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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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管理办法
篇一:防止公车私用管理办法
篇二: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车辆管理,满足各部门公务用车,提高
车辆使用效率,控制成本,规范行车安全行为,特制订本管
理办法。

二、管理部门及人员
1、办公室为车辆使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
用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填写《**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
表》(附件一),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用车统计情况。

2、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对公司车辆进行各项日常管理,
保持车辆良好车况及整体清洁,具体包括办理车辆租赁费用
缴纳、里程数油耗统计及油费报销等,同时协调安排租赁公
司进行验车、年度检查、维修保养、保险办理等事宜。

三、用车管理
1、公司车辆仅作对外接待、参与团体活动、各类物品
集中采购派送、大额钱款运送、重要文件传递、工程项目等
工作用途,严禁公车私用。

2、公司用车本着“先计划后临时”的原则,实行派车
单制度。

各部门因公用车时,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向办公室申
请并填写《**有限公司派车单》(附件二)。

各部门申请派车需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并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方可使用公司车
辆。

办公室可按照申请先后次序及工作重要性临时调整调
度,没有派车单办公室将不予派车。

3、如遇临时特殊情况及处理紧急任务时,用车申请人
可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办公室在接到通知后安排用车,事后
由用车申请人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申请人用车后,应及时办理车辆归还手续(填写《**
有限公司派车单》中“用车时间”及“里程数”,并确认签字。

5.申请人用车后,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区
域,并将钥匙及时归还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归还时应确保车貌整洁(雨后及时清理擦拭)、设备完好、油、水充足,防止发生机械、行车事故。

6、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当天归还,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用车人因不可抗拒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将公司车辆交
回办公室的,需电话通知车辆负责人,并在返回公司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7、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要持有驾驶证,经由公司车
辆负责人对申请人进行驾驶考核,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
驾驶公务用车。

8、公司车辆不得借与本公司以外的人员使用,如由此
引发交通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申请人及驾驶人承
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9、公司为车辆统一配置专用加油卡,申请人驾驶公司
车辆因公外出加充汽油后,还车时相关票据交由公司车辆负
责人办理备案登记(作为《**有限公司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加油金额”项填写依据);申请人驾驶公司车辆外出产生
的其他费用公司将不再予以报销(包括但不限于过路过桥、
停车费等)。

10、员工出差外阜时,原则上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确
因业务需要用车驶出其他行政区域的须在《**有限公司派车
单》中申请,由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使用公车。

11、用车申请人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
安全驾驶公司车辆。

办公室定期查询公司车辆违章记录并根据派车单所载内容落实相关责任人,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的罚款,由用车申请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四、其他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正
式实行。

附件一:
**有限公司
2022年车辆使用情况统计表(**月)
4
5
篇三: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
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车辆主管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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