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场所统一规范标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场所
统一规范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12.08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
正文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场所统一规
范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整治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方便购房者了解该商品房项目的基本情况,使购房者能更加放心、明白的选购商品房,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建房市[2021]第11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商品房销售场所统一规范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销售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及时、真实、有效原则,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需公示三方面内容要求制作统一模板,在售楼场所明显位置予以悬挂,实现售楼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2、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内房地产企业落实情况予以指导监督,并抓好落实。

3、此《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住建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商品房销售场所统一规范标准
规范标准.doc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