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杰思伊国际美国代表处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杰思伊国际美国代表处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7.12.24
•【文号】商合批[2007]1132号
•【施行日期】2007.1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杰思伊国际美国代表处的批复
(商合批〔2007〕1132号)
江苏省外经贸厅:
《关于无锡杰思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代表处的请示》(苏外经贸境外〔2007〕1140号)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无锡杰思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美国纽约设立代表处。
二、代表处业务范围为:收集信息、促销产品、联络客户、售后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机构批准证书》。
四、代表处负责人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规定向我驻纽约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驻外使领馆的指导。
五、代表处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你厅备案。
工作情况须由你厅每年年底报送我部(合作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