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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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范文
2022年关于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招生原则
幼儿园应坚持公开、公允、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切实组织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实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适龄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幼儿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查。
二、招生对象
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诞生的幼儿,具有接受一般教化的实力。
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意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足够,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推动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招收具有接受一般教化实力的残疾儿童。
依据各园实际状况,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城镇低保家庭幼儿和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等予以适当照看。
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就读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工作支配
幼儿园实行每学年初(秋季)一次性招生,平常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幼儿园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
本方案出台前已组织完招生报名工作的幼儿园,要做好询问家长的说明工作;已经组织了招生但尚未招满的幼儿园,要做好预报名人员的信息确认,并按要求进行补招;尚未组织招生的幼儿园严格根据本招生方案执行。
各项招生工作支配如下:
(一)发布招生信息(6月底前)
各幼儿园根据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本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扬栏等途径发布本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安排、招生对象、报名方式、招生时间、入园条件、收费标准等,做到家喻户晓。
各城区公办园要提前做好招生方式的宣扬、打算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其他幼儿园严格根据招生时间支配,做到规范有序。
(二)报名登记(7月中旬)
各幼儿园要根据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探讨实行合适的预报名方式。
预报名时,城区各公办幼儿园要支配专人按要求仔细核查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留存备查,不符合条件的当场退回并说明缘由。
各民办幼儿园依据本园实际自主招生。
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要在镇(街道)学区统筹指导下招收适龄儿童,保证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9%以上。
(三)正式录用(7月下旬)
各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本园入园条件的幼儿,如报名人数超过本园录用名额,则实行抽签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用名单,报名先后依次不作为录用依据。
四、组织保障
1.提高相识,加强领导。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幼儿园招生工作,审慎制定招生安排和招生简章。
各幼儿园应成立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刚好发觉并妥当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联合六校长及辖区公安干警确保招生入园平安平稳有序。
2.建立园籍,健全幼儿档案。
各幼儿园要加强建档建籍工作,规范适龄幼儿花名册、在园幼儿花名册、在园幼儿园籍等各种档案材料,并于10月底前将幼儿信息录入山东省学前教化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幼儿在园同步动态管理,并作为大班毕业入小学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
3.加强监管,畅通渠道。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滋事闹事、扰乱报名秩序等问题,将依据相关政策追究责任。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区教化和体育局设立招生工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招生工作透亮度,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当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