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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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运输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福建省交通厅
2007年11月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年度报表表式
(二)定期报表表式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二)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及说明
(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了解全省交通运输服务业的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掌握交通运输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为交通行业制定政策和规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和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统计范围包括公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辅助活动(含公路管理与养护、客运汽车站经营活动等)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水上运输辅助活动(含客、货运港口经营活动等);出租车客运七部分。

统计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内所有从事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以及所有从事交通运输服务业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户。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是省政府对部门统计的综合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具体分工和本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指标口径、统计方法、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代码等,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报送频率、报送方式按时向省交通厅报送统计资料。

(四)本报表分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两类。

报表制度涉及的服务业统计内容包括本行业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详见表式。

其中道路运输企业的服务业年报填报在“道路运输业财务状况表”(FJT04表)中;季报填报在“服务业企业财务情况表”(FJT05表)中。

(五)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分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

其中:公路个体货运采取抽样调查,其余采用全面调查,全面调查对象包括:(1)行政、事业单位;(2)运输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不含公路个体货运);(3)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统计制度确定实行全面调查的
单位。

(六)报送渠道:
厅直单位按照行业归口审核汇总基层数据后报送省厅。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汇总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及县级交通局及县直属单位的数据后报送省厅。

还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组织协调工作。

地市级及以下单位按照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行政事业单位的上下级别进行行业归口统计。

其中船运代理、货运代理公司的服务业报表归口运输管理部门统计;港口理货、拖轮的服务业表归口港口部门统计。

对于没有独立法人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归口上级法人单位统计。

(七)报送要求。

除执行已有制度外,本制度厅直单位和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的季报报送时间为季后8日前,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4月15日前,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纸制报表和数据文件格式上报,同时报送调查情况说明。

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单位的报送时间按行业归口由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确定,但基层单位年报的数据均应经过审计部门审核,并是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上报的数据。

(八)本统计报表制度由福建省交通厅计划处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年度报表表式
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法人单位代码:□□□□□□□□-□表号: FJT01表
法人单位名称: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登记注册类型:□□□有效期至:2009年7月
是否国有控制股:□1是、2否200年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
1.本表由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交通监理公司、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报送,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各报送单位根据分工范围,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汇总。

3.本表审核关系:04≥05;08≥9+10+11+12+13;14=05-06-07-08。

4.报送时间:次年4月15日前。

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财务状况表
法人单位代码:□□□□□□□□-□ 表 号: FJT02表
法人单位名称: 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 :□□□□□□ 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 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 □□□ 有效期至:2009年7月 是否国有控制股:□ 1是、2否 200 年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省运管局、省港航局负责报送。

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单位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各报送单位根据分工范围,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汇总。

3、本表审核关系:01≥02;05≥06+07+08+9。

4、报送时间:次年4月15日前。

行政事业财务状况表
法人单位代码:□□□□□□□□-□表号: FJT03表
法人单位名称: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效期至:2009年7月
是否国有控制股:□1是、2否200年计量单位:千元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年月日
说明: 1.本表由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科研所、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信息中心、厅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报送。

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本表审核关系:01≥02;05≥06+07+08;09≥10+11+21+23;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24=03+05-09。

3.各报送单位根据分工范围,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进行汇总。

4.报送时间:次年4月15日前。

道路运输业财务状况表
法人单位代码:□□□□□□□□-□表号: FJT04表
法人单位名称: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效期至:2009年7月
是否国有控制股:□1是、2否200年计量单位:千元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说明:1.本表由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运管局报送,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运管处等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报送时间:次年4月15日前。

3.本表审核关系: 02≥03+04,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二)季度报表
服务业企业财务情况
法人单位代码:□□□□□□□□-□表号: FJT05表
法人单位名称: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效期至:2009年7月
是否国有控制股:□1是、2否200年 1- 季度计量单位:千元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说明:1 本表由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省交通监理公司、省交通运输(控股)公司报送,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本表审核关系:03≥04。

3.报送时间:季后8日前。

服务业个体经营户财务状况表
法人单位代码:□□□□□□□□-□表号: FJT06表
法人单位名称: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有效期至:2009年7月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0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审核关系:01≥02,05≥06+07+08+09。

2. 本表由省运管局、港航局负责报送。

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
等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3.报送时间: 季后8日前。

服务业行政事业财务情况
法人单位代码:□□□□□□□□-□ 表 号: FJT07表
法人单位名称: 制表机关:福建省交通厅 行政区划代码 :□□□□□□ 批准机关:福建省统计局 行业代码:□□□□
批准文号:闽统设管制字(2007)18号 登记注册类型: □□□ 有效期至:2009年7月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0 年月日
说明:1. 本表由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省高速公路公司、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科研所、省交通质监站、省交通造价站、省交通规划办、省交通信息中心、厅交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省交通经济科技信息中心报送。

涉及基层的调查内容各设区市公路局、稽征处、公路(水路)运管处、沿海各港务(口)局等在厅直单位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2.本表审核关系:03≥04+05+06;07≥08+09+10+11
3.报送时间:季后8日前。

四、附录
附录(一)指标解释
一、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调查表
本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企业填报。

服务业企业会计制度包括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

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01)资产总计: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计”项的年(期)末数填列。

(02)固定资产原价: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的年(期)
末数填列。

(03)本年(期)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由于有形或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价值,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的折旧率计提(算),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填列。

(04)全部营业收入:指企业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年(期)末累计数填报。

(05)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的收入。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项的本年(期)累计数填报。

