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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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严明公司纪律,培养员工良好的工作作风,规范公司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出勤时间
一、工作时间
(一)公司统一上下班时间为:
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3:30—18:00。
冬季作息时间(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3:00—17:30。
(二)各部门工作时间
1、总经办、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开发部全体员工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末轮流值班。
2、工程部、搅拌站、碎石厂、成本控制部、营销策划部、保安部全体员工及综合部厨师、杂工等每周工作6天(由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情况安排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填写请假条报综合部备案)。
(三)休假规定
每次连续调休时间不能超过5天(春节假期除外),全部假期每个季度清零一次。
二、公司员工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特殊岗位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可以不打卡或只打一次卡),如因外出、出差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后上班第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员工考勤说明单》(见附表)并由部门负
责人签字后报送综合管理部;若替人打卡,除视同迟到处理外,替代人和被替人各扣罚100元/次。
三、定义解释:
迟到:超出上班时间5-30分钟。
早退:提前离岗5分钟以内。
(员工上班迟到、早退者,每次扣罚30元/次;全年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0次或以上,可解除劳动合同。
)
旷工:1.迟到30分钟(不含)以上至1小时(含)以内,早退5分钟(不含)至1小时以内(含)视为旷工0.5天;
2.迟到、早退1小时(不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6次以上(含)以旷工1天论处;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5.假期已满未上班的;
6.用不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8.员工提出离职申请,还未经公司批准,未准假而不到岗的。
(员工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或以上,可解除劳动合同。
)
第二条员工依规定可享有以下假期
一、法定节假日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如因公司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应积极配合。
二、事假:
(一)因私事急需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二)须提前三天以《员工考勤说明单》方式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事假;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请假未办手续的,在当日上午8:30分前以电话方式向有批准权限的领导请假。
(三)事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两天以内(含两天)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两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否则扣除年终奖金。
三、病假:
(一)员工如遇急诊,应先电话请假。
待急诊康复后,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无急诊证明的应视为事假或旷工。
(二)员工请病假必须持有公立医疗机构的证明,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非住院病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分管副总审批,三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否则按身体状况不能胜任该岗位作辞退处理。
(四)一般情况下病假在一年内累计不能超过40天。
员工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公司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婚假:
(一)员工持结婚证明提前1个月通过《员工考勤说明单》申请婚假,经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婚假。
(二)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达到法定婚龄,自注册登记结婚之日起壹年内,可申请婚假15天(以日历天数计)。
(三)婚假应一次性使用,公司再婚人员不享受婚假;员工来本公司工作前注册结婚的,不享受婚假。
五、丧假:
(一)员工直系亲属[员工本人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和子女],可请丧假3天。
重庆市外员工酌情可请5天(以日历天数计)。
(二)丧假需一次性使用,员工应提前通过《员工考勤说明单》申请丧假,经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丧假。
六、产假:
(一)产假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二)依照国家及本地政策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性员工正常分娩假期为128天(以日历天数计)。
员工应至少提前1个月通过《员工考勤说明单》及准生证明申请产假,经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休产假。
(三)男员工可享陪产假3天(以日历天数计)。
六、工伤假:
(一)员工抢救、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害,或其他正常工作因工负伤的,由部门负责人在工伤发生后一周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核准,假期依实际情况决定。
(二)凡经国家鉴定部门鉴定不属工伤范围的,不计工伤假,按事假处理。
第三条各类假期薪酬计算
一、事假:不计发请假日的薪资。
二、病假:非因工负伤或患病非住院3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计算,超出3天的超出天数按事假执行;非因工负伤或患病住院治疗期间40天以内的按照基本工资计算,超出40天的超出天数按事假执行,无福利。
三、婚丧假期间有工资、绩效,无福利补助。
四、产假:产假期间,参照国家法律规定,公司不计发工资。
五、加班调休:全额计发薪资。
六、工伤假:工伤医疗期间,依照国家及本地政策规定执行。
七、旷工扣款标准:
旷工扣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当月实际天数×3×旷工实际天数。
第四条加班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优先作调休安排。
二、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至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员工到公司加班必须签到(退)。
第五条忘记打卡
一、上下班忘打卡的当月出现二次以内(含),经部门经理确认及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准时出勤和离岗的员工依照本制度规定完善人事手续,并经综合管理部核查属实,按正常出勤处理;
二、当月出现第三次忘记打卡的罚款30元/次,第四次罚款60元/次,依次几何倍增,一年累计满15次(含15次)按辞退处理;
三、早上无打卡记录又无请假手续的1次罚款30元/次,第2次重犯罚款60元/次,第3次出现给予通报批评、可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考勤监督
一、公司考勤及监督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二、综合管理部每天早上负责对前日外出登记情况进行核查和引证;不定期地对员工出勤及外出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异常情况依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七条考勤管理
1.考勤按每月1日至31日计算为一个周期,一年作为结点。
2.综合管理部应于考勤结束次月6日前整理有关证明材料、编制汇总,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作为发放该月薪的依据。
3.公司考勤资料由综合管理部存档留查,满一年后方可销毁,次年不在计算上年度的加班调休依据(公司会加入年终绩效考核中),每年12月31日为年终结点。
第八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修订,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1.《考勤说明单》
2.《加班申请单》
员工考勤说明单
加班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