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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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餐饮服务许可
并联审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12.04
•【字号】巴南府办发〔2015〕264号
•【施行日期】2015.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
批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5〕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依据
为了全面深化餐饮服务许可改革,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巴南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南委〔2014〕29号)、《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巴南府发〔2015〕10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工作目标
缩短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实现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在法定118个工作日基础上缩减为20个工作日办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消防行政审批意见书(含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和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实施原则
坚持“一窗受理、抄告相关,优化流程、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为原则。

四、适用范围
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适用于在我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即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厨房规模在六个基准灶头以上,并且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餐饮单位。

五、实施单位
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的牵头单位是区食药监分局,协办单位是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

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并联审批窗口,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按照各自职责同步实施并联审批。

六、实施程序
(一)审批预告
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窗口(设在区食药监分局窗口),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分别将适用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承诺办结时限、办理程序等信息提供给餐饮服务并联窗口,并且各单位要通过办事指南、网上公告等方式对许可相关信息、申请资料等进行完整地公示预告。

(二)一窗受理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人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后,由餐饮服
务许可并联审批窗口统一预受理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申请材料,并同步抄告各责任单位审核,各责任单位对申请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内部运转
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后,应于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将申请材料分别传递给区食药监分局窗口、区环保局窗口、区消防支队窗口,并分别计算审批开始时限。

(四)并行审批
区食药监分局窗口、区环保局窗口、区消防支队窗口收到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窗口分发的申请材料后,同步开展审批工作。

(五)限时办结
1.施工审批阶段(10个工作日)
(1)消防施工审批阶段。

消防支队窗口在收到建筑内部装修或施工设计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审核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书。

(2)环评审批阶段。

环保局窗口在收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批复(不包含法定公示时间)。

2.验收阶段审批(10个工作日)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保局窗口应对许可相对人拟经营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依法出具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

(2)消防验收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在申请人装修或施工完毕申请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验收工作,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书。

如场所为企业性质、或为个体工商户性质且单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
(含本数)或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依申请同时开展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依法发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餐饮服务许可。

食药监分局窗口在申请人对拟经营场所装修完成,拟营业前依法开展餐饮服务现场核查,并作出餐饮服务许可决定。

(六)统一发证
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分别按照职责和许可相关规定,作出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决定书或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限内交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及受理通知书领取证照或许可决定通知书。

(七)实时监控
区监察局实时监察餐饮服务并联审批工作,开展内部运转、限时办结、公众投诉等监督。

七、协调机制
为确保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正常运行,建立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区监察局、区食药监分局、区消防支队、区环保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解决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过程出现的问题。

附件:巴南区餐饮服务许可并联审批流程示意图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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