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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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建函〔2009〕25号
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
提案答复的函
袁韦明、陈高跃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的提案已收悉。
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保障性住房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廉租房;二是经济适用房。
我区首批廉租房共两幢36套,位于梅园新村,建筑面积3241平方米,于2005年动工,2007年11月举行钥匙发放仪式,2008年正式入住,现廉租房小区已全部出租给各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截至5月底,我区廉租住房在保家庭共93户,其中36
户实施实物配租,其余57户实施租赁补贴。
下阶段,我区将计划在小区配建廉租房,以满足其他廉租住房家庭的需求。
我区二期经济房于2003年下半年经省计划委员会等三部门联合批准下达,至今已五年多,原规划选址在委羽山新区,并办理了前期有关手续,部分前期工程开始动工。
2006年上半年,政府决定将经济房选址调整到目前东城街道红三、红四村所在地,2006年办理了供地手续。
但因原征地后遗留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直接影响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也影响施工道路、施工围墙等进场施工,影响了整个工作计划。
4月份,区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明确了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目前,经济房建设前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期经济房建设已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其能否顺利完成,关键有两个方面问题。
一是征地后遗留问题能否及时解决,现东城办事处正在积极协调处理中。
二是区政府已将经济房用地用于抵押贷款,区政府协调会议明确区国土局寻找抵押地块,此问题能否解决将直接影响经济房融资和工程建设。
相信在各级各部的大力支持下,该项工
作今年会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省、市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有关文件,均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规定了相关政策和实施步骤,明确了落实政策应设立相应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机构,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负责住房保障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这些法规规定对全面推进我区住房保
障工作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住房保障是一项长期工作,因此,我们也将积极建议区政府尽快设立区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综合统筹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住房保障工作,把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人:吕春萍
联系电话:84273095
邮编:318020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城乡建设提案答复函
抄送:区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协提案委。
台州市黄岩区建设局办公室2009年6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