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风电场工程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XXX风电场工程项目部
批准:审核:校核:编制:
目录
一、交叉作业概念及管理............................................................................................ - 1 -
二、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 3 -
三、高层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 - 5 -
四、使用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 - 6 -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及控制措施
一、交叉作业概念及管理
⑴交叉作业的概念:交叉作业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⑵交叉作业的范围:在施工过程中,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都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施工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

⑶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物料(转移)存放;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的后果严重。

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

⑷交叉作业的管理要求: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⑸交叉作业的管理方式: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

协作的主要形式是签订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各单位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同时,各单位还应当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为了使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真正得到贯彻,保证作业区域内的生产安全,施工各方还应当指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

⑹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1、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

干扰方应向被
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则应报请项目部帮助协商解决。

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3、因施工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

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结构)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施工用电、材料运输、其他作业等。

4、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做到“三不伤害”。

5、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方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⑺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1、双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在同一区域内进行土石方开挖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坡比放坡,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现场排水措施,并及时清理边坡浮碴,不准堵塞作业通道,确保畅通,弃碴堆放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石头滚落措施,如防护网、挡碴墙、滚石沟等)。

3、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作业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邻近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

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在被干扰方未做好防护措施前,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并在爆破前30分进行口头通知,确认人员和设备撤离完成;确定爆破指挥人员、爆破警戒范围和人员、爆破时间。

爆破时应尽量采用松动爆破,特殊部位应采用覆盖或拉网,防范飞石伤人毁物。

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

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5、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无法清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

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

焊接(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6、各方应自觉保障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

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项目部审批,且一般应在30分钟内恢复交通。

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影响区域和范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

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7、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保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

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得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

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二、立体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基本情况:按国家高处作业规范规定,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

该工程2米以上施工内容为脚手架、模版安拆、钢筋绑扎、砼浇注、电器水暖安装、砌筑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吊装、物料提升等都属高处作业。

该工程在高处作业的同时,又存在交叉作业。

如:起重吊装于脚手架搭设、模版安拆、钢筋绑扎、砼浇注、物料提升以及其他作业,而且这些作业在工时有相互交叉.给施工生产带来不和作业人员安全收到威胁.未来使该工程在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时人员不受到伤害,因此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周围环境、作业环境,编制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⑴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①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织设计或工案
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③施工前应逐级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以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旖工。

④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月。

⑤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非作业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

⑥空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须停止作业。

⑦施工作业场所自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

⑧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

⑨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乱丢,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⑩雨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才去可靠的防滑措施。

⑪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过夜的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揭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⑫作业必须时,及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方可恢复。

⑬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其它不适于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三、高层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 施工前,应逐级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并对所使用的现场脚手材料、机械设备和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 高层施工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

如必须上下同时进行工作时,应设专用的防护棚或隔离措施。

(3) 施工场地附近应设置并悬挂明显标志,必要时应派专人监护。

(4) 高处作业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废料与余料应集中,并及时清除,不得随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5) 遇有冰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及时清除冰雪和加设防滑条等措施。

并对安全设施与现场设备逐一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高处作业劳动保护。

(6)交叉作业人员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要使上部与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错开,使下部作业人员的位置能在上部落物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隔离层。

(7)在拆除模板、脚手架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其他作业人员,防止落物伤人。

拆下的模板等堆放时,不能过于靠近楼层边沿,应留出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码放高度也不能超过1m。

(8)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都应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棚进行防护。

(9)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1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1)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12)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1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四、使用脚手架作业安全措施及方案
现场存有大量可燃物(如木料等)、易燃物(加油漆刨花等)、易爆物(氧气、乙炔瓶等),如果用火不慎,违反防火规定或防火措施不力,就有可能引起火灾,烧毁某些材料、施工设施和建筑物,包括各类施工脚手架。

竹、木脚手架的杆件,其主要组成是纤维素。

竹材和木材在常温与通风的条件下不会白燃。

但如果周围有火源、竹、木杆受高温或火焰侵袭,随着温度的升高,竹、木材受热分解析出可燃气体(一氧化碳、氢、甲烷等)含量增大,在一定温度下,就燃烧起来,在短时间内蔓延,祸及整个架体及周围的材料和建筑物。

必须注意竹、木脚手架的防火。

钢管和其他金属脚于架,在受到电火花、电弧或火焰包围,会使金属杆件受损,甚至局部断裂,威胁整个架体的稳定。

电孤的温度可达3000度以上,不仅能使导线绝缘燃烧,而且能使金属熔化,是钢管和金属脚手架极危险的火源。

各类脚手架的防火应与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密切配合,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1)脚手架附近应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装置应懂得灭火器的基本使用方法和火灾的基本常识。

(2)必须及时清理利运走脚手架上及周围的建筑垃圾。

(3)在脚手架上或脚手架附近临时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许可证,事先清理动火现场或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分隔,配置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督,与动火工种配合、协调。

(4)禁止在脚手架上吸烟。

禁止在脚严架或附近存放可燃、易燃、易爆的化工材料和建筑材料。

(5)管理好电源和电器设备,停止生产时必须断电,预防短路,在带电情况下维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要防止产生电弧或电火花损害脚手架,甚至引发火灾,烧毁脚手架。

(6)室内脚手架应注意照明灯具与脚手架之间的距离,防止长时间强光照射或灯具过热,使竹、木材杆件发热烤焦,引起燃烧。

严禁在满堂脚手架室内烘烤墙体或动用明火。

严禁用灯泡、碘钨灯烤火取暖及烘衣服、手套等。

(7)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等)要按消防条例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规定办理动用明火审批手续,经批准并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才准作业。

工作完毕后要详细检查脚手架上、下范围内是否有余火,是否损伤了脚手架,待确保无隐患后才准离开作业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