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调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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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方案
为全面掌握本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状况,摸清农村实用人才总量和结构等情况,进一步做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2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1年上海市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查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中办发[2007]24号)精神,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农村实用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适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快捷、准确收集数据为目标,科学设计指标标准,精心组织调查,确保数据质量,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为本市所有的乡镇(包括市级农业园区及涉农开发区,以下简称“乡镇”)和行政村。

乡镇和行政村的界定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执行。

三、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是指本市乡镇、村范围内符合农村实用人才条件和标准的从业人员。

农村实用人才即指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

四、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农村实用人才的规模、层次、结构、流动等情况,具体包括农村实用人才的类别、年龄、性别、政治面貌、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称、职(执)业资格、培养渠道、编制情况、受奖励情况和收入等。

五、调查方法和方式
本次调查对本市各乡镇的涉农服务单位(乡、镇行政区域内设置的农业科技推广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植保站、种子站、排灌站、林业站、水管站、电管所等各种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机构单位)人员、行政村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经过认定符合农村实用人才标准的人员进行调查。

六、组织与实施
2011年度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和市农委联合成立本市农村实用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
织协调,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调查方案的设计、业务培训、数据处理及村级现场调查的业务督导,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乡镇级调查。

各区县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队(以下简称调查队)和农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全面开展乡镇、村级调查工作。

各区县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乡镇、行政村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调查队负责调查方案的业务培训,数据处理工作;
各区县农委负责乡镇级综合调查表的调查实施工作;
各乡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实用人才(不包括乡镇涉农单位实用人才)综合调查表的信息收集、填报、审核和录入。

七、调查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2年3月,调查时点为2011年12月31日。

八、调查培训
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分层布置的方式。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和市农委将于2月中下旬分别召开各区(县)调查队和各区县农委培训会议,讲解调查方案;各区(县)调查队和农委分别根据培训会议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适时召开辖区内调查员培训会议。

九、数据处理与上报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负责用“久其软件”编写数据录入程序和全市数据的汇总工作;各区(县)调查队收齐乡镇、村调查表后,按照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统计监测处下发的录入程序进行调查表的数据录入、审核和上报。

(一)上报时间。

3月31日前,各区(县)调查队将按规定格式录入的数据通过FTP(,同时将调查报表、工作总结一并上报。

(二)上报文件格式。

各地上报的数据文件统一格式为:区县名.jio,如闵行区的上报数据文件名为:闵行.jio;上报的工作总结文件统一格式为:区县名+工作总结.doc, 如闵行区的上报数据文件名为:闵行区工作总结.doc。

十、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实用人才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建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培训,加强对下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实用人才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调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本方案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进度和数据质量。

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

(三)为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市人保局、市农委、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将成立督查组、抽查组共同对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事后质量抽查。

(四)调查数据上报后,各区(县)调查队要将纸质调查问卷保存三年后方可销毁。

各调查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对统计结果及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保守秘密,不得擅自对外泄漏。

联系人:陈铭、严洁;
联系电话:、。

附件:1、《2011年度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表》
2、《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表填写说明》
2011
年度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表
单位(盖章):
表 号:0 2 表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批准机关: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沪统审字[2012]1 号 有效期至:2012年3月 计量单位:人
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
农村实用人才综合调查表填写说明
在填写调查问卷时一律使用规范简化字或阿拉伯数字,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晰。

一、农村实用人才的概念
农村实用人才,指具有一定知识或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做出贡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

二、农村实用人才综合信息
01性别,农村实用人才的性别填写。

02年龄,填写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指从出生年月日算起,到2011年12月31日为止,满多少周岁就填多少周岁。

03户籍性质,指农村实用人才的户籍性质。

即按照各地公安部门发放的户口底册和相关资料的户籍性质界定。

本项目设有“本市非农”、“本市农业”、“外省非农”、“外省农业”,对外籍人士,尚未确定、或不清楚户籍性质的,填写“其他”。

对已进行户籍改革、不再区分户籍性质的地区,如果村民能够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按非农业户对待,否则仍按农业户对待。

对外出人员进城已经办理了城镇户口的,也填写非农业户口。

04受教育程度,指按国家教育体制,农村实用人才所受的最高学历。

通过自学和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

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含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六个档次。

