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梳苏格拉底的教育及法律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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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梳苏格拉底的教育及法律思想
摘要:苏格拉底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生,有着对真理几乎偏执的追求。
本文着眼于他独特的教育模式和法律思想,通过浅显的梳理,试图寻找对现代教育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苏格拉底之死接生思想一无所知守法即正义专家治国论提到苏格拉底,人们总会联想到“智慧”一词。
他睿智、独特的交流方式以及传奇的人生经历,都被镀上了迷人的色彩。
在雅典城邦腐化、人性之光渐灭的灰暗时期,苏格拉底孤军奋战地“接生”他人思想,畸形的民主却返还给他荒谬的罪名——“腐化青年”。
然而历史终究回馈了苏格拉底——他以及他谜一样的人生以智者的姿态成为自由的神。
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69—前399)是古希腊哲学家、教育家,生于雅典一个平民家庭,父亲是雕刻匠,母亲是接生婆。
其一生经历了雅典民主制度由盛到衰的过程。
在他的青少年时代,雅典的民主制度蒸蒸日上,盛极一时。
希波战争的胜利,使雅典成了爱琴海各城邦的盟主,迅速繁荣富足起来。
这时雅典工商业发达,文化艺术达到当时最高的水平。
但繁荣富足逐渐让雅典人变得骄奢淫逸、道德败坏。
民主制度逐渐变质成无政府主义,国家政权被争权夺利和平庸无能的人掌握,民主徒有形式。
中年以后的苏格拉底经历了雅典逐
渐衰落的过程。
我们对苏格拉底的了解,主要是透过柏拉图的著作,他曾撰写过几本《对话录》,以类似戏剧对白的方式讨论哲学,描绘出了一个对近两千五百年来对西方思想和教育产生重大启发作用的苏格拉底,本文着重探讨他的教育和法律思想。
一、关于苏格拉底的教育思想
被后世誉为伟大的“教育家”的苏格拉底,实际上从不以传道授业解惑者的身份出现。
苏格拉底将自己看做“接生”他人思想的产婆,通过对话、交谈以及发问的方式,迫使人们审视自己内心,直面自我的弱点和怯懦,继而认清自己的灵魂,辨别是与非。
这种“苏格拉底式反讽”击碎了所有或冠冕堂皇或虚情假意或华而不实的面具,致使很多自谓聪明的人将与苏格拉底论辩视为一场恶梦,因为这往往意味着出丑。
然而苏格拉底的发问并不是钻牛角尖或嘲笑他人的“无知”,他不断坚持着“牛虻似的叮咬”是为了让人们直面问题,用自己的常识进行思考,因为他知道“真正的智慧来自内心,而非得自别人的传授①”
苏格拉底的谈话艺术对现代教育有着深远的影响,直到今天,这仍然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
但比起方法,对后世影响更深的是苏格拉底对自我“无知”的认识,即“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②”。
苏格拉底的思想,起点就是“认识自己”。
他认为,“首要的道德责任是照料好自己的灵魂,使它尽可能的善;首要的智慧就是通过
对话的辩证法认识善的知识③”。
同时,他相信人只要有了正确的见解,就会采取正确的行动,唯有如此才会成为“有德之人”,他相信“辨别是非的能力就存在于人的理性中,而不存在于社会中④”。
因此,苏格拉底关于教育的根本理念不是授予知识,而是启发对方主动思考,既而直面自己的“无知”,然后深入学习并发掘自己的理性,最后用理性去辨别是非,采取正确的行动。
二、关于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
说到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我想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死亡。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三个希腊城邦公民起诉,理由是他不信仰城邦的神,只信仰自己的神,以及腐蚀、败坏青年。
而审判他的是由501个雅典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法院,最后以微弱的票数之差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他的学生和朋友多次劝他逃离雅典,并且安排了万无一失的逃离计划,但他坚决拒绝了。
苏格拉底认为,尽管强加给他的罪名纯属诬陷,但他既是雅典的公民,就应该遵守雅典的法律。
他为什么要死?又为什么非死不可?事实上,这个问题与他的法律思想和当时的雅典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首先,苏格拉底认为“守法”即正义,“作为一个人民,除了遵守法律,还有什么方法能够使自己少受城邦的惩罚,多得到国人的尊敬呢?”⑤即得到人民的尊重,受信于人,在法庭上胜出等,既是拥有和坚持正义的表现,又为守法所产生的表现。
因此,正义与守法的外在表现是一致的。
继而他又论证了两者内在本质的一致性。
他曾说过,“因为凡人民遵守律法的城邦就最强大,最幸福,但如果没有同心协力,任何城邦也治理不好,任何家庭也管理不好。
”⑥同时,“同心协力”也是正义的实质。
因此,即使在内部,手法和正义依然是一体的。
因此,在苏格拉底最终被不能忍受他所带来的羞辱的同伴宣判死刑后,重视自己的良心与真理更甚于生命的他没有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或至少允许他离开雅典,而是在不久后当着友人的面喝下了毒药。
其次,苏格拉底主张的“专家治国论”也与当时的雅典所谓的民主政治极为冲突,事实上苏格拉底与雅典城邦的分歧之一就是个人与城邦之间的关系。
“苏格拉底首先否定了人类社会有能力以自由意志在城邦(polis)之中交往共存,认为人群就如同羊群一样,需要一个牧羊人来带领,而这个牧羊人是知道如何统治的人。
知识未经绝对定义就无法能够声称掌握,而绝对定义的本事是无法被教授的,往往是天赋的、先天,所以,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知道如何统治,只有少数人知道一部分,而这些人就是先前所谓的牧羊人。
”⑦
他认为各行各业,乃至国家政权都应该让经过训练、有知识才干的人管理,而反对以抽签选举法实行的民主。
他说,管理者不是那些握有权柄、以势欺人的人,不是那些由民众选举的人,而应该是那些懂得怎样管理的人。
比方,一条船,应由熟悉航海的人驾驶;纺羊毛时,妇女应管理男子,因为她们精于此道,而男子则不懂。
他还说,最优秀的人是能够胜任自己工作的人。
精于农耕便是一个好农夫;精
通医术的便是一个良医;精通政治的便是一个优秀的政治家。
然而当时的雅典城邦,是一个民主社会,同时担当重要职务的人正是他口中“名不符实”的“聪明人”,连他自己都知道,在探寻真理的路上,他得罪了多少人。
因此,大到个人思想与社会制度的相左,小到被称作“藐视法庭”的态度,苏格拉底似乎都难逃最终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