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2.22
•【字号】阳政办发[2008]17号
•【施行日期】2008.0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实
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确保食品安全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重要精神,根据孟学农省长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以及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食品放心城市活动,力争用两年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食品放心城市。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报告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阳泉的目标,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
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着力打造食品放心城市,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严管重罚与弘扬诚信有机结合,加快“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1、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机构和责任明确的工作体系。

2、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

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食品安全责任网、监督网、流通网的“三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具体要求:
1、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2、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3、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

4、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检测手段有保障。

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

5、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卫生量化分级管
理达到100%,农村集体餐饮备案率达到80%以上。

6、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7、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检测计划和信息发布实现统一。

8、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各监管部门要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企业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档案,并制订相应的监管措施。

9、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10、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全面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完善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强化农业生产者的技能培训,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

2、加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

广泛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溯制度,规范农产品种养殖行为。

3、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产品认证工作。

规范种养殖行为,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名优农产品的影响力。

4、努力推进农产品产业化进程。

逐步壮大农产品规模生产,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组织形式,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销售的规模化和组织化。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分级监管,强化食品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积极开展28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
食品包装材料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核,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

3、逐步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推动食品小企业小作坊走整合、规范、特色、品牌发展之路,提高质量安全控制能力,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健康安全。

(三)加大市场巡查和抽检力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

1、在流通领域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加强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检查,督导流通企业建立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食品的日常检查。

2、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强化对散装食品、生鲜食品、清真食品和盐业专营的日常监管。

3、逐步规范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行为。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改善市场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市场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

4、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为重点,积极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规范食品市场秩序,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5、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

解决生猪产品在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再次污染问题。

认真贯彻《山西省生猪屠宰和检疫管理办法》,采取刚性措施,建立肉类综合执法机制,确保肉类市场安全有序。

(四)加强食品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1、认真做好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按照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对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分级监管。

2、完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

在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备案制度,加强现场监管。

加强日常巡查,规范巡查记录。

3、强化特定餐饮点的卫生监督。

制订可行措施,强化对旅游景区、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做好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和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1、加大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力度。

要重心下移,加大对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

2、积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

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方式的培育,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

3、逐步规范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经营行为,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监管工作。

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村(社区)、市场创建活动。

细化创建条件和标准,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制度,通过各类典型的示范和引导,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顺畅的信息渠道。

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综合利用和发布渠道。

加强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2、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析能力,对食品安全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的领导。

结合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机制。

对各乡镇、街道以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要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严格监管,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

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阳泉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落实经费。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要加强领导,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财政投入。

要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建食品放心城市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工作举措。

做到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
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的普及。

市广电局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五、领导机构
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领导组名单:
组长:
李体柱副市长
副组长:
马玉隆市长助理
贺聪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
郭建民市工商局局长
韩志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XXX 市卫生局局长
李巨海市农业局副局长
郝东升市盐务分局副局长
刘泽青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权成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武晋生市粮食局副局长
郑玉德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清明市林业局副局长
霍续纯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玲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红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树枝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助理调研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贺聪明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有王保忠、王利。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3月前)
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意义,进一步普及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订完善的工作方案,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各职能部门要制订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措施。

(二)实施阶段(2008年4月-2009年10月)
1、各县(区)要对照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实施,定期上报创建活动进展情况。

阳泉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动态督察,适时指导创建工作。

2、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市政府指定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文件提出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实行部门协调配合的办法,稳步推进食品放心城市建设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2月)
市创建食品放心城市领导小组将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各县(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各食品监管部门创建食品放心城市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县(区)发放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牌匾。

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食品放心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实施,确保创建食品放心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