小学及以下,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或者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包括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初中,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初中程度。

高中(含中专),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相当于高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高中程度。

大专,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通过自学或进修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的,也视作大专。

但非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肄业生仍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填写。

大学本科,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本科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通过自学或进修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也视作大学本科程度。

但非全日制学校的在
校生、肄业生仍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填写。

研究生及以上,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通过自学或进修取得国家认可的大学硕士生以上毕业证书的,也视作硕士生及以上程度。

但非全日制学校的在校生、肄业生仍按原有受教育程度填写。

05民族,填写“汉族”或“少数民族”,若为外籍人士,填写“其他”。

06政治面貌,指农村实用人才的政治面貌。

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民主党派和群众。

07编制情况,指人员编制,是指为完成组织的功能,经过被授权的机关或部门批准的机关或单位内部人员的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及对职位(岗位)的分配。

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都是行政编制。

本调查中,分为公务员(含“参公”编制)、事业单位、集体、无编制、离退休人员。

08专业技术职称,指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委等部门评审获得的高、中、初级职称。

09职(执)业资格,包括两部分:一、指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获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资格。

二、为职业准入资格和职业水平认证资格。

职业准入资格: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建立的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实行注册管理。

职业准入资格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法定条件规定的特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属于行政许可范畴。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统一考试等方式取得职业准入资格。

职业水平认证资格: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国家职业水平认证考试取得的资格。

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如下:
1.一级建造师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3.注册电气工程师
4.注册化工工程师
5.注册土木工程师
6.注册城市规划师
7.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9.二级注册建筑师
10.一级注册建筑师
11.房地产经纪人
12.土地登记代理人
13.房地产估价师
14.监理工程师
15.造价工程师
16.出版专业初级
17.出版专业中级
18.注册设备监理师
19.棉花质量检验师
20.质量专业职业证书初级
21.质量专业职业证书中级
22.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
23.注册咨询工程师
24.价格鉴证师
25.矿业权评估师
26.注册资产评估师
27.注册税务师
28.注册安全工程师
29.企业法律顾问
30.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1.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32.假肢制造师
33.外销员
34.国际商务师
35.拍卖师
36.执业药业
37.翻译专业证书
3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下:
1.卫生专业证书
2.经济专业证书
3.会计专业证书
4.统计专业证书
5.审计专业证书
6.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书
7.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8.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
9.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10培养渠道,指农村实用人才获取相应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主要方式(途径、渠道)。

通过多种方式成才的,按照受益最大、与获取知识或技术技能最密切相关的一种方式回答。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培训,指农村实用人才通过专门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服务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的系统培训,掌握某方面的专门知识、技术或技能。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指农村实用人才在此类学校学习过专业技术知识等。

农业职业学校,指农村实用人才在此类学校学习过专业技术知识等。

代继或师承,指农村实用人才通过祖传或拜师学艺等方式掌握某方面的专门知识、技术或技能。

自学,指农村实用人才通过自我学习或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等方式掌握某方面的专门知识、技术或技能。

11获得有关表彰奖励,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区县级、乡镇级农村实用人才有关表彰和奖励。

这些表彰和奖励应与农村实用人才的知识、技术技能以及因此取得的成果(成绩)直接相关,由于其他原因受到的表彰和奖励不属于本次统计的范围。

12年纯收入,是指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
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

即指总收入扣除相对应的各项费用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

它既可以用于生产、非生产投资,改善物质和文化生产,以及用于再分配的支出和结余的收入。

这个指标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以及农民扩大再生产和改善生活的能力。

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赠送农村外部亲友的支出。

二、农村实用人才的分类及划分标准
这部分信息由调查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座谈认定,由调查员填写。

农村实用人才分5大类,即生产型人才、经营型人才、技能服务型人才、技能带动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

农村实用人才同时符合多个标准,要根据其专业特长和辐射带动能力划入一个最合适的类型。

(一)生产型人才
主要是指在农村种植、养殖、捕捞、加工等领域达到较大规模,收益明显高于本地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业主或技术骨干人员。

