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退休制度实施办法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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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公司员工退休制度实施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1.本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依本办法实行。

2.员工服务满25年以上,年满55周岁者,可申请退休。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命令其退休:
3.1年满60周岁者;
3.2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胜职务者,或因伤病逾特准病假期间仍未痊愈者。

前项第一款规定的年龄,如其服务单位主管认为必需留用者,就要呈请总经理核准,酌予延长,延长期限最高以5年为限。

4.前条所称心神丧失,系指神经受损伤及精神失常不能治疗者。

所称残废,系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4.1失残视觉者;
4.2失残听觉者;
4.3失残语言功能者;
4.4失残一肢以上的机能者。

前项心神丧失或残废,以公立或劳保局指定医院的医师证明为凭。

5.申请退休或命令退休者,除依照本公司员工储蓄及退休福利基金计划请领退休金外,由董事会就其服务情形及对公司贡献成绩核给特别退休金。

6.本办法所称服务年资及年龄的认定,均自服务本公司(或出生)的年、月、日起十足计算,停薪留职期间,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算。

7.申请退休员工,应填具退休申请书,检附户籍卷本,呈转总经理核定。

8.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由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
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

员工退休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内容,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尊重和关爱。

对于退休员工,企业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多照顾他们,使之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因此,制定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应当充分体现这一精神。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员工退休的条件、待遇、退休金的发放等。

______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1.探亲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母一方同住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1.1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日。

1.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每次不超过20日。

1.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予一次探亲假,每次不超过20天。

1.4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期间。

路途较远的,可另给路途期间。

路途期间按交通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1000千米以下的为1日,1000~2021千米的为两天,以此类推。

2.婚假
2.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3日;
2.2未达晚婚年龄的,享受婚假3日。

3.产假
3.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105天;
3.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到晚育年龄的,女方产假90天。

4.丧假
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日。

5.公休假
凡在本公司工作满3年或以上的固定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

每满1年可享受1日,逐年递增,直至10日。

员工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6.假期计算
员工休假期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的,可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7.休假手续
7.1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7.2婚假要提前10日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向综合部总务科备案;
7.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请假,报总务科备案;
7.4假期结束后,必须到总务科履行销假手续。

违反上述规定,又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8.休假待遇
8.1休假期间可享受全薪工资待遇,但不发给奖金。

8.2休假路费由员工自己负责。

8.3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或者未达晚育年龄的,产假期间发给工资的50%。

8.4员工工伤病休期间,医药费据实报销,发放基本工资的100%。

9.附则
9.1各种假期不得累计;
9.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的休息休假,是员工调节身心、恢复精力的重要措施。

特别是节奏快、劳动强度大的工种,更需要及时安排休息休假,以保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休息休假是企业员工的法定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应当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的实现。

同时,为安排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应当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既不影响员工的休息休假,也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休假管理,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的范畴。

员工除了法定的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小时外,一年或者在一个周期内还应当安排员工休假一段时间。

员工休假管理制度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员工休假的时间、休假的程序、休假期间的待遇以及休假后的复工手续等。

员工休假国家有明文规定和要求,公司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员工休息休假。

特别是假期上,公司可以多给予员工一些时间,但不能少于法定的时间。

比如,探望配偶的,国家规定每年为30日,则公司规章不能只给予20日;另外,遇到休假结束日为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不能算在假期内;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等。

制作该规章的要求是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休假,尽量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与员工的实际情况相结合,避免过多强调企业的要求,而忽视员工的休息权。

______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考字第号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

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

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

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
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

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

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

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
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

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

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

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

刷卡时间:上午
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

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

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

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

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要注意如下要点:1.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

______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财字第号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2.职员的各项工资待遇除在本公司职员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3.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待遇项目为:
3.1基本工资;
3.2加班费;
3.3奖金;
3.4补助费。

4.下列款项须从工资待遇中扣除:
4.1工资收入所得税;
4.2产业工会会费;
4.3职员福利金及对职员福利社的欠款;
4.4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4.5其他必要的款项。

5.凡是按工资点数计发的各项待遇,其换算成货币的公式如下:
工资点数×工资指数×生活补助指数=货币工资量
其中,工资指数根据政府编印的统计月报上刊载的城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进行换算,生活补助指数最高不得超过1.25。

第二章基本工资
6.本公司职员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
基本工资=工资支给+职务加给
7.职员的工资根据所担任的职务等级每月发给一次。

8.在下列情况下对职员的工资不予扣减:
8.1按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
8.2奉调参加培训者;
8.3因公出差者;
8.4奉派外出考察者。

