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公布日期】2008.12.12
•【字号】青煤安监事[2008]73号
•【施行日期】2008.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矿产资源
正文
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的通知
(青煤安监事〔2008〕73号)
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总局令第2号)、《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你单位申报矿山救护队三级资质的相关材料进行了逐项审查,并严格按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程序进行了现场核查,专家组认为两家矿山救护队基本具备三级矿山救护队资质条件。
经研究,决定授予青海煤业集团公司救护队和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救护队三级矿山救护队资质,有效期三年,资质证号分别为:青海煤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6331001-2008;青海西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6331002-2008。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