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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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公告
根据⼯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指标
共118名。
⼆、范围、对象和条件
(⼀)范围和对象
1.慈溪⽣源(⾼校录取时为慈溪户籍)全⽇制普通⾼校2011年应届毕业⽣。
2.具有慈溪(含宁波杭州湾新区)户籍的社会⼈员(以2011年6⽉3⽇的户⼝所在地为准)。
部分岗位招聘范围扩⼤到市外。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中⾃学考试、成⼈教育等⾮全⽇制普通⾼校学历⼈员,须在2011年6⽉30⽇前取得毕业证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6⽉3⽇以后出⽣),其中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
4.⾝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范围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名
1.注册报名
时间:6⽉3⽇8:00—6⽉9⽇17:00。
报考者应登录慈溪⼈才(),仔细阅读本公告后,在相关报名系统进⾏注册,如实输⼊个⼈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不得同时兼报2011年慈溪市⾯向到村(社区)⼯作⾼校毕业⽣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作⼈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效)。
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6⽉10⽇—14⽇。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进⾏资格初审。
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
时间:6⽉15⽇。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6⽉16⽇8:00⾄17⽇17:00。
报名⼈员登录慈溪⼈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通过初审者不得再报考。
5.其他事项
(1)报考⼈员不能⽤新、旧两个⾝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的⾝份证必须⼀致。
(2)对报名⼈数较少的岗位,将直接审核报考者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3)资格初审通过⼈数不⾜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岗位可按2倍确定。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与招聘单位负责⼈有回避情形的,按规定不能报考。
(6)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
笔试时间为6⽉18⽇。
报考⼈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职业能⼒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50分,其中⾏政职业能⼒测验75分,申论75分。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事局《关于做好到村(社区)⼯作⾼校毕业⽣有序流动⼯作的意见》(慈委组〔2010〕34号)精神,对全市统⼀招考的2008年及以前聘⽤到村(社区)⼯作,⽬前仍在村(社区)⼯作的⾼校毕业⽣实⾏加分政策,其中对报考镇(含慈东⼯业区管委会)、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3分。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分到低分,按规定⽐例确定⾯试对象。
招聘岗位指标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的按实际⼈数。
考⽣应随时关注慈溪⼈才公布的笔试成绩和⾯试⼊围⼈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全⽇制普通⾼校2011年应届毕业⽣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份证、原籍户⼝簿、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应提供学⽣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司制发的《全国普通⾼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省外⾼校可持省级教育⾏政部门制发的《普通⾼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等。
社会⼈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份证、户⼝簿(集体户⼝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簿⾸页和本⼈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
港澳、国外留学⼈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要求具有⼯作经历的,还须提供相关⼯作经历证明。
⾯试实施3天前,书⾯确认不参加⾯试的,在该岗位报考⼈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递补⼈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试。
⾯试实施前3天内提出不参加⾯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空缺的⾯试名额,均不再递补。
(四)⾯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参加⾯试。
⾯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应变能⼒、⼝头表达能⼒、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仪
表等,满分为100分,不⾜60分者淘汰。
⾯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的,视作放弃⾯试。
因放弃⾯试⽽空缺的⾯试名额,不再递补。
⾯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加分)折合百分制后与⾯试成绩各50%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50%+⾯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指标,在⾯试合格⼈员中按总成绩⾼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者优先。
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及有关规定执⾏,其中对妊娠期内的考⽣,不做X光、妇科等检查。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可在同⼀岗位⾯试合格⼈员中,按总成绩⾼分到低分的次序进⾏递补。
(六)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员中进⾏。
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考察有关规定。
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试合格⼈员中按规定程序进⾏递补。
(七)公⽰、聘⽤
考核合格⼈员为拟聘⽤⼈员,拟聘⽤⼈员名单在慈溪⼈才上公⽰7天,公⽰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的,按规定办理聘⽤等相关⼿续。
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空缺的名额可在⾯试合格⼈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
同⼀招聘指标中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按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拟聘⽤⼈员选择招聘单位。
⽆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全⽇制普通⾼校2011年应届毕业⽣未能在2011年7⽉31⽇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聘⽤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聘⽤⼈员⼈事关系委托市⼈才服务中⼼代理,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聘⽤合同。
试⽤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条件的,解除聘⽤合同。
政策咨询电话:*************、63981415。
络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上述电话请在⼯作时间联系。
附件:2011年慈溪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计划表
慈溪市⼈事局
⼆○⼀⼀年五⽉⼆⼗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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