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升级、跳级、留级、退学与退学试读的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升级、跳级、留级、退学与退学试读的规定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升级
学生修读完本学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准予升级。
二、跳级
学生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期课程,经考核,每门必修课总评成绩均达到90分及以上(考查课总评成绩按优为90分,良为80分,中为70分,及格为60分折算),可在第一学期的期末补考前申请跳级。
由学生本人填写《学生跳级申请表》,经所在学院、教务处、校领导审批,可在第二学期初参加第三学期的课程考试,成绩及格,可在第二学期末参加第二、四学期的课程考试(如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应参加第二学期课程考试,第四学期课程办理缓考手续)。
成绩全部及格,并在校园网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准予跳级。
第二至四学期课程如出现必修课不及格的情况,将取消学生的跳级申请资格。
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跳级一次。
三、留级警告及留级
1.不及格必修课程门数累计达到2-5门的,给予留级警告。
2.不及格必修课程门数累计达到6-8门的,给予留级处理。
3.学生所在学院应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发送《学生留级警告通知书》或《学生留级通知书》,学院应保存好家长收到通知书后返回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回执。
四、退学警告及退学
1.不及格必修课程门数累计达到6-8门的,给予留级处理及退学警告。
2.不及格必修课程门数累计达到9门及以上的,给予退学处理。
3.学生所在学院应向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发送《学生留级通知书》、《学生退学警告通知书》或《学生退学通知书》,学院应保存好家长收到通知书后返回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回执。
4.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级或退学的,不视作处分。
五、退学试读
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退学的学生,如平时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可申请退学试读。
退学试读由学生本人、家长提出申请,与学校签订试读保证书,保证在退学试读期间努力学习,不违纪、违规。
退学试读随本专业下一届学生学习。
退学试读期间须交纳正式在读生标准退学试读费。
在退学试读满一年后,如不及格必修课程仍达到6门及以上或有违纪、违规现象,则按退学处理。
六、留级及退学学生的相关成绩以教务处每学年的汇总成绩为准,各学院据此办理学生留级警告、留级、退学警告、退学手续。
七、本规定相关表格,可到教务处领取。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原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