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待岗人员的管理,规范待岗人员的行为,保障待岗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待岗人员。
第三条待岗人员是指因公司生产经营调整、岗位优化、个人能力与岗位不匹配等原因,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等待重新安排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待岗人员的产生
第四条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机构重组等,导致部分岗位撤销或合并,相关岗位人员可能成为待岗人员。
第五条员工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转为待岗人员。
第六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按照公司规定需给予待岗处理的。
第三章待岗人员的管理
第七条待岗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待岗人员档案,记录待岗人员的基本信息、待岗原因、待岗时间等。
第八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第九条待岗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公司及时与其联系安排工作。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工作安排的,后果自负。
第四章待岗人员的待遇
第十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第十一条待岗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待岗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的绩效奖金、津贴补贴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待岗人员的培训与再就业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待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公司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待岗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重新上岗创造
条件。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积极为待岗人员寻找合适的工作岗位,优先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
第十五条待岗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招聘活动,主动寻求再就业机会。
第十六条待岗人员重新上岗后,按照新岗位的薪酬待遇执行。
第六章待岗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待岗期满,仍未重新安排工作的;
4、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暂行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本暂行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对于待岗人员来说,待岗期间虽然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但也是
一个自我提升和重新审视职业规划的机会。
希望待岗人员能够保持积
极的心态,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资源和机会,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
重新上岗做好准备。
同时,公司也将尽力为待岗人员提供帮助和支持,共同度过这个特殊时期。
在实施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过程中,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严格
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待岗人员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规定的
行为,公司将严肃处理,以维护规定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总之,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是公司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
自身发展需要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合理、规范的管理,既能
保障待岗人员的基本权益,又能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全
体员工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决策,共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