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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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
市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7.03.24
•【字号】池发[2007]5号
•【施行日期】2007.03.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决
定
(池发〔2007〕5号2007年3月24日) 池州是旅游资源大市,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旅游业目前已经实现了从事业接待型向经济产业型的转变,成为我市最具比较优势和充满活力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以黄山、九华山为重点的世界级旅游胜地,推进旅游国际化进程,促进皖南大开放的重大决策,全面实施旅游兴市战略,加速实现我市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的跨越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重要意义
1、深刻认识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重要意义。
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是带动开放,挖掘后发潜力,培育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就业,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发展,奋力崛起的必然要求。
旅游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部分,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带动性,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期间,按照旅游兴市的战略要求,池州旅游进入了实质性开发建设阶段,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旅游经济快速增长,以旅游业为
龙头的第三产业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9.9%,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
2006年,我市顺利跨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并跻身中国旅游竞争力百强城市,旅游业为池州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新时期、新任务和全国、全省新一轮旅游发展的热潮,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优势资源和区位相比,池州旅游发展得还不够;与黄山等周边旅游发达城市相比,池州旅游发展得还不快;与建设皖南国际旅游区的要求相比,池州旅游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
当前,池州旅游正处在强基础、争发展的成长转型阶段,面临着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全市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旅游兴市战略,进一步增强建设旅游强市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优化旅游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全面实施“大九华、大旅游、大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我市的旅游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规模、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目标,以完善配套功能、提升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为动力,全面加快旅游经济发展,努力把九华山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胜地、国际性佛教道场,把池州建设成为皖南国际旅游区北部中心城市和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3、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市旅游设施建设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其中,城市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亿元,旅游区和旅游接待设施建设投入50亿元。
旅游年接待总量达到1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0亿元,力争80亿元,旅游总收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保持和提升我市在全省旅游经济发展中的第一方阵地位。
其中,贵池区年接待游客达到2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5亿元;东至县年接待游客达到15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亿元;石台县年接待游
客达到14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8.5亿元;青阳县年接待游客达到16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9.5亿元;九华山年接待游客达到3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8亿元。
全市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不断增强,旅游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九华山风景区的龙头地位和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完成大九华圣境、秋浦仙境、牯牛降生态、尧舜胜境四大旅游板块的建设,形成山上山下功能分明、山里山外联动发展、国内国际市场兴旺、硬件软件完善配套的“一城四区”大旅游格局。
三、加快景区建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
4、统筹规划全市旅游业的发展。
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修编《池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完善县区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规划、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同时,加强与“两山一湖”地区、合肥及沿江城市的联合,制定跨区域的旅游合作和旅游产品开发规划,形成对内连线、对外开放的旅游产品网络。
加强旅游规划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协调。
建立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各类旅游规划会审机制,提高旅游规划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加强市内国省道沿线、旅游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不断营造山青水秀、民风古朴、文明和谐的优良环境。
