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管的发展沿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城管的发展沿革
1981年,浙江省福州市和厦门市组建城建管理监察队伍,标志着城管在我国的诞生。
1985年10月、1987年9月、1987年12月先后3次分别在成都、天津、福州召开了全国城管监察座谈会。
1988年7月,全国城建管理监察研究会成立。
1990年7月,国家建设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通知》,自此,全国各城市的城建监察队伍统一归口国家及各城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1992年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城建监察规定》,实现了全国城建监察队伍的“六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建制、统一着装、统一领证和统一佩戴标志。
1996年10月,国家建设部在成都召开首次全国城建监察工作会议。
会后,国家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城建管理和城建监察队伍建设。
并于1997年6月在南宁召开“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现场会”,继续把城建监察工作推向深入。
1997年5月,经国务院法制局同意在北京宣武区正式启动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至2000年7月全国共有16个试点城市。
2000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了全国试点工作座谈会,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念统一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概念。
200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广。
至2002年8月,全国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城市有79个和3个直辖市,总计82个城市。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正式认可并在全国全面推广。
自此,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再使用试点的字样。
2002年10月,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2‟56号)转发全国。
由于该文件与国发(2002)17号在提法上和内容上均表述得不一致,引起各地方政府的重大误解。
2003年3月,分别在郑州和温州先后召开了两次重要会议,研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理论问题。
并在郑州会议上成立了全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会。
2004年4月,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在北京市东城区试点,城市管理工作“硬件”建设上了一个新水平。
同时,采用“万米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建立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城市管理委员会(指挥中心)的“两个轴心”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并创立监督职能职业化。
2005年7月,国家建设部在北京市东城区召开数字化城市管理现场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工作正式向全国推广,至2007年7月,国家建设部先后3次分3批在全国确定了51个城市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2006年11月、2007年7月,国家建设部先后在扬州、成都等城市召开了3次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交流经验、不断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
2007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启动城市管理标准化与行为规范化工作,2008年7月完成,成功将国际通用质量认证体系—ISO9000标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运用,将城市管理工作“软件”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74号),将原建设部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标志着城管队伍不再归口于建设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