打
击已查实的违法违规大户,并加大本地市场检查力度,严防违规大户死灰复燃。
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篇3
近日,有网络媒体反映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营销人员存在违规销售卷烟行为。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9月11日,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查及处理工作。
国家局责成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立即对报道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给零售客户、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目前,山西省局(公司)调查组已赴忻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国家局要求,行业各单位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始终坚守严格规范生命线,真正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措施上更加有力,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加强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保持良好市场秩序,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全面提升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水平。
违规卖烟调查工作简报篇4
报道已经引起省烟草局的重视,已经成立工作组赴珠海烟草局调查此事,近期会有处理结果公布。
珠海市烟草局花百万买车
本月初,网上出现匿名爆料称“珠海市烟草局违规购车”。
此事引起了新快报的关注。
新快报记者赶赴珠海市经过现场调查,证实匿名爆料内容属实。
新快报记者确认了珠海市烟草局停车场中停放的3辆汉兰达轿车的车牌号分别为粤CEN566、粤CET833、粤CET882,并从车辆管理部门的渠道证实,上述3个车牌的注册信息确均为汉兰达,车主信息也均为珠海市烟草局。
据了解,珠海市烟草局曾在去年8月,一次性预定并提取了3辆高配置的3.5升豪华版/7座汉兰达,包牌价为41.78万元,总计花费125.34万元。
而汉兰达的最低配置为2.7升/5座精英版,包牌价为27.58万元。
珠海市烟草局选择的高配置车型,每辆比最低配置的高出
14.2万元,3辆的总价多出42.6万元。
超出公务用车标准2倍多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规定显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
显然,珠海市烟草局所购买的3辆高配置汉兰达已经超出上述规定的2倍多。
此后,珠海市烟草局局长李东华在接受新快报采访时承认:“车已经买了,也确实是违规的。
”但其否认所购车辆为珠海市烟草局领导专用。
“3辆车,1辆用于(烟草)专卖稽查,1辆用于业务,1辆用于接待,没有领导专用,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调度,我们对车辆使用也有明确流程规定,从申请、调度,都不可能说是配给领导”。
同时,李东华还透露,对于违规购车一事,省烟草局已经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珠海调查。
省烟草局称会按规定处理
对于李东华的说法,新快报记者昨日再次与省烟草局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
据省烟草局监察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周,省烟草局的纪检、监察部门成立了对珠海市烟草局违规购车事件的工作组,赴珠海了解和核实此事。
“之前,珠海市烟草局已经在电话里向我们汇报过违规用车的事情,现在就是等工作组的调查结果出来。
”上述监察处负责人介绍。
据其介绍,昨日新快报报道出街后,工作组人员对部分内容还要做详细核实,“我们会在工作组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根据(国家)对(烟草)行业公务用车的用途和配置标准的相关规定,开会讨论最终的处理意见。
”不过,当新快报记者进一步询问烟草行业公务用车配备的具体标准与国家相关规定会有何不同时,该监察处负责人表示不很清楚。
而当记者欲与调查该事件的省烟草局工作组取得联系时,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有规定,按照纪律是不能对外回应调查工作的任何进展,但我们会按照职责要求做相关事件的,而后做出统一的处理意
见再对外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