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捕捞能手和加工能手。

1.种植能手:主要是指在农村以种植某一种或多种植物(作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规模(种植面积或总产量)较大,或在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条件下,单产(亩产)明
显超过本村平均水平,或单位面积的土地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村劳动者。

满足以下两项标准(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抵御因素影响除外)中的任何一项均可:
(1)粮食种植规模为本村劳动力平均规模10倍以上; 蔬菜、经济作物种植规模为本村劳动力平均规模2倍以上;
(2)正常情况下,粮食种植单产超过本村平均水平10%以上;蔬菜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3倍以上;经济作物收益高于本村农户平均水平30%。

2.养殖能手:指在农村以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产动物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规模(数量)较大,或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户,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农村劳动者。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标准:
养殖蛋禽规模5千羽以上或肉禽规模1万羽以上或年养殖商品猪1000头以上或养殖奶牛100头以上或水产养殖面积50亩以上;
本人年纯收入是本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3倍以上(若发生因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除外)。

3.捕捞能手:指以渔业捕捞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自有或承包船只,带领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从事渔业捕捞作业,其船只单位动力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其他船只,并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渔民。

需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2)带领30个以上劳动力;
(3)在本村,其单位船只年经济效益明显好于其他船只。

4.加工能手:指农村中以专门从事农产品加工为主要收入来源,且达到一定规模,对本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一定示范带动效应的业主。

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1)专门从事农产品(含林业产品)加工业;
(2)其加工能力可以辐射到周边村组;
(3)本人年纯收入为本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的3倍以上。

(二)经营型人才
指从事非农业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等生产活动,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且示范带动效应较大或能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包括经营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农村经纪人。

1.经营人才:指以自有或合伙拥有生产资料或资金,从事工业(与农业相关)、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经营,有一定规模并有一定经济收入、示范带动效应较大或能吸纳一定数量劳动力就业的农村劳动者。

包括个体或合伙企业所有者及主要经营者,也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业者。

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标准:
(2)吸纳了一定数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
(3)已开业3年以上,或从事经营5年以上;
(4)本人年纯收入是本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的8倍以上。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指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的主要创办人或领办人,由全体成员民主推选,担任该组织理事以上职务。

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标准:(1)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2年以上;
(2)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从事技术交流、技术指导等工作的技术权威;
(3)该组织的成员超过8人。

(4)该组织经营超过2年。

3.农村经纪人:指以收取佣金为主要收入来源,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引进实用技术、传播科技信息等对本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益的各种中介服务活动的农村劳动者。

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标准:(1)是经纪活动的负责人或经营业主,非一般参与者;
(2)本人年纯收入是本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的5倍以上。

(三)技能服务型人才
主要指村级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即农民中专门或主要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并具有较高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对象1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者。

具体包括动物防疫员、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员、肥料配方师、农机驾驶和维修能手、农村能源工作人员等。

(四)技能带动型人才(能工巧匠)
指具有制造业、加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方面的特长或技能,能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进入该行业。

如铁匠、木匠、泥匠、石匠、篾匠、漆匠等手工业者,需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标准:
(1)拥有定义中包括的一门以上的特长或技能,并以此为业;
(2)带动10人以上进入该行业;或向其他农民传授本人所掌握的技术;
(3)本人年纯收入超过本村村民人均年纯收入的3倍以上。

(五)社会服务型人才
主要指在农村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提供服务的各类人才。

包括乡村文体艺术人才和乡村社会工作人员。

1.乡村文体艺术人才:主要指乡村中从事文学艺术创作、表演的人员,以及具有鲜明的本地特色并能代表当地最高水
准的民间曲艺和戏曲创作表演人才、手工艺人,以及从事民间体育活动的农村劳动者。

对于乡村文体艺术人才,在统计时还要考虑技艺传授的难易程度。

有些技艺,可能很难学习,带动性可能不大,但对于传承文化,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有很大作用,也要统计。

2.乡村社会工作人员:指在农村从事职业介绍、维护社会秩序、调解民事纠纷、开展公益事业等活动,并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声望的农村劳动者。

具体包括村民间职业介绍、大学生村官、村两委成员(不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医生、教师(本村幼儿园或学校中的教师)等,生产队长原则上不进行统计(确实有能力和威望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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