(06)主营业务成本:指企业从事主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成本。

根据“利润表”或会计科目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07)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报告期内从事主要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08)费用合计:指企业报告期内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项费用的合计。

营业费用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利润表”中对应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管理费用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的本期累计数计算填报。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

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已减汇兑收益)、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他费用。

根据“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09)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表”或“管理费用”科目中有关项目归纳填报。

(10)会议费:指服务企业管理活动所支付的会议费用支出。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对应科目填列。

(11)差旅费: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12)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规定计提的拨交工会使用的费用,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的对应项目填报。

(13)上缴的各种费用:是指企业报告期内实际交纳的工商管理费、税务代理费、年检费、消防费、卫生费、联防费、绿化费等。

(14)利息净支出: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填列。

(15)营业利润:指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利润,根据会计“损益表”中“营业利润”项的本期累计数填报。

(16)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期末累计数填列。

(17)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报告期应交的所得税。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年(期)末累计数填报。

(18)应付工资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它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提取的应付工资总额总额,而不是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余额。

根据会计“应付工资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如果企业工资不计入“应付工资总额”科目,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填列。

(19)应付福利费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累计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它反映本期应付福利费总额的全部发生额,而不是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的余额。

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的本期贷方累计发生额填列。

如果企业提取的福利费不计入“应付福利费总额”科目或不提取福利费,而是直接在有关费用中直接列支,其福利费可根据有关会计科目分析填列。

不包括企业按净利润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本期发生额。

(20)保险费:包括劳动、失业保险费和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费。

劳动、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包括支付离休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医疗保险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果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总额中列支,则不包含在此。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相关项目归纳计算填列。

(21)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指报告期内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企业支付的职工住房补贴。

根据会计“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成本、费用项目归纳计算填报。

(22)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人数。

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在本单位中工作的其它人员。

计算方法:
报告期内月数平均人数之和
报告期内各月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二、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调查表
本表适用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填报。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但不包括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01)年(期)末资产: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年末(或报告期末)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期)末数。

(02)固定资产原价: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该指标根据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资料计算填列。

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年(期)末数。

(03)上年结余: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结转本年的经常性结余、专项结余及经营亏损。

根据“收入支出决算表”中的“上年结余”项填报。

(04)本年(期)收入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本年(或报告期)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05)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
算拨款。

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年终决算时尚未拨出的,要编制本报表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

(0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0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0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09)本年(期)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各项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结转自筹基建。

(10)人员支出: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

(11)公用支出: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取自公用经费支出决算表中的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合计。

(12)福利费:指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13)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14)就业补助费:指支付给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残疾人、退伍军人的就业补助费。

(15)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边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

该指标根据会计“公用支出”科目中的有关项目填列。

(16) 会议费:指单位管理活动所支付的会议费用支出。

根据“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对应科目填列。

(17)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国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18)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指单位购置办公家具、一般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的支出,以及购置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类图书、资料的支出。

(1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

(20)助学金:指支付给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21)抚恤和生活补助:抚恤金指按规定支付给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革命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指按规定支付给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22)收支结余:指行政(事业)结余和经营收支结余的合计项。

行政(事业)结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各项事业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可根据“收入支出决算表”中的“收支结余”项填列。

(23)经营税金(限事业单位填):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24)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人数。

计算方法:
报告期内月数平均人数之和
报告期内各月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其中: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月初从业人员数+月末从业人员数)÷2 三、交通运输业调查表
1.货(客)运量: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运输工具实际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

它是反映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服务的数量指标,也是制定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研究运输发展规模和速度的重要指标。

货运按吨计算,客运按人计算。

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别,均按实际重量统计。

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客运量统计; 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

2.货物(旅客)周转量:指在一定时期内,由各种运输工具运送的货物(旅客)数量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总和。

它是反映运输业生产总成果的重要指标,也是编制和检查运输生产计划,计算运输效率、劳动生产率以及核算运输单位成本的主要基础资料。

计算货物周转量通常按发出站与到达站之间的最短距离,也就是计费距离计算。

计算公式为:
货物(旅客)周转量=∑货物(旅客)运输量×运输距离
3.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运进、运出港区范围并在码头(浮筒)上经装卸的货物数量。

包括邮件及办理托运手续的行李、包裹,以及补给运输船舶的燃、物料和淡水。

货物吞吐量按重量吨统计。

六、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问卷号码:问卷号码前12位为居/村委会地址码,由调查队填写,后3位为001到999本居/村委会内个体户的顺序数,由调查员填写。

个体经营户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名称。

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个体户,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业主(经营者)姓名:业主或实际经营者的姓名。

联系电话:能够与业主(经营者)联系的电话。

是否业主(经营者)回答:如果调查时,是业主(经营者)回答的,则填写1;如果是其他人回答的,则填写2。

主要业务活动:由调查员按实际的业务活动填写。

如果不仅是一种业务活动,可采用下列两种方法判断。

根据个体服务业户成立时的主要业务以及近几年的业务活动情况来判断。

可根据每一种活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来判断。

行业类别:由调查队根据所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名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F/T 4754—2002)的大类选择。

开业时间:按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未领取营业执照的,按实际开业时间填写。

合并的个体户,按合并前主要单位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

分立的个体户按分立后各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独立开业)的时间填写。

报告期营业时间:指在报告期内实际营业的天数。

(01)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在个体户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平均数。

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和外雇人员。

计算方法:个体户经营淡季外雇人员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加上个体户经营旺季外雇人员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然后除以2。

(02)外雇人员:指在报告期内个体户所雇佣的人员,不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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