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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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镇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
挥档案在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及村(社区)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镇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镇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镇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镇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镇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镇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指导、监督全镇档案工作的实施;
(四)负责全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
(五)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推动档案资源共享;
(六)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咨询和服务;
(七)处理档案工作中的其他事务。
第七条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及村(社区)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
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的原则。
第九条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包括但不
限于:
(一)文书档案;
(二)科技档案;
(三)会计档案;
(四)人事档案;
(五)声像档案;
(六)电子档案;
(七)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
(二)档案编号:按照档案分类编制统一编号;
(三)档案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档号、日期、页数、备注等;(四)档案装订:按照档案装订标准进行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高温、防潮
湿的原则。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库房建设:确保档案库房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
(二)档案设备配备: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备,如档案柜、档案架、温湿度计等;(三)档案出入库管理:严格档案出入库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正当、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十五条档案利用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查阅: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二)档案复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复制档案;
(三)档案咨询:为用户提供档案咨询服务。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六条镇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资源的数字化、
网络化、智能化。
第十七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三)资源共享、开放服务。
第十八条档案信息化建设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数字化:将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转化为数字化档案;(二)档案网络化: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三)档案智能化: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档案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镇人民政府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镇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废止,须经过镇人民政府批准。
附录:
一、档案分类标准
二、档案编号规则
三、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档案鉴定标准
五、档案利用规定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第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镇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涉及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镇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二)集中管理,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
(三)规范操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安全保密,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五)科学利用,发挥档案在镇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镇档案管理办公室是镇档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镇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镇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和实施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
(四)指导、监督、检查全镇档案工作;
(五)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
(六)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
用和鉴定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
(二)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三)参与档案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成上级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收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四)规范收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九条档案收集范围:
(一)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镇域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项目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第十条档案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主题等进行分类;
(二)保持档案的原貌和顺序;
(三)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四)便于档案的查找、利用和保管。
第十一条档案整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的分类、编号、题名、页数、保管期限等基本信息;(二)档案的来源、形成时间、内容摘要等;
(三)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等手续。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保档案实体安全,防止档案损毁、丢失;
(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泄露、篡改;
(三)确保档案环境适宜,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四)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档案库房建设与管理;
(二)档案的存放、搬运、翻阅等操作规范;
(三)档案的消毒、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四)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第十四条档案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鉴定,确保档案的合法性;
(二)客观鉴定,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三)科学鉴定,确保档案的价值性;
(四)公开鉴定,确保档案的公正性。
第十五条档案鉴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保存价值鉴定;
(二)档案的销毁价值鉴定;
(三)档案的迁移、复制等鉴定。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保密
第十六条档案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确保档案的合法性;(二)公开利用,确保档案的透明性;(三)便捷利用,确保档案的实用性;(四)保密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利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查阅、复制、摘录等;(二)档案的咨询服务;
(三)档案的统计分析;
(四)档案的展示、展览等。
第十八条档案保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保密,确保档案的秘密性;(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的安全;(三)适时解密,确保档案的利用。
第十九条档案保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的秘密等级划分;
(二)档案的保密期限;
(三)档案的解密程序;
(四)档案的保密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镇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报
镇档案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镇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
挥档案在服务全镇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镇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乡镇范围内的
个人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2. 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和安全性原则;
3. 服务原则;
4. 发展与创新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立镇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
督管理。
第五条镇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档案室,负责具体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全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2.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数字化工作;
3. 负责档案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4.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
5. 负责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6. 负责与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业务交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
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
1. 全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2.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
3. 具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的实物;
4. 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
1. 按照档案的分类、编目、装订、归档等规范要求进行;
2. 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 采用科学的方法,提高档案整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
1. 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条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3. 建立档案安全责任制,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十条档案利用规定:
1. 档案利用者需持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2. 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或传播档案内容;
3. 档案室应提供必要的档案查阅服务,确保档案利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十一条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档案信息网络建设,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水平。
第六章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掌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 熟悉档案法律法规;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1.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3. 参与档案信息化建设;
4. 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六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镇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档案收集范围及要求;
2. 档案整理规范;
3. 档案保管要求;
4. 档案利用规定;
5.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以上为镇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全镇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