9.职员工资的核发采用工资点数制,各等级的工资点数根据“月工资领取人员工资点数表”的规定加以确认。

公司正式职员之外的职员,其工资点数允许使用第一职等的工资点数表,最高晋升至第一职等的四十级为止。

10.新进试用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10.1无社会经验者
10.1.1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者:工资点数为900(相当于一等一级)。

10.1.2专科学校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710(相当于二等一级)。

10.1.3大学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950(相当于二等七级)。

10.1.4硕士研究生毕业者:工资点数为2190(相当于三等一级)。

上列的起始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形;在最多加六级或减三级这一限度内暂时核定支付。

10.2有社会经验者
凭有关证件,在前条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标准之一酌情予以加级:
10.2.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一级;
10.2.2具有本公司所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两级;
10.2.3具有特殊技能者,每年加三至五级。

11.职员的等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
11.1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高于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仍按原工资点数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一级别。

如果所升职等中没有与原支付工资点数相同的级别,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工资点数较高的级别。

11.2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未达到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按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归级。

副经理最高可晋升至第六职等的第十三级。

12.本公司将每年的1月1日定为职员年度考绩晋级的标准时间。

13.代理主管人员的职务加给标准如下:
13.1上级或同级主管人员兼代下级或同级主管者,不再发职务补贴;
13.2下级主管人员代理上级主管者,发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补贴;
13.3以前未领取过职务加给的代理主管人员,发给其所代理职位的职务补贴;
13.4代理的开始时间在当月15日以前者,发给全月份的职务补贴;
13.5代理的开始时间在当月16日以后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
13.6代理终止期在当月15日以前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
13.7代理终止期在当月16日以后者,发给全月的职务补贴。

第三章加班费
14.职员加班根据下列标准发给加班费,按月累计,于次月发给。

职员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职等每次加班费
四职等以上12(工资点数)
三职等10(工资点数)
二职等8(工资点数)
一职等6(工资点数)
15.加班次数的计算按每小时为一次;加班半小时按半次计算。

但节假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时,以每两小时为一次,应扣除规定的休息时间。

16.从事日班工作后继续加班跨越午夜12时者为彻夜加班,除中班费照发外,还要比照昼夜轮班制的夜间工作,另外发给夜班津贴。

如加班至第二日凌晨3时30分以后,可于加班完毕后休息至当日中午,工资照发。

第四章奖金
17.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应将职员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根据职员的勤惰及考绩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行制定。

18.职员奖励金的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9.职员在当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时,职员奖励金根据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放:
19.1辞职或停薪留职且在前年计算期间内服务未满3个月者;
19.2受免职处分者。

20.职员春节奖金的发放对象以1月15日的在职人员为限,但工作时间尚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放。

21.职员在当年度中请假或旷工者,其当年度的春节奖金依下列标准计算扣减,最多以扣发1个月为限:
21.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相当于半日工资额的奖金;
21.2旷工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相当于1日工资额的奖金。

第五章补助费
22.职员本人结婚时,得出具证明结婚的户籍本,申请相当于结婚当月1个月工资额的结婚补助费。

工作不满6个月者减半发给。

再婚者不可申请。

23.职员的父母、配偶死亡时,职员可凭证明死亡的户籍消除本,申请丧葬补助费。

同一血统两人以上在本公司工作者,以一人申请为限。

24.职员本人分娩(或妊娠7个月以上死产)时,可凭证明出生的户籍本(死产者出具死产证明书),申请生育补助费。

第六章附则
25.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

修改时亦同。

2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
企业录用员工,应当付给员工报酬;员工为企业工作,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薪金。

企业与员工作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支付工资是企业的义务,享受劳动报酬是员工的权利。

但员工的报酬所涉及的内容较多,有时在合同中难以一一列明,因此,需要有一个规范的工资薪金管理办法来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保障企业和员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企业工资的构成;
2.员工工资的组成;
3.基本工资;
4.加班费;
5.临时工资;
6.各种补助费用的计算;
7.员工工资待遇;
8.工资的支付期间和支付方式;
9.辞职、辞退等情况下的工资发放;
10.工资管理方面的其他问题。

制作该规章要注意的问题是:
1.企业工资结构要与国家有关工资管理法规相一致。

比如,加班费要考虑一般情况下的加班与节日期间加班其工资待遇是不同的。

在允许企业自行制定工资标准的情况下,要考虑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的效益、员工的工作业绩等情况,合理规定企业工资管理制度。

2.要保护员工的利益,明确发放工资薪金的具体日期,逾期发放要承担违约责任。

3.规章要具体、细化,有操作性。

______公司员工辞退与辞职管理办法
年月日发布()人字第号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仍不改的,有辞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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