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工程管理制度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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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委管理制度
1.0目的:为加强公司外委工程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外委工程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地面工程(除井建工程)的管理。
3.0组织
3.1根据公司年度工程计划执行,企管部依据年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3.2计划外项目执行公司安排,并依据编制该项目的实施方案。
4.0内容
4.1工程准备
4.1.1大型建设项目开工前由企管部按基建工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主要内容包括:
A.选址意见书。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工程招、投标。
E.图纸审查。
F.质监申请。
G.施工许可证。
4.1.2基建工程设计应符合工程项目方案要求,基本程序为:
A.发设计邀请函;
B.设计单位对邀请函相关事项回复;
C.根据回复函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D.确定设计单位,企管部与设计方沟通设计构想及设计原则
4.1.3确定设计方案:设计单位设计出工程设计方案后,企管部交分管副总,由公司确认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4.1.4确定施工单位:
4.1.4.1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工程招标(根据施工图做出工程预算:标底),下发招标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由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确定施工单位。
4.1.4.2施工单位确定后,企管部负责按规定期限与工程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其原则和程序为:
A.依据市工商局发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书”要求签订施工合
同。
B.合同签订时,合同书上签字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是法定代表
人委托人签字方可有效。
C.凡公司对外发包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均由企管部负责拟
稿,分管领导审核,并提交公司会签,总经理批准执行;对外发包工程合同公司盖章后生效。
4.1.5监理单位由公司指定(或按合格供方评价进行选择)。
4.2建设工程管理
4.2.1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负责与监理单位对基建工程的监理大纲及监理规划的确认;企管部协同监理单位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2.2工地例会:企管部在工程开工前7日内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介绍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及人员(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4.2.3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是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关施工人员进一步了解施工图纸和设计要点而进行的,
4.2.3.1会审: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
4.2.3.2技术交底:统一思想,使设计达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目的,使参与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对设计做到心中有数。
4.2.3.3大型工程或技术性复杂的重点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由总经理主持,并作相应记录或签字。
4.2.3.4中小型工程由公司分管副总主持,企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参加。
并作相应记录或签字。
4.2.4计量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应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付款方式,由企管部按合同付款方式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单》,分管副总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付款。
工程决算:凡外委施工的工程项目,均应在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审计并依据审计报告执行决算。
4.2.5工程验收:
4.2.
5.1基础验收: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前通知甲方,甲方联系地质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4.2.
5.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前将工程验收部位通知甲方及监理方,并由甲方及监理方有关人员参加现场验收。
如甲方人员不能及时到场,需经甲方认可后,监理方可自行验收,并做好记录。
4.2.
5.3主体验收:施工方必须在7日前通知甲方,甲方联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4.2.
5.4竣工验收:施工方必须在7日前通知甲方,甲方联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单上签字。
4.3零星工程管理
4.3.1零星工程审批:零星工程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及生活需求提出申请,分管副总批示后企管部分步实施。
4.3.2施工方选择:零星工程施工方选择,原则上由在建工程的施工方施工,并按在建工程合同中相关条款工程量计算标准执行。
如在建工程的施工方不愿或无此项工程的施工资质,企管部可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中议标方式进行选择,报分管副总批示后确定施工单位4.3.3零星工程施工完成后,企管部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4技术资料归档
4.4.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管部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并在二月内将全部资料交档案室。
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相关技术资料
4.4.1.1建设单位技术资料:
A.勘测合同;
B.地质勘测报告;
C.设计合同;
D.施工合同
E.工程决算报告书。
4.4.1.2施工单位技术资料:
A.竣工图纸;
B.图纸会审;
C.设计变更资料,材料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证明;
D.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记录;
F.主体结构和重要部分的试件、试块试验记录;
G.竣工验收报告;
H.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5工程管护
4.5.1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4.5.2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企管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质保期内维修。
已过质保期的建筑工程,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
使用单位不能维修的工程项目,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委托企管部组织维修。
6.0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