5、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
强力推进以九华山为核心的九华圣境旅游区建设,加大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花台、九子岩、大铜像、柯村新区等景区开发和龙溪山庄等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力争“十一五”末形成旅游区内部旅游环线,扩大景区容量,完善景区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景区品位,打造朝圣观光、休闲健身为一体的世界级旅游精品,拓展客源市场,增加游客总量和旅游收入,辐射周边景区,提高全市旅游的核心竞争力。
青阳县要按照依托九华山,服务
“两山一湖”大旅游区的城市定位,加快旅游接待、交通转换、休闲度假、会务会展等旅游配套功能设施的建设,形成与九华山对接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石台县要加快建设以牯牛降为核心的生态旅游区,积极推进牯牛降景区、蓬莱仙境景区、仙寓山景区和秋浦河沿线景区建设,改善县城环境,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旅游服务基地。
整合秋浦仙境旅游区,加快齐山--平天湖旅游度假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清溪河景观区建设。
贵池区要整合大王洞、霄坑峡谷、秋浦河、龙须河、古石城遗址、万罗山和傩文化、诗文化资源,形成既有自身特色,又与九华山等其它旅游板块连接的文化旅游区。
开发建设尧舜胜境旅游区。
东至县要开发升金湖、历山、南溪古寨、东流古文化区、香口温泉等资源,加快旅游道路和接待设施建设,形成以生态农业、文化探秘、观光休闲为主题的特色旅游区。
加快景区创建步伐。
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达到34个,其中,贵池区11个、东至县6个、石台县9个、青阳县7个、九华山1个;国家3A和4A级旅游区达到14个,其中,贵池区5个、东至县2个、石台县3个、青阳县4个;国家5A级景区(九华山)1个。
6、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按照“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要求,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市、县(区)政府要出台乡村旅游管理办法,实施《池州市农家乐服务质量通用要求》,加快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配套设施建设。
鼓励农民采取集资入股或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乡村旅游合作社。
重点培育发展10个“优秀旅游乡镇”,其中,贵池区2个、东至县2个、石台县2个、青阳县2个、九华山2个;20个“旅游示范村”,其中,贵池区4个、东至县4个、石台县5个、青阳县4个、九华山3个;500个市级“农家乐”示范户,其中,贵池区100个、东至县50个、石台县150个、青阳县100个、九华山100个。
7、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
进一步完善九华山朝圣游、牯牛降山水洞生
态游等传统旅游产品,大力发展和谐乡村游、休闲养生游、户外拓展游、文化探秘游等系列新产品。
建设平天湖体育旅游基地、九子岩、百丈崖户外运动基地、升金湖观鹤基地,推动旅游产品由单一观光型向观光、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多元化发展。
精心策划九华山连结池州主城区和周边景区的线路,加强与周边城市合作。
8、开发文化旅游资源。
文化部门牵头研究整理诗文化、傩文化、茶文化、佛文化等资源,挖掘池州傩、青阳腔、文南词、目连戏等文化遗产,修缮保护老街、古井、古村、古树、古民居、古桥、古塔、古徽道等古迹,新增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积极申报池州傩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
建设池州博物馆、傩文化保护区,打造新的文化旅游品牌。
组织池州市黄梅戏剧团、傩戏剧团等文化专业队伍和高等院校、民间艺人、社会中介机构深入研究发掘池州文化资源,编写解说词。
鼓励创办以演出地方特色戏曲为主的各类演出团体,策划创作富有地方特色、互动性强、游客喜闻乐见的表演活动。
鼓励旅行社包装推介文化旅游线路。
9、大力开发旅游商品。
重视旅游商品开发工作,由科技、商务部门牵头组织,设计开发、推出一批既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又便携、实用、有纪念性的旅游商品。
建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奖励机制,在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以奖代补。
重视旅游商品专业市场建设,在主城区和各县城、重要旅游乡镇、旅游区,鼓励、支持建设旅游购物街、旅游购物商业网点。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10、加快旅游交通网络建设。
加快沿江高速、合铜黄高速、大景高速及其配套工程建设,实现与高速公路主干网的对接,提高县乡公路等级,改善旅游景区道路通行条件,开通主城区和青阳副城区、九华山等重点景区的旅游专线,形成以池州主城区为中心,连接全市景区景点的公路网络。
加快铜九铁路建设,争取早日开通旅游客运班线。
积极争取宁宜城际铁路开工建设,与沪宁城际客运铁路相连,形成
连结长三角地区的高速客运通道。
加快池州旅游口岸建设,改善游轮进港靠泊条件,巩固皖南国际旅游区水上主入口的地位。
改造青通河、秋浦河等内河航道,发展水上旅游。
加快推进九华山旅游机场、池州长江公路大桥项目建设。
11、完善旅游配套接待服务功能。
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为新平台,以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着力完善主副城区和中心城镇的旅游配套功能。
加速建成清溪河景观区、齐山--平天湖旅游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增强主城区的旅游功能;加快大九华宾馆二期、沃尔特大酒店、省高速接待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提升主城区的旅游接待功能;规划建设美食购物特色街、娱乐城、大型停车场等设施;在主城区、中心城镇和景区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出行服务、投诉、产品展示于一体的游客服务中心;完善邮政服务、医疗救助、金融服务、电子商务、自动售货等旅游配套设施;完成主要街道、车站、码头、银行、星级饭店、景区等旅游接待单位的中外文标识系统建设。
实施“金旅工程”,建设旅游咨讯信息网、旅游电子商务网,完善旅游信息服务平台。
加快境内国省道和通往景区道路沿线的旅游标识系统建设。
12、加快旅游产业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
鼓励发展旅行社和旅游星级饭店,到“十一五”末,全市旅行社发展到80家,其中,国际旅行社6家;旅游星级饭店发展到60家,其中,3星级以上饭店达到30家。
成立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对全市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岗位认证制度,到“十一五”末,全市持证导游达到1500人。
组织(人事)、旅游等部门制定旅游人才外派培训计划,每年选送旅游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深造和旅游发达城市锻炼,同时重视高素质旅游人才引进工作。
支持池州学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旅游相关专业,充实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施,并争取安排旅游对口招生计划,继续支持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办好旅游专业班。
13、全面推行旅游标准化建设。
全面实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
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导游服务质量》、《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强化旅游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涉旅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积极推进国家A级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标准化评定工作。
五、加大宣传促销力度,大力拓展客源市场
14、着力加强旅游宣传促销。
加强与长三角旅游城市合作组织成员单位等周边城市的联系,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打造无障碍旅游区。
继续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交易会,鼓励旅游企业在主要客源地设立旅游宣传窗口和办事处。
邀请海内外媒体记者、旅行商到池州采风踩线、宣传推介。
市旅游局设立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编制中长期及年度市场拓展计划,巩固以合肥为中心的省内市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市场,拓展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市场、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市场、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市场。
大力拓展境外客源市场,九华山管委会要在韩、日和东南亚及港澳台地区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设立办事处,争取早日开通旅游包机业务,同时积极开拓欧美市场。
15、精心策划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统筹策划、协调节庆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精心打造一台具有浓郁池州文化特色的高品位的文艺晚会。
规划并争取早日建成池州会展中心。
继续办好九华山庙会暨地藏文化节、石台茶文化节。
争取举办中国佛教四大名山合作论坛、中国傩文化节、杏花村诗文化节、池州美食节以及水上运动、攀岩、自行车等体育赛事。
开展“好山好水好景好线”群众性有奖评选活动;在旅游行业开展“十佳”景区、“十佳”线路、“十佳”导游评比活动,不断营造浓厚的旅游氛围。
16、积极引导和扶持旅游市场开发。
充分发挥旅行社对外宣传、招徕客源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开拓客源市场,鼓励推行“一卡式”无障碍旅游,不断提升我市团队游客的比重,实现规模化增长。
对组织旅游包船、包机、旅游直通车等客源做出
突出贡献的单位,以及开发旅游新产品、组织大型活动和团队的旅游企业实行奖励。
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合力推进旅游强市建设
17、切实加强旅游强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强力实施旅游兴市战略,加快建设旅游强市步伐。
市、县(区)和九华山风景区要把旅游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
成立池州市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全市的旅游工作。
建立旅游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市、县(区)和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行政管理及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强班子,增加工作经费。
调整充实旅游部门工作职能,适时将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委员会。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共同抓好旅游行业指导、保护开发、监管服务等,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旅游强市建设的工作机制。
18、加大旅游产业资金投入力度。
多渠道筹措旅游发展资金,加大旅游投入。
市、县(区)两级财政都要设立旅游发展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市级旅游发展奖励资金2007年为100万元,并按每年不低于20%幅度递增。
县(区)应参照设立旅游发展资金。
旅游发展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市场营销和旅游发展奖励,具体管理使用办法由旅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资金支持,用于支持道路、港口、大型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在项目落户、用地政策、协调推进等方面支持,广泛吸引外商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开发。
加大对旅游业重大项目的协调力度,实行领导分工联系制度。
金融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开发,重点推进旅游项目信贷,探索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进行融资,开展银企对接,全面促进我市中小旅游类企业的发展。
推进九华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旅游企业
通过上市、股权重组等方式融资。
公安、建设部门对进入池州的外地旅游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允许进入市区。
交通部门对旅游车辆过路费用制定优惠政策。
19、综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各级旅游执法管理体系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不断改善和优化旅游环境。
依法打击欺客宰客、强买强卖、尾追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旅游行业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违规惩戒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完善部门联动的旅游市场整治和旅游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预案,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成立池州市旅游协会,加强旅游行业自律。
加强对广大市民和景区景点周边村民的文明教育、旅游知识宣传,妥善解决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中的矛盾,营造全社会关心旅游、支持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20、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考核体系。
建立旅游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旅游工作纳入市政府和县(区)目标考核体系,对各县(区)、九华山风景区旅游发展经济指标、旅游机构建设、旅游投入、景区景点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场开发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